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租赁权电子竞价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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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租赁权电子竞价拍卖公告

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

租赁权电子竞价拍卖公告

受委托,贵州 (略) 定于2023年912143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8/ZYHY/login.aspx?ReturnUrl=%2fZYHY%2f),对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租赁权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表:

标的名称

楼层

建筑面积

(㎡)(取整)

可使用面积

(㎡)(取整)

月租金

(元)

年租金

(元)

起拍价

(元/年)

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九年租赁权

一层

853

712

73,358.00

880,296.00

3,752,184.00

二层

1674

1097

65,286.00

783,432.00

三层

2244

1641

67,320.00

807,840.00

四层

2311

1804

69,330.00

831,960.00

五层

1438

1086

37,388.00

448,656.00

合计

8520

6340

312,682.00

3,752,184.00

注1、“起拍价”为第一年的年租金,加价幅度每次5,000.00元或其整倍数。

注2、以建筑面积8520㎡为出租面积,以可使用面积6340 ㎡为计租面积。建筑面积、可使用面积含内外墙墙体,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图,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行使。

(二)租赁年限:9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承租人履约 (略) 场状况综合评定后研究续租或重新确定招租事宜。

(三)租金支付: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承租人应于每年到期日前15日内缴纳下一期租金。首期租金应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租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出租人指定账户。

(四)租金涨幅:租赁期内前3年租金不变,自第4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幅3%。

(五)租金计算公式:X=x*(1+R)^n-3(X为当年度租金;x为第一年度租金;R为涨幅,R=3%;n为租赁年度序数,4≤n≤9)

(六)保证金:

1、租赁保证金不低于2个月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此款在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数退还。

2、装修保证金不低于2个月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此款在装修结束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数退还。

3、保证金支付时间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租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出租人指定账户。

4、租赁物业在租赁期间内的转租,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应按程序报出租人研究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他人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单方全额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已预交的租金等,租赁期间造成一切损失的,承租人完全赔偿损失。

(七)租赁业态限制

1.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行业、生产加工和制造、白酒仓储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活动。

2.工作时间不得产生超过国家限制标准噪音、影响办公秩序的业态,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3.第四层必须用于餐饮类行业经营,第五层为第四层餐饮配套。

4.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八)优惠政策:租赁期间因疫情、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允许的法定情形等情况对租赁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租金减免政策。

(九)装修:

1、装修期为6个月,装修设计方案应报出租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所发生的装修工程费需将决算审计报告报出租人备案,装修期间不计收取租金,超过规定期限开始收取租金。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装饰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承租人已装修的部分不予补偿。

2、承租物业的装饰装修工程属承租人经营投资,由承租人自行投入。因出租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出租人应根据出租年限摊销所发生的装修费,并给予承租人合同期未满年限的损失补偿。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承租人已进行装修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

3、承租人在装修中不得破坏建筑的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或破坏建筑物外观。未按房屋装修有关规定进行,造成房屋主体结构破坏、功能布局和建筑外观影响的,需据实计赔相应损失。

4、承租人改善、增设租赁物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本物业空调设备出租人在进行整体装修时已购置安装,承租人在装修时应充分利用并分摊相应费用(双方在物业交付时具体约定)。

(十)消防:出租人提供一消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二消设计、施工、验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按经营业态功能需求完善消防手续,配置消防器材,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出租人对出租物业的消防安全等依据承担相关监管责任。

(十一)物业管理: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由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物业费按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标准收取。

1、承租人对所租赁物业全面履行物业管理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2、租赁期内,承租人对此租赁物业及其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独立完全负责,因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事故责任外,对致使租赁物业造成破坏毁损的,应据实向出租人赔偿经济损失并进行修复,对造成第三人向出租人主张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3、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4、水电气费等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十二)相关事项

1.优先权

1.1优先购买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放弃购买权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应告知承租人,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无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1.2优先续租权。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另行协商确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3转租权。承租人需进行物业转租的,应书面征求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发生物业转租情况,租金仍由承租人缴纳。

2.合同解除与终止

2.1一方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租赁合同。若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承租人的保证金,并收回免租期内免除的租金,承租人进行的物业装修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且承租人不得破坏;若出租人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则需对承租人装饰、装修折旧后金额予以补偿。

2.2因政策、政令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2.3合同期满后,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应将所承租物业原状交归承租人,且不得破坏已进行的装饰装修,同时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腾空移交。

2.4除《民法典》规定的事由以及租赁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⑴承租人未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⑵承租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⑶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或者逾期未支付水费、电费、数字电视信号费、网络通信费、物业管理费等累计达30天以上的;

⑷承租人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经营的;

⑸承租人从事非法经营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⑹承租人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合理使用房屋的;

⑺其它应依法、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三)违约责任

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承租人有前款情形的,出租人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措施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

1.单方免责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已经预交的租金;

2.没收全部或者部分保证金;

3.收回免租期内免除的租金;

4.要求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十四)租赁物交付

1.租赁物交付

出租人收取租金及保证金后,保证通水通电、消防验收合格后,按毛坯现状办理出租物业交付手续,交付手续包含但不限于物业图件、设施清单、水电、消防、注意事项等。以双方确认的交场日为起租日。

