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丁溪村二组原爱迪盛资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草堰镇丁溪村二组原爱迪盛资产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大丰区草堰镇*溪村二组(原爱迪盛)资产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DFCQ* | |||||||||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8月7日 |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2023年8月24日10时 | ||||||||
竞价会议安排: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无需到达竞价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68/TPBidder/member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竞价会议。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4日10时-10时15分00秒,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8月24日10时15分00秒,资格审查通过后会有短信提醒。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略) 大丰区草堰镇*溪村二组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3408.88?O | 另无产权部分 | 详见特别告知 | ||||||
土地使用面积 | 13639?O | 使用期限止 | 2054年5月30日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工业 | |||||||
房屋结构 | 混合、钢筋混凝土 | 层数 | 1层 | |||||||
房屋现状 | 转让情况 | 无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无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欠费情况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基础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 | |||||||||
其他情况 | 详见附表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众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众利安评字(2023)第0502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4月18日 | |||||||||
评估价 | 573.89 万元 | |||||||||
转让底价 | 575.18 万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大丰区 (略) | |||||||
经济类型 |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1NXG353W | |||||||||
法定代表人 | 刘刚 | |||||||||
注册地 | (略) 大丰区高新技术区五一路1号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按本公告的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盐城大丰区丰华恒裕 (略) 会议纪要第6号 (略) 大丰区高新区管委会会议纪要第10号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大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盐城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秒 | |||||||
特别说明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资产转让,房屋所有 (略) 大丰区 (略) 。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三、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转让资产登记的房产总建筑面积3408.88?O、土地使用面积13639?O工业用途的不动产及水泥路、场地硬化、围墙、电动伸缩门、下水道等构筑物,详见资产明细清单。 六、上述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基础设施及配套等也是按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不动产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以最终登记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受让人自行负责不动产证的转移登记,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转移登记的法律责任; 九、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标的物灭失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 ||||||||
受让资格条件 | 合格意向受让方:挂牌公告期满,竞价会开始前,转让方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将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中提醒告知,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实时在交易竞价系统界面关注。 本信息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须按按时足额对应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下列所需材料: 1、资信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 3) (略) 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 |||||||||
标的交割 |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 |||||||||
备查文件 | 评估报告 | |||||||||
交易指南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60万元整。 二、交纳开始及截止时间:同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 ||||||||
1、意向受让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 23日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受让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转让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受让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按标段分别下载交易文件并按标段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受让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管海林*或新点客服*或孙工*。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截止时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受让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人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受让资格。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 (略) 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11、成交后受让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由受让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单向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 (略) (略) 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2%;成交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相关手续事宜。 12、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转让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 (略) (略) | |||||||||
联系人 | 管海林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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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大丰区草堰镇*溪村二组(原爱迪盛)资产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DFCQ* | |||||||||
挂牌公告报名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8月7日 | 挂牌公告报名终止日期:2023年8月24日10时 | ||||||||
竞价会议安排: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无需到达竞价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68/TPBidder/member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竞价会议。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4日10时-10时15分00秒,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8月24日10时15分00秒,资格审查通过后会有短信提醒。 | ||||||||||
标 的 概 况 | 标的坐落 | (略) 大丰区草堰镇*溪村二组 | ||||||||
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3408.88?O | 另无产权部分 | 详见特别告知 | ||||||
土地使用面积 | 13639?O | 使用期限止 | 2054年5月30日 | |||||||
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工业 | |||||||
房屋结构 | 混合、钢筋混凝土 | 层数 | 1层 | |||||||
房屋现状 | 转让情况 | 无 | 是否设置原承租方优先权 | 无 | ||||||
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
欠费情况 | 无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基础配套设施齐全,交通方便 | |||||||||
其他情况 | 详见附表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众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中众利安评字(2023)第0502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04月18日 | |||||||||
评估价 | 573.89 万元 | |||||||||
转让底价 | 575.18 万元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大丰区 (略) | |||||||
经济类型 |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1NXG353W | |||||||||
法定代表人 | 刘刚 | |||||||||
注册地 | (略) 大丰区高新技术区五一路1号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按本公告的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盐城大丰区丰华恒裕 (略) 会议纪要第6号 (略) 大丰区高新区管委会会议纪要第10号 |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略) 大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盐城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秒 | |||||||
特别说明 | 一、本次转让标的为资产转让,房屋所有 (略) 大丰区 (略) 。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可电话预约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 三、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若出现按国家规定可以收取的而未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 五、转让资产登记的房产总建筑面积3408.88?O、土地使用面积13639?O工业用途的不动产及水泥路、场地硬化、围墙、电动伸缩门、下水道等构筑物,详见资产明细清单。 六、上述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基础设施及配套等也是按现状转让,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七、转让标的不动产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差异,以最终登记面积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格,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八、受让人自行负责不动产证的转移登记,转让方配合;受让方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完成转移登记的法律责任; 九、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标的物灭失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转让方受让方双方解除合同,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全额退还,该交易价款不计息;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及交付约定 |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付时间、条件 | ||||||||
受让资格条件 | 合格意向受让方:挂牌公告期满,竞价会开始前,转让方对已报名的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将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系统中提醒告知,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实时在交易竞价系统界面关注。 本信息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受让方须按按时足额对应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下列所需材料: 1、资信材料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如有)(须加盖单位公章); 3) (略) 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 |||||||||
标的交割 | 根据本项目交易文件及《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交割手续 | |||||||||
备查文件 | 评估报告 | |||||||||
交易指南 | 交易保证金 |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60万元整。 二、交纳开始及截止时间:同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 | ||||||||
1、意向受让方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 23日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意向受让方使用“账号密码或者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转让公告及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大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068/TPBidder/memberLogin); 3、方式:各潜在意向受让方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地址:http://**:8068/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操作,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意向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4、各潜在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按标段分别下载交易文件并按标段提交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交易受让资格。 5、技术咨询电话:咨询本项目的交易代理机构联系人管海林*或新点客服*或孙工*。 6、交易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时间:意向受让方在规定的截止时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收款单位: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账号:**。上述专用账户仅接受意向受让人以本单位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必须以本人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人未能按时按标段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到达指定账户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意向受让资格。 特别提醒: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办理交易保证金提交手续,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标段到达指定帐户。 7、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知悉标的情况和交易(竞价)规则, (略) 大丰区产权交易意向受让方承诺书、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收确认书的全部内容,接收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及交易文件资料约定的所有条款,交易过程或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 8、竞价方式:具体竞价方式详见第二章《竞价规则》 9、不符合受让资格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保证金,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项目系统竞价成交后原路退还至报名人缴款账户。 10、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 11、成交后受让方需另行支付的服务费用: (略)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由受让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单向 (略) 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 (略) (略) 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款2%;成交方必须付清所有交易款项及各类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过户相关手续事宜。 12、成交双方签订合同时须按照交易文件及成交结果内容提交一式三份的加盖公章(签字)纸质文件原件用作存档。 13、成交结果的公告:合同生效后将交易结果通过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外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1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的,转让方将发布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期5个工作日,延期两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交易代理服务机构 | (略) (略) | |||||||||
联系人 | 管海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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