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市残联、水产养殖场等22处资产分别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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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农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市残联、水产养殖场等22处资产分别招租项目






项目名称

(略) 农业 (略) 原市残联、水产养殖场等22处资产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BBWCQJY23-766

挂牌价

多个标的:详见标的清单

登载网站

http://**

交易保证金

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所在地区

(略)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4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00-2023年08月1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出租人承诺

我方( (略) 农业 (略) )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O/亩)

挂牌价

(元/年)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递增方式

备注

1

建设西路161号8间临街门店

1365.50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月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在租(已到期)

2

建设西 (略) 内房屋

450.40

65000

500

1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月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在租(已到期)

3

建设西路161号1间临街门店

35.00

24000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月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在租(已到期)

4

建设西 (略) 内仓库

200.00

13000

2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在租(已到期)

5

建设 (略) 内办公楼

431.04

66000

500

1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原推广站

6

金港大道631号7间临街门店

386.41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7

金港大道631号办公楼(2-5层)

1951.84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8

金港大 (略) 内培训楼(共2层)

227.52

32763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9

金港大 (略) 内办公楼(共7层)

2534.85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10

金港大 (略) 内职工宿舍两套房屋

184.58

16800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11

金港大 (略) 内后平房

88.97

3000

200

1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12

原水产养殖场房屋

140.00

4800

200

1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两套住宅,14栋2单元301、302号房)

13

原制种基地房屋

3072.00

55296

500

1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闲置

14

原蚕丝被用房

611.18

6500

200

1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闲置

15

原物流园房屋

1728.50

10000

2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在租(已到期)

16

原蚕种场内职工房屋

5411.20

*

5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闲置

17

原蚕种场房屋

3078.02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原卧龙山庄

18

原蚕种场土地及房屋

1715.60

50000

500

1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在租(贵建学校承租)

19

鱼塘1

16亩

21120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略) 旁

20

鱼塘3

33亩

30096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在租(已到期)

21

蚕种场土地

100亩

*

5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原蚕种场闲置土地

22

鱼塘4

215.54亩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鱼塘(原水产养殖场)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大部 (略) 港北区主干道附近,交通条件极为便利,人流车流量较大;周边住宅小区集中,商业繁华程度较好,具有较好投资及发展潜力。

1.标的1至4原为机械施工队资产, (略) 东西主干道建设西路中段,周边配套完善,临近鲤鱼湾小区、 (略) 场,生活便捷;交通便利,多路公交车经过,目前在租(已到期);

2.标的5为推广站旧址, (略) 东西主干道建设西路中段,周边配套完善, (略) 及生活小区,距离南北主干道中山路约300米,生活便捷;交通便利,多路公交车经过,目前空置。

3.标的6-1 (略) 残联办公场地, (略) 东西主干道金港大道东段,紧邻港北 (略) ,周边配套完善,生活便捷;交通便利,属于临街位置,多路公交车经过,目前空置。

4.标的12及标的22为原水产养殖场, (略) 东区东风路莲塘小区,周边配套完善,生活便捷;交通便利,目前空置。

5.标的13-21为原蚕种场地, (略) 港北区根竹镇,临近国道线,交通有一定便利。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人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人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3.所有招租标的不设立居住权。

4.部分招租标的因历史原因暂无产权证。

5.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6.标的的权属材料、评估报告等项目材料可到交易所查询。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略) 农业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业态及国家禁止的行业,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不得利用上述场地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所有招租标的不设免租期。

4.承租方如要改变场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5.承租方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承租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一切证件,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可提供场地租赁证明协助办理。

7.承租方对承租场地的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服从出租方的各项日常事务管理,遵守管理的各规章制度,维护好经营秩序。生产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否则所产生后果由均承租方负责。