2.租赁物返还

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要返还租赁物业时,应符合按照约定或租赁物正常使用状态交付,存在破坏和损失的,承租人应予按原状恢复和赔偿损失后进行交付。

(十五)本项目物业车位为有偿使用,物业费按建筑面积计取,具体事项在另外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十六)未尽事宜

上述未尽事宜以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竞价人资格及优先承租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各类主体如参加竞价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竞租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投资能力。

本标的无优先承租权。

三、交易方式

本次电子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的网络竞价方式。竞价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不成交。

四、竞价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价报名时间自2023年814起至2023年911截止。竞价报名和电子竞价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8/ZYHY/login.aspx?ReturnUrl=%2fZYHY%2f)进行,竞价人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二章“竞价须知”进行登记、提交报名申请、交纳保证金及参与竞价等操作。

本次竞价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

电子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二章“竞买须知”向代理人(贵州 (略) )缴纳佣金。

五、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为50万元,按标的缴纳。缴纳时间为2023年8142023年911竞价保证金须以转账方付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现金支付

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5230 6150 0018 1500 7356 4

竞价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处置方式详见“竞价须知”。

特别提示:竞价人交纳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竞价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六、标的展示

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地址: 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时间: 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

七、网络竞价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内,有竞价人报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9121430分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及佣金

买受人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须知”要求持相关材料与本单位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及佣金的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二章“竞价须知”。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按“竞价须知”第十二条执行。

十、咨询地点及电话

1. (略) 汇川区珠海路曼哈顿时代大厦1705号(贵州 (略) ),联系电话:*

2.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注册:0851-* 保证金缴纳和退付:0851-*业务办理:0851-* 软件系统使用:0851-*、*、(qq:*)

特别提醒:请各位竞买人在报名前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点击本公告页面左下侧“文件预览”: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租赁权电子竞价拍卖交易文件2023-9-12网拍),并请仔细阅读,竞买报名和保证金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拍卖公告》、《交易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及标的现状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且对具备竞买人资格进行了自我确认,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

附件:《交易文件》

贵州 (略) 2023年8月14日
文件预览:

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

租赁权电子竞价拍卖公告

受委托,贵州 (略) 定于2023年912143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8/ZYHY/login.aspx?ReturnUrl=%2fZYHY%2f),对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租赁权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表:

标的名称

楼层

建筑面积

(㎡)(取整)

可使用面积

(㎡)(取整)

月租金

(元)

年租金

(元)

起拍价

(元/年)

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九年租赁权

一层

853

712

73,358.00

880,296.00

3,752,184.00

二层

1674

1097

65,286.00

783,432.00

三层

2244

1641

67,320.00

807,840.00

四层

2311

1804

69,330.00

831,960.00

五层

1438

1086

37,388.00

448,656.00

合计

8520

6340

312,682.00

3,752,184.00

注1、“起拍价”为第一年的年租金,加价幅度每次5,000.00元或其整倍数。

注2、以建筑面积8520㎡为出租面积,以可使用面积6340 ㎡为计租面积。建筑面积、可使用面积含内外墙墙体,具体位置及范围见附图,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行使。

(二)租赁年限:9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承租人履约 (略) 场状况综合评定后研究续租或重新确定招租事宜。

(三)租金支付:租金一年一交,先交后用,承租人应于每年到期日前15日内缴纳下一期租金。首期租金应于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租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出租人指定账户。

(四)租金涨幅:租赁期内前3年租金不变,自第4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幅3%。

(五)租金计算公式:X=x*(1+R)^n-3(X为当年度租金;x为第一年度租金;R为涨幅,R=3%;n为租赁年度序数,4≤n≤9)

(六)保证金:

1、租赁保证金不低于2个月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此款在承租人履行租赁合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数退还。

2、装修保证金不低于2个月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此款在装修结束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数退还。

3、保证金支付时间为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由承租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出租人指定账户。

4、租赁物业在租赁期间内的转租,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特殊情况需要转租的,应按程序报出租人研究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他人的,对出租人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可单方解除合同,出租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单方全额没收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已预交的租金等,租赁期间造成一切损失的,承租人完全赔偿损失。

(七)租赁业态限制

1.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行业、生产加工和制造、白酒仓储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活动。

2.工作时间不得产生超过国家限制标准噪音、影响办公秩序的业态,不得从事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3.第四层必须用于餐饮类行业经营,第五层为第四层餐饮配套。

4.最终解释权归出租人所有。

(八)优惠政策:租赁期间因疫情、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允许的法定情形等情况对租赁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执行租金减免政策。

(九)装修:

1、装修期为6个月,装修设计方案应报出租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所发生的装修工程费需将决算审计报告报出租人备案,装修期间不计收取租金,超过规定期限开始收取租金。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装饰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对承租人已装修的部分不予补偿。

2、承租物业的装饰装修工程属承租人经营投资,由承租人自行投入。因出租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出租人应根据出租年限摊销所发生的装修费,并给予承租人合同期未满年限的损失补偿。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承租人已进行装修部分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

