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租规则&承诺书
竞租人: (证件号码: )
拍卖人: (略)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保障国家利益和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规条例,特制订本规则:
一、本次竞租会采用举牌应价、以最高应价确定竞得人的方式,为了保障成交后各事项的顺利履行,拍卖人温馨提示:举牌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二、竞租人必须是符合竞租条件的法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了保证金,办理完报名登记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保证金到账有效后方可进场举牌应价。
三、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竞租,代理人必须持有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双方要签字)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它所需材料,代理人享有和其他竞租人同等权利和义务。
四、竞租会举行前,如委托人需中止或撤回某项标的物,竞租人预交的保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数退回(不计息),竞租人不得要求赔偿,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竞租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视现场情况有权决定拍租方式或更改加价幅度。
六、拍卖师宣布上拍标的物的起拍价,并声明加价幅度,然后由各竞租人举牌竞价,竞租人应按序应价,且应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竞租人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
七、为了防止竞租人恶意串通、垄断等行为,委托人可在拍卖会前设定保留价,保留价应用规则为:如竞租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委托人设定的保留价,拍卖师不得落槌,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经拍卖师三声报价,仍无人以更高应价时,拍卖师以击槌方式确认竞得人,竞得人应当场和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
八、相关费用收取:1、本公司收取竞得人竞得价的 3% 作为拍租佣金,佣金在拍租会结束后次日交清。
九、竞得人在交清佣金后,凭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与业主方办理移交事项,本场拍租会仅为通过合法程序确定竞得人,标的物的具体移交事项由竞得人与业主方另行沟通,如出现标的物无法移交等其他情况,与拍卖人无关。
十、竞买保证金退回方式:1、拍卖会结束后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未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直接将竞拍保证金全额退还至原提交账户。
2、买受人的保证金,在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委托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规定的退还方式办理退还手续。
3、因发生质疑、投诉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不能正常交易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等情况,需要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保证金的,由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拍卖(租)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暂不退还或延期退还的书面通知,待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理后,按照处理结果执行;有符合法律法规或交易文书规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拍卖(租)公示期结束前,向交易中心发出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书面通知。
十一、违约责任:
拍卖成交后,如竞得人不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或不履行完约定的义务,除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给拍卖人的补偿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征得业主方同意后可将该标的再行拍卖,再行竞得价高于原竞得价的与违约方无关,再行竞得价低于原竞得价的,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均由违约方承担,不足部分继续向违约方追偿,重新拍卖时,违约方不得参加。
十二、竞租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更不准进行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拍卖图录
一、竞租标的物:
抚州高新区文昌大道2888号原钟岭中学闲置教学楼及学生公寓20年租赁使用权,其中综合教学楼一至五层建筑面积3163.85?O;学生公寓(含食堂)一至六层建筑面积2807.32?O。起租价:162.3万元/首次五年,竞租保证金:10万元。
承租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2、非营利性质学校;3、服务于高新区教育事业的优先。
出租人基本要求:1、标的物仅限于公共教育事业;2、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3、承租方自行装修,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租赁到期后,房屋内所有装修归出租方所有;4、按时缴纳租金,先交租金后使用,竞得价为前五年租金,租赁期间每五年租金递增5%,同时按照标准自行缴纳水、电费;5、遇国家政策调整、市政管理部门统一要求或学校整体规划,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剩余未产生的相关费用,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6、承租方交纳租赁保证金**万元整,租期结束后如果未违约,保证金退回;7、标的物非独立校园,坐落在抚州创新实验学校校内,竞得人在拍租之前需和校方沟通协调。
二、清单说明:
本所有文字表述仅供竞租人拍前参考,拍卖人已尽可能将信息公开,竞租人应对照清单实地踏勘并认可对出租人的基本要求,如有异议,应在举牌应价前以口头或者书面告知。
(略)
二??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