8.在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报装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设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做好场地的安全保护,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工作;为保障消防安全,租赁场地不能居住及留宿。在经营管理期间应注意用火、用电等安全问题,如发生事故,由承租方负责,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也由承租方赔偿。如出租方主管部门或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就租赁场地下达整改通知的,承租方必须按通知限时整改,未能按时整改的以及违反上述约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或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场地进行转租、转让承租或抵押的,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承租的场地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导致场地不能按期经营,则双方均可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承租方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需对承租方做任何经济补偿;如因政府政策性要求涉及到有政策赔偿的,原场地建筑及土地赔偿费用有出租方享有,承租方出资装修改造的不动产物品由承租方享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双方均可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农业 (略)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首年租金的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交到出租方以下指定账户)。后续租金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 (略) 农业 (略)

账号: *6196

开户行:广西贵港农村 (略) 营业部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00-2023年08月1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详见标的清单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或成交价款(保证金扣除竞价服务费用于支付*方,剩余保证金*方不予退还);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承租方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向经理 0775-*、*

报名咨询

罗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

/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样本).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项目名称

(略) 农业 (略) 原市残联、水产养殖场等22处资产分别招租

项目编号

BBWCQJY23-766

挂牌价

多个标的:详见标的清单

登载网站

http://**

交易保证金

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所在地区

(略)

标的所属行业

/

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4日17时

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00-2023年08月1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或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出租人承诺

我方( (略) 农业 (略) )作为出租人,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招租,由交易所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组织竞租。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或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公开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招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公开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基本情况

招租标的简介

㈠标的清单

标的

编号

标的名称

面 积

(?O/亩)

挂牌价

(元/年)

竞价阶梯

(元/次)

交易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

(元)

租赁期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递增方式

备注

1

建设西路161号8间临街门店

1365.50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月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在租(已到期)

2

建设西 (略) 内房屋

450.40

65000

500

1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月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在租(已到期)

3

建设西路161号1间临街门店

35.00

24000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月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在租(已到期)

4

建设西 (略) 内仓库

200.00

13000

2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在租(已到期)

5

建设 (略) 内办公楼

431.04

66000

500

1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原推广站

6

金港大道631号7间临街门店

386.41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7

金港大道631号办公楼(2-5层)

1951.84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8

金港大 (略) 内培训楼(共2层)

227.52

32763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9

金港大 (略) 内办公楼(共7层)

2534.85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10

金港大 (略) 内职工宿舍两套房屋

184.58

16800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11

金港大 (略) 内后平房

88.97

3000

200

1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

12

原水产养殖场房屋

140.00

4800

200

1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闲置(两套住宅,14栋2单元301、302号房)

13

原制种基地房屋

3072.00

55296

500

1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闲置

14

原蚕丝被用房

611.18

6500

200

1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闲置

15

原物流园房屋

1728.50

10000

2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在租(已到期)

16

原蚕种场内职工房屋

5411.20

*

5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闲置

17

原蚕种场房屋

3078.02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原卧龙山庄

18

原蚕种场土地及房屋

1715.60

50000

500

1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在租(贵建学校承租)

19

鱼塘1

16亩

21120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略) 旁

20

鱼塘3

33亩

30096

500

5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在租(已到期)

21

蚕种场土地

100亩

*

5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2年

按年支付

第二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

原蚕种场闲置土地

22

鱼塘4

215.54亩

*

1000

50000

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

5年

按年支付

第二、第三年按照上年度租金的5%递增;第四、第五年度按照上年租金的3%递增

鱼塘(原水产养殖场)

㈡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大部 (略) 港北区主干道附近,交通条件极为便利,人流车流量较大;周边住宅小区集中,商业繁华程度较好,具有较好投资及发展潜力。

1.标的1至4原为机械施工队资产, (略) 东西主干道建设西路中段,周边配套完善,临近鲤鱼湾小区、 (略) 场,生活便捷;交通便利,多路公交车经过,目前在租(已到期);

2.标的5为推广站旧址, (略) 东西主干道建设西路中段,周边配套完善, (略) 及生活小区,距离南北主干道中山路约300米,生活便捷;交通便利,多路公交车经过,目前空置。

3.标的6-1 (略) 残联办公场地, (略) 东西主干道金港大道东段,紧邻港北 (略) ,周边配套完善,生活便捷;交通便利,属于临街位置,多路公交车经过,目前空置。

