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 8月17日15: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举行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垃圾清运车、 (略) 政报废车辆残值6辆,起拍价:401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详见拍卖清单。 二、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电话预约在标的物存放地进行实物展示。 三、报名方式:8月15日至16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带相关资质和保证金进帐凭证(复印件各四份,原件备查) (略) 展示馆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截止时间以16日16:30前到账为准, (略) 账户转账方式,其他方式视为无效。 四、竞拍条件:1、具有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的企业法人;2、必须提供一车一照拆解相片及报废单;3、买受人必须在移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交纳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其一): ①、账号: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抚州高新支行; ②、账号:*381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③、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④、账号:*871;开户行: (略) 农村 (略) 城西支行。 六、联系方式:电话*黄, (略) 背山路3号。 七、监督电话:0794—*。 拍卖须知 一、拍卖方式 本场拍卖会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参与竞买报名 (一)标的竞买人必须是符合拍卖公告要求的企业法人。 (二)标的均为报废残值, (略) 不保证其完整性和继续使用,竞买人在参与报名前应实地踏勘标的物,如有异议,在拍卖会举行前以 (略) 或委托方。 (三)竞买人在了解标的物的前提下,认可并接受拍卖文件的约定。 (四)竞买手续的办理:集中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6日的上午9:30分至下午16:30分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办理报名手续。 有意竞拍者应是具有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的企业法人。请提供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需提供复印件四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下午16:30分(以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进账或代为进账)。 三、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17日15: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四、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本场拍卖会的增加幅度由国家注册拍卖师现场确定并实时进行调整。 五、拍卖程序 1、竞买人入场就座(拍卖会按时举行,竞买人请提前安排行程,逾时不候); 2、委托方代表、监拍人员、现场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 4、拍卖师选读拍卖文件中重要事项并宣布竞价开始; 5、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 6、拍卖师确认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邀价; 7、拍卖师连续三次念出最高应价而无人出更高价时,拍卖师落槌表示竞买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买受人和委托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标的物设有保留底价的,委托方在拍卖会现场以密封信函方式告知拍卖师,竞买人的最高应价应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拍卖师方可落槌。 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也不能对抗落槌的法律效力。 六、重要提示 (一)号牌为竞买人唯一身份证明,不得转让、出借,请竞买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号牌,拍卖会现场拍卖师以号牌确认竞买人,如出现号牌被他人恶意使用,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请仔细阅读本《拍卖文件》,了解拍卖标的物信息及拍卖收费等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知悉并认可,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拍卖人已将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数量、新旧程度、暇疵或可能存在的暇疵履行了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的义务,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实地踏勘标的物。 七、拍卖成交后的相关费用收取及时间 1、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向 (略) 付清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 5% 计算); 2、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交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八、拍卖标的物交付及清场时间 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次日由委托方按拍卖清单交付给买受人,移交后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装运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必须自办理移交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拆除转运,否则逾期按200元/天/辆处罚,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与委托方另行商定除外。 展示现场内如有其他物品不在清单内的,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九、竞买保证金退回方式 1、拍卖会结束后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直接将竞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 2、买受人的保证金,在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规定的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3、因发生质疑、投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需要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保证金的,由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拍卖(租)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的书面通知,待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理后,按照处理结果执行;有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文书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拍卖(租)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 十、违约责任 1、买受人反悔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有权解除成交合同,将该成交拍卖标的物再行公开拍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补偿拍卖人佣金及费用损失等,如再行拍卖时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由原买受人支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行为的,买受人须按逾期天数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5 ‰乘以逾期天数计算,如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后仍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按上一条进行处理。 拍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拍卖规则。 二、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举行拍卖活动。 (略) 拍卖活动的委托方、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本拍卖文件,并对自己参拍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拍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竞买,应认可拍卖标的物,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完报名手续,领取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买,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六、竞买人在标的物展示、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踏勘、政策咨询标的物的详细情况,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应遵守拍卖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叫价竞投,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得有操纵、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令其离开拍卖会现场,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拍卖师有权调整拍卖顺序及加价幅度,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拍卖师规定的加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后即表明委托人与竞买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竞买关系已经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买受人。 九、本场拍卖标的如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到达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有权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拍卖完成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拍卖文件。 十一、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和佣金等其他费用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委托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的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委托方未能按约定交付拍卖标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不承担违约和任何赔偿责任。 十三、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方、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拍卖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人、 (略) 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十四、如本拍卖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面必须遵守和执行。 十五、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面应在拍卖人 (略) 提起诉讼或提请拍卖人所在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十六、本规则未尽事宜,本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拍卖图录 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等车辆报废残值6辆,起拍价:40100元。 序号 | 车辆牌号 | 车辆类型 | 品牌型号 | 车架号 | 初次登记日期 | 1 | 赣FA2781 | 垃圾车(压缩车) | 奇特牌JTZ5168ZYS | LGAX2BA20CL* | 2014 | 2 | 赣FA2080 | 扫路车 | 奇特牌JTZ5060TSL | LWLDARHG0EL* | 2014 | 3 | 赣FA2158 | 扫路车 | 奇特牌JTZ5060TSL | LWLDARHG2EL* | 2014 | 4 | 赣FA2785 | 垃圾车(压缩车) | 奇特牌JTZ5168ZYS | LGAX2BA22CL* | 2014 | 5 | 赣FA97627 | 清洁卫生车辆 | 楚胜牌 CSC5160GSSD5 | LGAX2A130D* | 2014 | 6 | 无牌 31号车 | 洒水车 | 奇特牌JTZ5160GSS | LGAX2B131CL* | 2014 |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3年 8月17日15: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举行拍卖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垃圾清运车、 (略) 政报废车辆残值6辆,起拍价:401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详见拍卖清单。 二、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电话预约在标的物存放地进行实物展示。 三、报名方式:8月15日至16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带相关资质和保证金进帐凭证(复印件各四份,原件备查) (略) 展示馆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截止时间以16日16:30前到账为准, (略) 账户转账方式,其他方式视为无效。 四、竞拍条件:1、具有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的企业法人;2、必须提供一车一照拆解相片及报废单;3、买受人必须在移交后五个工作日内清运完毕,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保证金交纳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任选其一): ①、账号: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抚州高新支行; ②、账号:*381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③、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④、账号:*871;开户行: (略) 农村 (略) 城西支行。 六、联系方式:电话*黄, (略) 背山路3号。 七、监督电话:0794—*。 拍卖须知 一、拍卖方式 本场拍卖会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参与竞买报名 (一)标的竞买人必须是符合拍卖公告要求的企业法人。 (二)标的均为报废残值, (略) 不保证其完整性和继续使用,竞买人在参与报名前应实地踏勘标的物,如有异议,在拍卖会举行前以 (略) 或委托方。 (三)竞买人在了解标的物的前提下,认可并接受拍卖文件的约定。 (四)竞买手续的办理:集中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6日的上午9:30分至下午16:30分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办理报名手续。 有意竞拍者应是具有有效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的企业法人。请提供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需提供复印件四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下午16:30分(以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不接受现金进账或代为进账)。 三、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17日15: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四、拍卖标的的增价幅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本场拍卖会的增加幅度由国家注册拍卖师现场确定并实时进行调整。 五、拍卖程序 1、竞买人入场就座(拍卖会按时举行,竞买人请提前安排行程,逾时不候); 2、委托方代表、监拍人员、现场记录员就位; 3、拍卖师宣布拍卖会开始; 4、拍卖师选读拍卖文件中重要事项并宣布竞价开始; 5、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口头报价; 6、拍卖师确认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邀价; 7、拍卖师连续三次念出最高应价而无人出更高价时,拍卖师落槌表示竞买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成交结果对拍卖人、买受人和委托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标的物设有保留底价的,委托方在拍卖会现场以密封信函方式告知拍卖师,竞买人的最高应价应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拍卖师方可落槌。 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也不能对抗落槌的法律效力。 