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美社区生活服务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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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美社区生活服务区招标公告


流美社区生活服务区发包招标方案

(本方案发包招标主体为流美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

为确保我集体经济效益,丰富群众菜篮子,增加集体收入,经2023年3月20日流美党支部会议提议,并经2023年3月28日流美社区“两委”会议讨论商定,提请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将流美生活服务区在街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投标,由个人承包经营管理,并制定如下投标方案:

一、流美社区生活服务区资产情况

1、类型:经联社集体资产。

2、地址:流美大街7号。

3、面积:现状约679.2平方(42个摊位、铺面2格)。

4、资产用于 (略) ,经联 (略) 任何资料和证照。

二、生活服务区范围:东至服务区临界(不包含服务区与蔡社涵线之间的区域),南至服务区临界,西至服务区临界,北至流美大街。

三、经营范围及发包期限

1、生活服务区内经营范围为:鱼、肉、菜和生活类日常用品等。

2、发包期限为8年,即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31年8月31日止,期满经联社收回经营管理权并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存款回单到居委会报名。报名前需向流美经联社账户(户名: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流美经济联合社;开户银行: (略) 下蓬农村信用合作社渔五分社;账号:*71)存入人民币20万元作为投标资格保证金。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1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逾期不给予办理。

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9:30正。

2、投标地点:鸥汀街道维稳中心。

、投标规则

1、投标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及投标资格凭单提前进场,迟到或未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承包金底价及招投标方式:采用暗标报价。承包金底价以广东华乾房地产 (略) 于2022年12月19日评估得出该宗标的物每月人民币:*仟零点击查看>>元*角(¥4075.20元)的价格作为起标价进行暗标竞价,按最高报价者确定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金者视为无效。若现场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进行抽签确定中标者。

3、开标后中标人由街道三资交易中心出具《中标确认书》确认中标,经公示五天后无异议的,于第六天与经联社签订发包协议书,履行相关手续并缴交承包金。在规定时间内未与经联社签订发包协议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归集体所有。

4、若投标者中标后现场悔标,则没收其投标资格保证金,归集体所有。

5、没有中标者,经联社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资格保证金,并收回经联社开出的投标资格保证金收据,不计利息。

、投标者须知

1、投标者中标后,投标资格保证金在与经联社签订发包协议时自动转为履约金。协议履行期间若*方违约,则*方无权主张履约金,履约金归*方所有,*方无违约行为的,*方应在协议解除或期满后及时退还履约金。*方缴纳的履约金由*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2、生活服务区发包期为八年;其中第一年前6个月作为场内设施完善期免收租金,第一年后6个月至第四年承包金在签订承包协议时按中标价一次性计收,第五年至第八年承包金在第五年开始十五日内按中标价基础上递增5%一次性计收。

1第一年前6个月,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作为*方场内设施完善期免收租金;

2第一年后6个月至第四年,即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承包金XX万;

3第五至第八年,即2027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承包金XX万(递增5%);

3、生活服务区南至王公宫、西至厂房空地为生活服务区二期扩建用地约350平方米,免费由中标者管理,供场内摊档经营者临时停车及装卸货物场地,中标者在该地搭设遮阳设施必须征得经联社同意方可实施。若协议履行期间经联社对该地另有建设方案,经联社提前30天通知中标者,中标者应无条件服从,自行做好腾退工作。

4、承包者不得拒绝本村村民进场摆摊设点。

、相关规定

1、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东至服务区临界,南至王公宫,西至厂房,北至流美大街生活服务区路段。

2、中标者应遵循上级主管部门对生活服务区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 (略) 考核评价标准,履行职责,遵照生活服务区整体规划布局,做好生活服务区的相关配套管理。

3、协议期间生活服务区范围内: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破漏损坏,一切维修费用由中标者负责;中标者必须保持生活服务区承包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洁、排水、排污畅通。生活服务区范围内的一切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搭建、更改,如需要拆除、搭建、更改,必须征得经联社同意方可进行。

4、在承包期内,中标者应对生活服务区的日常安全生产加强管理,若因中标者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中标者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相关部门对生活服务区经营收费,由中标者负责,与经联社无关。

5、中标者不得将生活服务区承包管理权转让给他人或变更生活服务区用途,否则协议终止,所收取的履约金不予退还。

6、承包期满后,中标者应将生活服务区一切不动产完好交还经联社,不得私自拆解区内设施,区内设施损坏部分应负责修复及赔偿。

7、中标者应根据国家税务政策依法依规进行纳税,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收均由中标者承担。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生活服务区具体情况竞标者可自行到场勘察,上述招标情况如需了解,请到居委咨询。