4.标的12及标的22为原水产养殖场, (略) 东区东风路莲塘小区,周边配套完善,生活便捷;交通便利,目前空置。

5.标的13-21为原蚕种场地, (略) 港北区根竹镇,临近国道线,交通有一定便利。

备注:

1.上述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成交租金不因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标的存在原承租人的,同等条件下该标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须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进场交易。原承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保证金,项目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行权方式如下:(1)原承租人与其他意向承租人同时参与网络竞价;(2)原承租人在网络竞价的自由竞价期间和限时竞价期间均可行权;(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当其他意向承租人报出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权追加相同报价,如其他意向承租人无更高报价时,原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如其他意向承租人继续报价,而原承租人在竞价期内未应价的,则该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为最终承租人。

3.所有招租标的不设立居住权。

4.部分招租标的因历史原因暂无产权证。

5.标的按现状招租和交付,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向出租人咨询。以充分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凡参加竞租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出租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现状。

6.标的的权属材料、评估报告等项目材料可到交易所查询。

公开招租行为批准情况

出租人决策文件类型

(略) 农业 (略)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

/

三、交易规定

交易条件

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期间如承租人未违反《租赁合同》(附件3)约定,《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出租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标的用途:不能用于经营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业态及国家禁止的行业,不能用作危险品的存储仓库。不得利用上述场地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3.所有招租标的不设免租期。

4.承租方如要改变场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5.承租方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一切政策规定的有关税费,承租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一切证件,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可提供场地租赁证明协助办理。

7.承租方对承租场地的周边环境负有日常清扫、保洁的义务,并负责实行门前三包,服从出租方的各项日常事务管理,遵守管理的各规章制度,维护好经营秩序。生产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否则所产生后果由均承租方负责。

8.在承租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报装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设施(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做好场地的安全保护,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工作;为保障消防安全,租赁场地不能居住及留宿。在经营管理期间应注意用火、用电等安全问题,如发生事故,由承租方负责,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也由承租方赔偿。如出租方主管部门或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就租赁场地下达整改通知的,承租方必须按通知限时整改,未能按时整改的以及违反上述约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

9.在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认可或同意,不得擅自将房屋、场地进行转租、转让承租或抵押的,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承租的场地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导致场地不能按期经营,则双方均可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承租方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搬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需对承租方做任何经济补偿;如因政府政策性要求涉及到有政策赔偿的,原场地建筑及土地赔偿费用有出租方享有,承租方出资装修改造的不动产物品由承租方享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双方均可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1.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成交手续

竞价服务费

竞价服务费由交易所于竞价成交后从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收取;不足抵扣的,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将差额部分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成交签约

(1)竞价成交的竞租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竞租登记手续”第4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到指定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成交确认书》前,交易所将对承租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承租人不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将不予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没收交易保证金。(2)竞价成交的竞租人应于《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签约地点: (略) 农业 (略)

成交价款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缴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首年租金的1个月租金(取整计算),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交到出租方以下指定账户)。后续租金在每个支付期最后10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

出租人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

户名: (略) 农业 (略)

账号: *6196

开户行:广西贵港农村 (略) 营业部

标的交割

1.交割时限: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到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割条件:承租人凭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两笔款项的银行转账回执单与出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手续。

四、交易指南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00-2023年08月15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详见标的清单

竞租登记

竞租登记手续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竞租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承租人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竞租人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竞租人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出租人的补偿)。

3.竞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租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方。

4.成交后,承租方凭以下纸质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附件1);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竞租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租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承租方违约,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承租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承租资格)。 交易所扣除意向承租方和出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各意向承租人竞价过程中均不报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租赁合同;

(4)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竞价服务费或成交价款(保证金扣除竞价服务费用于支付*方,剩余保证金*方不予退还);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租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优先扣除应付给交易所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出租方提供的承租方足额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或书面确认文件后全额无息返还。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承租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承租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有权处置保证金已作为违约方的违约金。

2.意向承租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租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向经理 0775-*、*

报名咨询

罗经理 07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

/

联系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材料

1.授权委托书.doc

2.标的照片.zip

3.租赁合同(样本).docx

特别声明

关于意向承租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租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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