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江东新区约砂石料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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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江东新区约砂石料转让

项目名称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115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7月2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8月9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东村收储基地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约39607.9

*

*

30

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海口江东 (略) 2023年度第四期砂石料类型为天然砂,数量约39607.9m3,细度模数及数量分别为:

(1)1.70-1.90左右细砂,约17163.38m3,2.0-2.5左右细砂,约22444.52m3;

(2)泥块含量:①2.6%-2.9%泥块含量约5281.04 m3;②3.0%-3.9%泥块含量约15843.22m3;③4.0%-4.8%泥块含量约15843.12m3;④5.3%-6.7%泥块含量约2640.52m3;

(3)含泥量:①7.80%-9.80%含泥量约17163.38m3,②10.3%-17.4%含泥量约22444.52m3。
2、砂料来源于椰青园S02、S03、江东天地、安置房A05地块项目、和风家园五地块、美术馆项目、顺达路项目、长坎村项目的基坑开挖。详见检测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3、目前砂料资源 (略) 东村收储基地。

特别告知

1、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砂石料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砂石料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受让方不得将砂石料直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现砂石料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砂石料,并解除购销合同,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为了免责,转让方有权提请有关监管机关进行监查。

2、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砂石料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砂料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砂石料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

*.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月27日

评估机构

海南振和盛房地产估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口江东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RFEW1R

注册地: (略) 江东新区桂林洋大道与桂秀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刘太强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呈批表
2、海口江东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1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砂石料用途承诺函。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原料砂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砂石料堆存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限期在《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署日起60天内运走全部砂料。如遇特殊情况受让方无法按时履约,经转让方同意情况下可以延期,延期1天扣除5000元,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如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则剩余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还,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2023年8月9日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转让价款结算:成交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补齐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全额货款。

3、本次交易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交易方式,如受让方不按时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东村收储基地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9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8月9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按照特别告知第1条要求填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7月27日9:00

8月10日9:00

2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承诺函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项目名称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115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7月2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8月9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东村收储基地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约39607.9

*

*

30

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海口江东 (略) 2023年度第四期砂石料类型为天然砂,数量约39607.9m3,细度模数及数量分别为:

(1)1.70-1.90左右细砂,约17163.38m3,2.0-2.5左右细砂,约22444.52m3;

(2)泥块含量:①2.6%-2.9%泥块含量约5281.04 m3;②3.0%-3.9%泥块含量约15843.22m3;③4.0%-4.8%泥块含量约15843.12m3;④5.3%-6.7%泥块含量约2640.52m3;

(3)含泥量:①7.80%-9.80%含泥量约17163.38m3,②10.3%-17.4%含泥量约22444.52m3。
2、砂料来源于椰青园S02、S03、江东天地、安置房A05地块项目、和风家园五地块、美术馆项目、顺达路项目、长坎村项目的基坑开挖。详见检测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3、目前砂料资源 (略) 东村收储基地。

特别告知

1、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砂石料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砂石料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受让方不得将砂石料直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现砂石料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砂石料,并解除购销合同,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为了免责,转让方有权提请有关监管机关进行监查。

2、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砂石料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砂料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砂石料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

*.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月27日

评估机构

海南振和盛房地产估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口江东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RFEW1R

注册地: (略) 江东新区桂林洋大道与桂秀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刘太强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呈批表
2、海口江东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1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砂石料用途承诺函。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原料砂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砂石料堆存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限期在《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署日起60天内运走全部砂料。如遇特殊情况受让方无法按时履约,经转让方同意情况下可以延期,延期1天扣除5000元,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如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则剩余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还,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2023年8月9日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转让价款结算:成交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补齐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全额货款。

3、本次交易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交易方式,如受让方不按时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东村收储基地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9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8月9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按照特别告知第1条要求填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7月27日9:00

8月10日9:00

2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承诺函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 (略) ,海口

项目名称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115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7月2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8月9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东村收储基地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约39607.9

*

*

30

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海口江东 (略) 2023年度第四期砂石料类型为天然砂,数量约39607.9m3,细度模数及数量分别为:

(1)1.70-1.90左右细砂,约17163.38m3,2.0-2.5左右细砂,约22444.52m3;