十一、本方案由流美经济联合社、流美居委会同体实施,解释权归流美经济联合社、流美居委会所有。

龙湖区鸥汀街道流美经济联合社

龙湖区鸥汀街道流美居委会

2023年8月14日




流美社区生活服务区发包招标方案

(本方案发包招标主体为流美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

为确保我集体经济效益,丰富群众菜篮子,增加集体收入,经2023年3月20日流美党支部会议提议,并经2023年3月28日流美社区“两委”会议讨论商定,提请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决定将流美生活服务区在街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投标,由个人承包经营管理,并制定如下投标方案:

一、流美社区生活服务区资产情况

1、类型:经联社集体资产。

2、地址:流美大街7号。

3、面积:现状约679.2平方(42个摊位、铺面2格)。

4、资产用于 (略) ,经联 (略) 任何资料和证照。

二、生活服务区范围:东至服务区临界(不包含服务区与蔡社涵线之间的区域),南至服务区临界,西至服务区临界,北至流美大街。

三、经营范围及发包期限

1、生活服务区内经营范围为:鱼、肉、菜和生活类日常用品等。

2、发包期限为8年,即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31年8月31日止,期满经联社收回经营管理权并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四、报名须知

1、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存款回单到居委会报名。报名前需向流美经联社账户(户名: (略) 龙湖区鸥汀街道流美经济联合社;开户银行: (略) 下蓬农村信用合作社渔五分社;账号:*71)存入人民币20万元作为投标资格保证金。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至21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逾期不给予办理。

投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上午9:30正。

2、投标地点:鸥汀街道维稳中心。

、投标规则

1、投标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及投标资格凭单提前进场,迟到或未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承包金底价及招投标方式:采用暗标报价。承包金底价以广东华乾房地产 (略) 于2022年12月19日评估得出该宗标的物每月人民币:*仟零点击查看>>元*角(¥4075.20元)的价格作为起标价进行暗标竞价,按最高报价者确定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金者视为无效。若现场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高报价,则进行抽签确定中标者。

3、开标后中标人由街道三资交易中心出具《中标确认书》确认中标,经公示五天后无异议的,于第六天与经联社签订发包协议书,履行相关手续并缴交承包金。在规定时间内未与经联社签订发包协议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归集体所有。

4、若投标者中标后现场悔标,则没收其投标资格保证金,归集体所有。

5、没有中标者,经联社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资格保证金,并收回经联社开出的投标资格保证金收据,不计利息。

、投标者须知

1、投标者中标后,投标资格保证金在与经联社签订发包协议时自动转为履约金。协议履行期间若*方违约,则*方无权主张履约金,履约金归*方所有,*方无违约行为的,*方应在协议解除或期满后及时退还履约金。*方缴纳的履约金由*方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2、生活服务区发包期为八年;其中第一年前6个月作为场内设施完善期免收租金,第一年后6个月至第四年承包金在签订承包协议时按中标价一次性计收,第五年至第八年承包金在第五年开始十五日内按中标价基础上递增5%一次性计收。

1第一年前6个月,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作为*方场内设施完善期免收租金;

2第一年后6个月至第四年,即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承包金XX万;

3第五至第八年,即2027年9月1日至2031年8月31日承包金XX万(递增5%);

3、生活服务区南至王公宫、西至厂房空地为生活服务区二期扩建用地约350平方米,免费由中标者管理,供场内摊档经营者临时停车及装卸货物场地,中标者在该地搭设遮阳设施必须征得经联社同意方可实施。若协议履行期间经联社对该地另有建设方案,经联社提前30天通知中标者,中标者应无条件服从,自行做好腾退工作。

4、承包者不得拒绝本村村民进场摆摊设点。

、相关规定

1、门前三包责任范围:东至服务区临界,南至王公宫,西至厂房,北至流美大街生活服务区路段。

2、中标者应遵循上级主管部门对生活服务区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 (略) 考核评价标准,履行职责,遵照生活服务区整体规划布局,做好生活服务区的相关配套管理。

3、协议期间生活服务区范围内: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破漏损坏,一切维修费用由中标者负责;中标者必须保持生活服务区承包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洁、排水、排污畅通。生活服务区范围内的一切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搭建、更改,如需要拆除、搭建、更改,必须征得经联社同意方可进行。

4、在承包期内,中标者应对生活服务区的日常安全生产加强管理,若因中标者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中标者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相关部门对生活服务区经营收费,由中标者负责,与经联社无关。

5、中标者不得将生活服务区承包管理权转让给他人或变更生活服务区用途,否则协议终止,所收取的履约金不予退还。

6、承包期满后,中标者应将生活服务区一切不动产完好交还经联社,不得私自拆解区内设施,区内设施损坏部分应负责修复及赔偿。

7、中标者应根据国家税务政策依法依规进行纳税,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收均由中标者承担。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18日。

生活服务区具体情况竞标者可自行到场勘察,上述招标情况如需了解,请到居委咨询。

十一、本方案由流美经济联合社、流美居委会同体实施,解释权归流美经济联合社、流美居委会所有。

龙湖区鸥汀街道流美经济联合社

龙湖区鸥汀街道流美居委会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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