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中原镇中兴北路中国银行琼海支行中原综合楼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琼海市中原镇中兴北路中国银行琼海支行中原综合楼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中国银行琼海支行中原综合楼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123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8月1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8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 | |||||||||||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 产权证号 | 证载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中国银行琼海支行中原综合楼 | 1859.42/ 557.377 | 琼(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办公/其他 | 760 | 135 | ||||||
标的情况 | 标的房产位于区域商业繁华中心,所在区域为商住综合区,人口密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距离博鳌机场互通约4公里,距离博鳌互通和博鳌机场各约2公里。标的房产由主楼和副楼组成,均为钢筋混泥土结构,房屋完好,目前没有出租等情况。其中主楼共有5层,1—2层现为中国银行琼海中原支行营业网点,3—5层现闲置;副楼共有5层,全部闲置。房屋为南北朝向,整体为简单装修,单元配有走梯1处。 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琼(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4年8月29日。 | |||||||||||
特别告知 | 附售后返租要求:本标的为带租约转让,中行琼海中原支行将在房屋转让后,返租房产主楼的1-2层,面积372平方米,含税年租金*元(月租金16740元),租期6年,租金按年支付,具体内容见《租赁合同》。 转让价款不包括主楼1-2层营业网点的家具家电及办公设施。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万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9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琼海支行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关于琼海支行2023年带租约拍卖琼海中原支行闲置房产项目的批复》(琼中银授信〔2023〕1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分行授信管理部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租赁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附售后返租要求:买受方需按返租约定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则视买受人违约,买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终止交易合同。 3、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调规变性费、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租。 4、买受人应在付清购房款后180个日历期内完成房产过户工作,因买受人的原因未及时完成房产过户工作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由此造成增加出让人税、费、违约金等损失的,也由买受人完全承担。 5、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标的按现状公开转让,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 |||||||||||
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135万元,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8月28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的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承担(即成交总价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中国银行琼海支行中原综合楼 | 8月14日9:00 | 8月29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3、《产权交易合同》 4、《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魏女士 * 陈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 它 |
项目名称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中国银行琼海支行中原综合楼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2123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8月1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8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 | |||||||||||
序 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 产权证号 | 证载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中国银行琼海支行中原综合楼 | 1859.42/ 557.377 | 琼(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办公/其他 | 760 | 135 | ||||||
标的情况 | 标的房产位于区域商业繁华中心,所在区域为商住综合区,人口密集、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距离博鳌机场互通约4公里,距离博鳌互通和博鳌机场各约2公里。标的房产由主楼和副楼组成,均为钢筋混泥土结构,房屋完好,目前没有出租等情况。其中主楼共有5层,1—2层现为中国银行琼海中原支行营业网点,3—5层现闲置;副楼共有5层,全部闲置。房屋为南北朝向,整体为简单装修,单元配有走梯1处。 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琼(2023) (略) 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4年8月29日。 | |||||||||||
特别告知 | 附售后返租要求:本标的为带租约转让,中行琼海中原支行将在房屋转让后,返租房产主楼的1-2层,面积372平方米,含税年租金*元(月租金16740元),租期6年,租金按年支付,具体内容见《租赁合同》。 转让价款不包括主楼1-2层营业网点的家具家电及办公设施。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万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9月13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联合振华土地房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琼海支行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关于琼海支行2023年带租约拍卖琼海中原支行闲置房产项目的批复》(琼中银授信〔2023〕16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分行授信管理部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海南产交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租赁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附售后返租要求:买受方需按返租约定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未签订则视买受人违约,买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取消交易,终止交易合同。 3、成交后,受让方负责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转让方协助,房产过户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调规变性费、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租。 4、买受人应在付清购房款后180个日历期内完成房产过户工作,因买受人的原因未及时完成房产过户工作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由此造成增加出让人税、费、违约金等损失的,也由买受人完全承担。 5、房屋的清场由转让方负责。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标的按现状公开转让,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 |||||||||||
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135万元,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7:00。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8月28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的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承担(即成交总价的2.5%)。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中原镇中兴北路中国银行琼海支行中原综合楼 | 8月14日9:00 | 8月29日9:00 | 10000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2、《网络竞价须知》 3、《产权交易合同》 4、《租赁合同》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魏女士 * 陈女士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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