(2)泥块含量:①2.6%-2.9%泥块含量约5281.04 m3;②3.0%-3.9%泥块含量约15843.22m3;③4.0%-4.8%泥块含量约15843.12m3;④5.3%-6.7%泥块含量约2640.52m3;

(3)含泥量:①7.80%-9.80%含泥量约17163.38m3,②10.3%-17.4%含泥量约22444.52m3。
2、砂料来源于椰青园S02、S03、江东天地、安置房A05地块项目、和风家园五地块、美术馆项目、顺达路项目、长坎村项目的基坑开挖。详见检测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3、目前砂料资源 (略) 东村收储基地。

特别告知

1、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砂石料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砂石料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受让方不得将砂石料直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现砂石料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砂石料,并解除购销合同,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为了免责,转让方有权提请有关监管机关进行监查。

2、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砂石料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砂料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砂石料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

*.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月27日

评估机构

海南振和盛房地产估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口江东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RFEW1R

注册地: (略) 江东新区桂林洋大道与桂秀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刘太强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呈批表
2、海口江东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1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砂石料用途承诺函。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原料砂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砂石料堆存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限期在《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署日起60天内运走全部砂料。如遇特殊情况受让方无法按时履约,经转让方同意情况下可以延期,延期1天扣除5000元,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如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则剩余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还,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2023年8月9日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转让价款结算:成交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补齐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全额货款。

3、本次交易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交易方式,如受让方不按时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东村收储基地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9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8月9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按照特别告知第1条要求填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7月27日9:00

8月10日9:00

2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承诺函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项目名称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115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7月27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8月9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东村收储基地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

(元)

挂牌总价

(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约39607.9

*

*

30

标的情况

1、本次转让海口江东 (略) 2023年度第四期砂石料类型为天然砂,数量约39607.9m3,细度模数及数量分别为:

(1)1.70-1.90左右细砂,约17163.38m3,2.0-2.5左右细砂,约22444.52m3;

(2)泥块含量:①2.6%-2.9%泥块含量约5281.04 m3;②3.0%-3.9%泥块含量约15843.22m3;③4.0%-4.8%泥块含量约15843.12m3;④5.3%-6.7%泥块含量约2640.52m3;

(3)含泥量:①7.80%-9.80%含泥量约17163.38m3,②10.3%-17.4%含泥量约22444.52m3。
2、砂料来源于椰青园S02、S03、江东天地、安置房A05地块项目、和风家园五地块、美术馆项目、顺达路项目、长坎村项目的基坑开挖。详见检测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

3、目前砂料资源 (略) 东村收储基地。

特别告知

1、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砂石料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砂石料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受让方不得将砂石料直 (略) 政工程建筑工地、供应搅拌站用于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现场搅拌混凝土以及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等建设工程中,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现砂石料违规使用,转让方有权停止供应砂石料,并解除购销合同,没收受让方履约保证金。为了免责,转让方有权提请有关监管机关进行监查。

2、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砂石料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砂石料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砂料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砂石料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

*.00元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月27日

评估机构

海南振和盛房地产估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口江东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RFEW1R

注册地: (略) 江东新区桂林洋大道与桂秀路交叉口东北200米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刘太强

转让方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

决策文件

1、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收文呈批表
2、海口江东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3〕1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砂石料用途承诺函。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原料砂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砂石料堆存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限期在《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署日起60天内运走全部砂料。如遇特殊情况受让方无法按时履约,经转让方同意情况下可以延期,延期1天扣除5000元,直至履约保证金扣完;如转让方不同意延期,则剩余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履约保证金不退还,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3、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2023年8月9日前须提交报名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30万元,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转让价款结算:成交后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竞买人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补齐履约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和全额货款。

3、本次交易按照先付款后提货的交易方式,如受让方不按时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我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东村收储基地

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9日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8月9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按照特别告知第1条要求填写)。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方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服务费

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5%缴纳,实际结算数量与预估数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海口市江东新区约39607.9m3砂石料转让

7月27日9:00

8月10日9:00

2000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砂石料竞买销售协议》承诺函

咨询电话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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