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经济开发区山东三丰科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产生渣石一宗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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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经济开发区山东三丰科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产生渣石一宗拍卖公告

临港经济开发区山东三丰科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产生渣石一宗拍卖公告

拍公字【2023089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18日1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依法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现状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共分1个标的:临港经济开发区 (略) 施工项目产生渣石一宗,约2857.87m3,起拍价80020.36元(详见评估报告鲁兴城评报字【2023】字第X-030号),保证金25000.00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竞买人须在临港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并经批准从事再生资源加工、销售的企业。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1、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缴款到账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行为的企业本次不得再报名。

三、报名登记

1、有意竞买人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拍卖,并于2023年8月17日17:00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2、竞买人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8月17日8:30分至17:00时持(需提供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三、 特别说明

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委托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买受方违约拍卖保证金将不再退回,并再行处理标的物。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后,均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该拍卖标的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进行实地勘查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情况、现状后再参加竞拍。

3、本次拍卖标的系整体打包处置(详见评估报告鲁兴城评报字【2023】字第X-030号),买受人须承担所竞买标的的处置工作,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装卸、道路运输、损耗、存储费、相关税费与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现状由实物现状决定,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等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区域、质量、状态、数量等与描述不符,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须自行了解此风险,拍卖总成交价不予变更。

4、买受人在清运时须服从当地政府和委托人监督管理,不准超出该标的评估范围,买受人需自行协调入场及运输道路等事宜。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纠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买受人签订合同接到委托人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30天内清运完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合同价款或未按委托人要求清运完毕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未清运的标的重新处置。

咨询电话:* 王经理

(略)

2023年8月11日

临港经济开发区山东三丰科技有限公司施工项目产生渣石一宗拍卖公告

拍公字【2023089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18日1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http://**)依法采用有保留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公开现状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共分1个标的:临港经济开发区 (略) 施工项目产生渣石一宗,约2857.87m3,起拍价80020.36元(详见评估报告鲁兴城评报字【2023】字第X-030号),保证金25000.00元。

展示时间及地点: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竞买人须在临港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并经批准从事再生资源加工、销售的企业。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1、报名时须提供保证金缴款到账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行为的企业本次不得再报名。

三、报名登记

1、有意竞买人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拍卖,并于2023年8月17日17:00前将规定数额的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本项目拍卖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未竞得者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2、竞买人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2023年8月17日8:30分至17:00时持(需提供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参加竞买。

三、 特别说明

1、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委托方指定账户);逾期视为买受方违约拍卖保证金将不再退回,并再行处理标的物。

2、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后,均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该拍卖标的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进行实地勘查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详细了解该项目的情况、现状后再参加竞拍。

3、本次拍卖标的系整体打包处置(详见评估报告鲁兴城评报字【2023】字第X-030号),买受人须承担所竞买标的的处置工作,标的移交时所涉及的装卸、道路运输、损耗、存储费、相关税费与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现状由实物现状决定,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等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区域、质量、状态、数量等与描述不符,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买受人须自行了解此风险,拍卖总成交价不予变更。

4、买受人在清运时须服从当地政府和委托人监督管理,不准超出该标的评估范围,买受人需自行协调入场及运输道路等事宜。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纠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买受人签订合同接到委托人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30天内清运完毕,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合同价款或未按委托人要求清运完毕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委托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将未清运的标的重新处置。

咨询电话:* 王经理

(略)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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