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设备整体转让八次公告
搅拌站设备整体转让八次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 |
---|---|
名称 | 搅拌站设备整体转让八次公告 |
挂牌价 | 65.52981万元 |
保证金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8-18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挂牌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搅拌站设备 | 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 65.52981 | 20 |
设备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为搅拌站设备,主要有:搅拌器、螺旋机、骨料仓、砂仓振动系统、骨料秤、平皮带机、斜皮带机、水泥罐、搅拌站电脑操作系统及搅拌站电气控制系统等。机器设备于2016年11月购置并启用,于2021年12月拆除,拆除前可正常使用,目前存放在中核龙原厂区内,属于冗余设备。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设备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 (略)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20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9月14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
地址: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设备清单
(略) 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8月7日
项目基本信息 | |
编号 | SW* |
---|---|
名称 | 搅拌站设备整体转让八次公告 |
挂牌价 | 65.52981万元 |
保证金 | 2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07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8-18 |
是否延牌 | 是 |
联系人 | 邓先生、陈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挂牌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搅拌站设备 | 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 65.52981 | 20 |
设备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为搅拌站设备,主要有:搅拌器、螺旋机、骨料仓、砂仓振动系统、骨料秤、平皮带机、斜皮带机、水泥罐、搅拌站电脑操作系统及搅拌站电气控制系统等。机器设备于2016年11月购置并启用,于2021年12月拆除,拆除前可正常使用,目前存放在中核龙原厂区内,属于冗余设备。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设备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起(即竞价结束之日)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设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 (略)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人民币20万元的进场安全保证金。
4、转让标的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6、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3年9月14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8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邓先生、陈女士;
电话:0591-*、*;
地址: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设备清单
(略) 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8月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