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峰分公司内1号楼9梯3楼住宅
枕峰分公司内1号楼9梯3楼住宅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租赁标的:枕峰分公司内1号楼9梯3楼住宅
2.计租面积:约69㎡
3.租赁物现状: 闲置
4.租金底价:1000元/月
5.联系人:卢灿
6.联系电话:*
二、租赁用途、租金、租期、竞价方式、时间等
1.租赁用途:商业(办公)
2.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1000元/月,年租金递增率3%
3.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免租期:无;
4.竞价方式: (略) (略) 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5000),有意竞价者于 2023年08月17日 16 (略) (略) 交付竞价保证金;
5.公告期限: 2023年07月28日至 2023年08月17日;
5.竞价时间:2023年08月18日10时;
6.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每半年一付的原则进行。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
四、需要承租方须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中标方违约的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我司收缴,不予退还。
2.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出租方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4.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房产在装修和使用 (略) 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5.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在租赁期内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合租。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水费及电费等各项费用。
12.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3、承租方在参加出租方公开竞价招租活动前,已实地现场考察了解租赁房屋的情况,自愿按照现状承租。
14、租赁标的周边有特殊设施(省植物油储备库),从安全性上*方不得从事危险行业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最终解释权归*方。
15、参加竞拍前,竞租人须现场看样,充分了解场地现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接受委托看样。为保障竞租活动的有序开展,避免不诚信行为,原则上不接受未现场看样人员的竞租申请。
五、优先权情况
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风险揭示
本标的权属清晰, (略) (略) 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标的现处于闲置状态。
七、监督电话:0591-*
地址: (略) 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祥宏北路268号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挂牌价
1.租赁标的:枕峰分公司内1号楼9梯3楼住宅
2.计租面积:约69㎡
3.租赁物现状: 闲置
4.租金底价:1000元/月
5.联系人:卢灿
6.联系电话:*
二、租赁用途、租金、租期、竞价方式、时间等
1.租赁用途:商业(办公)
2.租赁底价及递增率: 1000元/月,年租金递增率3%
3.租赁期限:3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免租期:无;
4.竞价方式: (略) (略) 公开竞价招租,本次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5000),有意竞价者于 2023年08月17日 16 (略) (略) 交付竞价保证金;
5.公告期限: 2023年07月28日至 2023年08月17日;
5.竞价时间:2023年08月18日10时;
6.租金收缴办法:按照先付后用,每半年一付的原则进行。
三、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法存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等。
四、需要承租方须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5000元,中标方违约的该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我司收缴,不予退还。
2.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及有关税费: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的租金。租赁过程产生的由出租方、承租方缴纳的各种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出租方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4.承租方必须自行解决租赁房产在装修和使用 (略) 管理、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工商、税务及特种设备、特种行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规定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5.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在租赁期内负责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等工作,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公摊费用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合租。
9.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赁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方于退租前,必须缴清房租、水费及电费等各项费用。
12.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13、承租方在参加出租方公开竞价招租活动前,已实地现场考察了解租赁房屋的情况,自愿按照现状承租。
14、租赁标的周边有特殊设施(省植物油储备库),从安全性上*方不得从事危险行业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最终解释权归*方。
15、参加竞拍前,竞租人须现场看样,充分了解场地现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接受委托看样。为保障竞租活动的有序开展,避免不诚信行为,原则上不接受未现场看样人员的竞租申请。
五、优先权情况
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风险揭示
本标的权属清晰, (略) (略) 所有,其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产权无异议,且不存在抵押担保;租赁标的现处于闲置状态。
七、监督电话:0591-*
地址: (略) 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祥宏北路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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