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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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004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成交公告

PQT01[2023]004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

1、平-2023-7号地,位于平泉镇西坝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宗地用地面积12710.92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515.0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 (略) 。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小于等于20%;建筑限高:不超过24米,其他具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22号规划条件为准。

2、平-2020-8号地(二次),位于高铁新区熙华街南侧、八沟大街西侧;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该宗地规划用地面积为40983.41平方米, (略) 绿地(不计入出让面积)5325.36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为35658.05平方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成交价10163.1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恒 (略) 。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不高于54米,容积率等各项指标与平-2020-7号地综合计算。其他具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16号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期: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 (略) 行政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凯峰 夏春秋 联系电话:031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成交公告

PQT01[2023]004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

1、平-2023-7号地,位于平泉镇西坝村;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宗地用地面积12710.92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成交价515.0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 (略) 。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大于等于1.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小于等于20%;建筑限高:不超过24米,其他具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22号规划条件为准。

2、平-2020-8号地(二次),位于高铁新区熙华街南侧、八沟大街西侧;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该宗地规划用地面积为40983.41平方米, (略) 绿地(不计入出让面积)5325.36平方米,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出让面积)为35658.05平方米。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成交价10163.10万元,受让单位:承德恒 (略) 。

土地使用条件:规划容积率:小于等于1.8;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限高:不高于54米,容积率等各项指标与平-2020-7号地综合计算。其他具体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第16号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期:2023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1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 (略) 行政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徐凯峰 夏春秋 联系电话:031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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