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科祥龙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11.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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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科祥龙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11.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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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波中科祥龙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11.5%股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略) 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转让比例: 11.5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4623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3-8-11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386.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经济补偿金。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或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本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北交所领取)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文件。 2.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宁波中科祥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5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MA2J79R53E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92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1,269.37 利润总额(上年度): -478.63 净利润(上年度): 365.21
资产总额(上年度): 9,185.47 负债总额(上年度): 2,772.5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6,412.96
审计机构: 慈溪弘正 (略)
本年度 2023-6-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1.43 利润总额: -857.13 净利润: -854.75
资产总额: 11,675.81 负债总额: 6,117.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558.21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科宇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青岛 (略) 9
(略) 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11.5
(略) 10
宁波寰宇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1
中盈飞(宁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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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波中科祥龙轻量化科技有限公司11.5%股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略) 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转让比例: 11.5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4623万元
挂牌期间: 20 挂牌日期: 2023-8-11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1386.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可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经济补偿金。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或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企业状况。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递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承担全部相关风险。本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本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意向受让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北交所领取)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相关文件。 2.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宁波中科祥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1.5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MA2J79R53E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92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1,269.37 利润总额(上年度): -478.63 净利润(上年度): 365.21
资产总额(上年度): 9,185.47 负债总额(上年度): 2,772.5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6,412.96
审计机构: 慈溪弘正 (略)
本年度 2023-6-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1.43 利润总额: -857.13 净利润: -854.75
资产总额: 11,675.81 负债总额: 6,117.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558.21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科宇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青岛 (略) 9
(略) 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11.5
(略) 10
宁波寰宇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6.1
中盈飞(宁波)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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