六、重要提示 (一)号牌为竞买人唯一身份证明,不得转让、出借,请竞买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号牌,拍卖会现场拍卖师以号牌确认竞买人,如出现号牌被他人恶意使用,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请仔细阅读本《拍卖文件》,了解拍卖标的物信息及拍卖收费等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知悉并认可,应承担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三)拍卖人已将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数量、新旧程度、暇疵或可能存在的暇疵履行了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的义务,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应实地踏勘标的物。 七、拍卖成交后的相关费用收取及时间 1、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后当天向 (略) 付清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 5% 计算); 2、买受人须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款交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八、拍卖标的物交付及清场时间 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次日由委托方按拍卖清单交付给买受人,移交后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装运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也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必须自办理移交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物的拆除转运,否则逾期按200元/天/辆处罚,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与委托方另行商定除外。 展示现场内如有其他物品不在清单内的,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九、竞买保证金退回方式 1、拍卖会结束后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直接将竞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 2、买受人的保证金,在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规定的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3、因发生质疑、投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需要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保证金的,由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拍卖(租)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的书面通知,待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理后,按照处理结果执行;有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文书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拍卖(租)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 十、违约责任 1、买受人反悔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没收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有权解除成交合同,将该成交拍卖标的物再行公开拍卖,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补偿拍卖人佣金及费用损失等,如再行拍卖时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由原买受人支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2、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行为的,买受人须按逾期天数缴纳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金额的5 ‰乘以逾期天数计算,如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后仍未交清款项视为违约,按上一条进行处理。 拍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拍卖规则。 二、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组织和举行拍卖活动。 (略) 拍卖活动的委托方、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均应遵守本拍卖文件,并对自己参拍行为负责。如因未仔细阅读本拍卖文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竞买,应认可拍卖标的物,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完报名手续,领取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竞买,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买,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本人身份证件。 六、竞买人在标的物展示、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踏勘、政策咨询标的物的详细情况,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应遵守拍卖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叫价竞投,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得有操纵、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令其离开拍卖会现场,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拍卖师有权调整拍卖顺序及加价幅度,竞买人的应价不得低于拍卖师规定的加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后即表明委托人与竞买人之间关于拍卖标的的竞买关系已经合法生效,该竞买人即买受人。 九、本场拍卖标的如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到达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有权停止该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拍卖完成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拍卖文件。 十一、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和佣金等其他费用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二、委托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的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委托方未能按约定交付拍卖标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不承担违约和任何赔偿责任。 十三、本公司有义务为委托方、竞买人及买受人保守秘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拍卖规则维护委托方、竞买人、 (略) 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十四、如本拍卖规则之任何条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权机构认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规则其他条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关各方面必须遵守和执行。 十五、因依照本规则参加拍卖活动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相关各方面应在拍卖人 (略) 提起诉讼或提请拍卖人所在的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十六、本规则未尽事宜,本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拍卖图录 垃圾清运车、洒水车等车辆报废残值6辆,起拍价:40100元。 序号 | 车辆牌号 | 车辆类型 | 品牌型号 | 车架号 | 初次登记日期 | 1 | 赣FA2781 | 垃圾车(压缩车) | 奇特牌JTZ5168ZYS | LGAX2BA20CL* | 2014 | 2 | 赣FA2080 | 扫路车 | 奇特牌JTZ5060TSL | LWLDARHG0EL* | 2014 | 3 | 赣FA2158 | 扫路车 | 奇特牌JTZ5060TSL | LWLDARHG2EL* | 2014 | 4 | 赣FA2785 | 垃圾车(压缩车) | 奇特牌JTZ5168ZYS | LGAX2BA22CL* | 2014 | 5 | 赣FA97627 | 清洁卫生车辆 | 楚胜牌 CSC5160GSSD5 | LGAX2A130D* | 2014 | 6 | 无牌 31号车 | 洒水车 | 奇特牌JTZ5160GSS | LGAX2B131CL* | 2014 |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