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湾镇振阳村垃圾清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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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湾镇振阳村垃圾清运项目

盘湾镇振阳村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 *N*-1
产权类型: 涉农资金项目
交易方式:
交易期限:
乡镇(街道): 盘湾镇
村(社区): 振阳村
组别:
登记日期: 2023-07-28
产权基本信息
产权类型: 环境整治
预算总额:402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其他
项目周期: 1年,从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项目描述: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的,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元,在工资发放时扣除。若清运未及时而导致村委会需突击清理的,清理的费用由保洁人员支付,在保洁工资发放时扣减;如镇有突击活动,保洁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的安排。超过三次(含三次)督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合同并按实际管护量的80%考核兑付。3、清运经费:40200元(含人员保险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车辆保险费凭票由村报支,村委会提供清运车辆一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4、合同期限:1年,从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补充说明:
建设方信息
建设方/村委名称:射阳县盘湾镇振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沈加国
联系电话:*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的,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元,在工资发放时扣除。若清运未及时而导致村委会需突击清理的,清理的费用由保洁人员支付,在保洁工资发放时扣减;如镇有突击活动,保洁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的安排。超过三次(含三次)督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合同并按实际管护量的80%考核兑付。3、清运经费:40200元(含人员保险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车辆保险费凭票由村报支,村委会提供清运车辆一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4、合同期限:1年,从2023年8月10日-2024年8月9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报名费:100
保证金:3000
最高限价:小写40200元
交易方式: 在线自由竞价 反向 成交付款方式: 转账汇款
补充说明:
盘湾镇振阳村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 *N*-1
产权类型: 涉农资金项目
交易方式:
交易期限:
乡镇(街道): 盘湾镇
村(社区): 振阳村
组别:
登记日期: 2023-07-28
产权基本信息
产权类型: 环境整治
预算总额:402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其他
项目周期: 1年,从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项目描述: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的,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元,在工资发放时扣除。若清运未及时而导致村委会需突击清理的,清理的费用由保洁人员支付,在保洁工资发放时扣减;如镇有突击活动,保洁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的安排。超过三次(含三次)督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合同并按实际管护量的80%考核兑付。3、清运经费:40200元(含人员保险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车辆保险费凭票由村报支,村委会提供清运车辆一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4、合同期限:1年,从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补充说明:
建设方信息
建设方/村委名称:射阳县盘湾镇振阳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沈加国
联系电话:*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根据盘政发18号文件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将农村环境垃圾清运项目对本村内村民进行公开招标:1、报名条件:凡持有有效的拖拉机驾驶证且能吃苦耐劳、年龄在18-65周岁的常住本村的村民可参加投标,垃圾清运人员必须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中标后提供参保保单)。2、清运范围和要求:对全村境内的垃圾池、桶的垃圾进行清运并清扫干净清运撒落的垃圾,垃圾池、桶内垃圾达到容量的80%时必须清运到位,未及时清运的,被县或以上部门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200元,被镇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100元,被村督查发现的,有一处扣罚50元,在工资发放时扣除。若清运未及时而导致村委会需突击清理的,清理的费用由保洁人员支付,在保洁工资发放时扣减;如镇有突击活动,保洁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村委会的安排。超过三次(含三次)督查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合同并按实际管护量的80%考核兑付。3、清运经费:40200元(含人员保险费),车辆日常维修保养费、车辆年检、车辆保险费凭票由村报支,村委会提供清运车辆一台,清运经费在上级资金到位后按镇村考核的结果进行兑现。4、合同期限:1年,从2023年8月10日-2024年8月9日。5、安全责任: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在垃圾清运期限内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与发包方无关,清运工作期间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报名费:100
保证金:3000
最高限价:小写4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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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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