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废银催化剂项目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废银催化剂项目
标的名称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废银催化剂项目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 | 转让底价 | 89.98 万元/吨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1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9-08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 (略) | 资产类别 | 其他 |
标的描述 | 本次处置的废银催化剂重量约239吨,主要成分含量为:银17.5%、三氧化二铝82.5%。 | ||
标的所在位置 | 中国石油 (略) 内 | ||
转让底价(万元) | 89.98 万元/吨 | ||
计量单位 | 吨 | 数 量 | 239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25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武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石油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石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涵盖HW50(261-160-50),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240吨/年。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经理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废银催化剂项目 | ||
项目编号 | GR2023CQ* | 转让底价 | 89.98 万元/吨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1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9-08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 (略) > (略) | 资产类别 | 其他 |
标的描述 | 本次处置的废银催化剂重量约239吨,主要成分含量为:银17.5%、三氧化二铝82.5%。 | ||
标的所在位置 | 中国石油 (略) 内 | ||
转让底价(万元) | 89.98 万元/吨 | ||
计量单位 | 吨 | 数 量 | 239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625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武老师 | 联系电话 | 028-*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 (略)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石油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石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交纳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须涵盖HW50(261-160-50),核准经营规模不低于240吨/年。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200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周经理 | 联系电话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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