3、承租人在装修中不得破坏建筑的主体结构、不得影响或破坏建筑物外观。未按房屋装修有关规定进行,造成房屋主体结构破坏、功能布局和建筑外观影响的,需据实计赔相应损失。

4、承租人改善、增设租赁物需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本物业空调设备出租人在进行整体装修时已购置安装,承租人在装修时应充分利用并分摊相应费用(双方在物业交付时具体约定)。

(十)消防:出租人提供一消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二消设计、施工、验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按经营业态功能需求完善消防手续,配置消防器材,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出租人对出租物业的消防安全等依据承担相关监管责任。

(十一)物业管理: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由出租人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物业费按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标准收取。

1、承租人对所租赁物业全面履行物业管理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做好门前“三包”工作。

2、租赁期内,承租人对此租赁物业及其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独立完全负责,因管理不力或其他原因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依法承担事故责任外,对致使租赁物业造成破坏毁损的,应据实向出租人赔偿经济损失并进行修复,对造成第三人向出租人主张责任的,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3、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4、水电气费等由承租人自行缴纳。

(十二)相关事项

1.优先权

1.1优先购买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放弃购买权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但应告知承租人,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无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1.2优先续租权。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但须另行协商确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3转租权。承租人需进行物业转租的,应书面征求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发生物业转租情况,租金仍由承租人缴纳。

2.合同解除与终止

2.1一方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租赁合同。若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全额没收承租人的保证金,并收回免租期内免除的租金,承租人进行的物业装修等无偿归出租人所有且承租人不得破坏;若出租人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则需对承租人装饰、装修折旧后金额予以补偿。

2.2因政策、政令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自动解除。

2.3合同期满后,租赁合同自然终止,承租人应将所承租物业原状交归承租人,且不得破坏已进行的装饰装修,同时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腾空移交。

2.4除《民法典》规定的事由以及租赁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形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⑴承租人未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⑵承租人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⑶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或者逾期未支付水费、电费、数字电视信号费、网络通信费、物业管理费等累计达30天以上的;

⑷承租人宣告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经营的;

⑸承租人从事非法经营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⑹承租人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期限合理使用房屋的;

⑺其它应依法、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

(十三)违约责任

除租赁合同另有约定外,承租人有前款情形的,出租人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措施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

1.单方免责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已经预交的租金;

2.没收全部或者部分保证金;

3.收回免租期内免除的租金;

4.要求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20%的违约金。

(十四)租赁物交付

1.租赁物交付

出租人收取租金及保证金后,保证通水通电、消防验收合格后,按毛坯现状办理出租物业交付手续,交付手续包含但不限于物业图件、设施清单、水电、消防、注意事项等。以双方确认的交场日为起租日。

2.租赁物返还

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需要返还租赁物业时,应符合按照约定或租赁物正常使用状态交付,存在破坏和损失的,承租人应予按原状恢复和赔偿损失后进行交付。

(十五)本项目物业车位为有偿使用,物业费按建筑面积计取,具体事项在另外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十六)未尽事宜

上述未尽事宜以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竞价人资格及优先承租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各类主体如参加竞价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竞租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投资能力。

本标的无优先承租权。

三、交易方式

本次电子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的网络竞价方式。竞价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不成交。

四、竞价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价报名时间自2023年814起至2023年911截止。竞价报名和电子竞价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88/ZYHY/login.aspx?ReturnUrl=%2fZYHY%2f)进行,竞价人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二章“竞价须知”进行登记、提交报名申请、交纳保证金及参与竞价等操作。

本次竞价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

电子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二章“竞买须知”向代理人(贵州 (略) )缴纳佣金。

五、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为50万元,按标的缴纳。缴纳时间为2023年8142023年911竞价保证金须以转账方付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现金支付

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保证金银行账号:5230 6150 0018 1500 7356 4

竞价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处置方式详见“竞价须知”。

特别提示:竞价人交纳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竞价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六、标的展示

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地址: 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时间: 2023年8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

七、网络竞价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内,有竞价人报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9121430分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及佣金

买受人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竞价须知”要求持相关材料与本单位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及佣金的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二章“竞价须知”。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按“竞价须知”第十二条执行。

十、咨询地点及电话

1. (略) 汇川区珠海路曼哈顿时代大厦1705号(贵州 (略) ),联系电话:*

2. (略) 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注册:0851-* 保证金缴纳和退付:0851-*业务办理:0851-* 软件系统使用:0851-*、*、(qq:*)

特别提醒:请各位竞买人在报名前下载本项目《交易文件》(点击本公告页面左下侧“文件预览”:仁怀酱香酒科研中心一至五层商业用房租赁权电子竞价拍卖交易文件2023-9-12网拍),并请仔细阅读,竞买报名和保证金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本《拍卖公告》、《交易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及标的现状等完全知晓且无异议,且对具备竞买人资格进行了自我确认,并完全接受可能存在的风险。

附件:《交易文件》

贵州 (略)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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