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场街道等24座污水处理厂、水厂运行维护劳务发包采购
清溪场街道等24座污水处理厂、水厂运行维护劳务发包采购
清溪场街道等24座污水处理厂、水厂运行<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维护劳务发包采购
受秀 (略) 委托,对清溪场街道等24座污水处理厂、水厂运行维护劳务发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最高限价146.6108万元,保证金2万元,采购内容及详情见《清溪场街道等24座污水处理厂、水厂运行维护劳务发包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8月5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未出现上述情形的,则进入磋商程序,并由磋商小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程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二、意向供应商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非采购人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一)意向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磋商申请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除扣除保证金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于缴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及合同备案后二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被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四、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检查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时至9:30时,在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响应文件》报名。
六、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北京时间9:30。
七、开标地点: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为: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分段递减累计计费,即:100万(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100万-500万(含)部分按0.8%收取。
十、请意向供应商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详细阅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青途 (略)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秀山县中和街道义洲3街38号
(二)采购人:秀 (略)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地 址: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47号
(三)集中采购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渝东南分所秀山支所
联系人:母海龙
电 话:023-*
地 址: (略) 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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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劳务发包采购
受秀 (略) 委托,对清溪场街道等24座污水处理厂、水厂运行维护劳务发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最高限价146.6108万元,保证金2万元,采购内容及详情见《清溪场街道等24座污水处理厂、水厂运行维护劳务发包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2023年8月5日起至2023年8月14日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未出现上述情形的,则进入磋商程序,并由磋商小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程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二、意向供应商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非采购人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一)意向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磋商申请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除扣除保证金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于缴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及合同备案后二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意向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被确定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四、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检查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8月15日9:00时至9:30时,在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响应文件》报名。
六、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北京时间9:30。
七、开标地点:秀山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意向供应商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为: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分段递减累计计费,即:100万(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100万-500万(含)部分按0.8%收取。
十、请意向供应商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详细阅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青途 (略)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秀山县中和街道义洲3街38号
(二)采购人:秀 (略)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
地 址: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47号
(三)集中采购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渝东南分所秀山支所
联系人:母海龙
电 话:023-*
地 址: (略) 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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