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境内22条河流可综合利用清淤砂石资源特许经营权近期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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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境内22条河流可综合利用清淤砂石资源特许经营权近期公开拍卖

拍卖招商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拟对公安县河道清淤砂资源资产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公安县境内法华寺电排渠、牛浪湖主排渠、连珠湖排渠、荆江分洪总排渠、曹咀垸中排渠、滚跃渠、高庙主排渠、天兴垸主排渠、青石碑排水渠、西港河、官支河、苏支河、鹅支河、孟溪主排渠、东排渠、麻黄渠、东清河、小虎西排水河、梓柳河、洈水、界溪河、尹新河等22条河流可综合利用清淤砂石资源特许经营权,砂石资源量6280.96万立方米(密度1.5t/m3),经营期限为15年。详细资料见《 (略) 公安县中小河流清淤综合利用砂石资源勘测报告》、《公安县中小河流清淤工程清淤砂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及《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

二、拍卖特别提示:

1、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县级及以上人民 (略) 场经营主体;

7、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的无不良行为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竞买人如有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得参与竞买;

10、竞买人须提交资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营业执照副本及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人不负责处理处置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2、清淤工程必须按委托人提供的图纸划定的红线范围内有序进行,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平整和恢复工作,委托人无任何补偿;

13、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4、该拍卖标的委托人只是按现状收取余料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处置量的,不得再行处置,退出处置区域,委托人不退还综合利用款;

15、拍卖成交后,运输车辆必须到委托人报备登记,发放相关运输证,方可运输;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6、涉及到处置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7、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沙市区义乌1期7栋3楼

公司电话:0716-*

咨询电话:陈女士*

,湖北, (略) ,公安县,荆州

拍卖招商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拟对公安县河道清淤砂资源资产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公安县境内法华寺电排渠、牛浪湖主排渠、连珠湖排渠、荆江分洪总排渠、曹咀垸中排渠、滚跃渠、高庙主排渠、天兴垸主排渠、青石碑排水渠、西港河、官支河、苏支河、鹅支河、孟溪主排渠、东排渠、麻黄渠、东清河、小虎西排水河、梓柳河、洈水、界溪河、尹新河等22条河流可综合利用清淤砂石资源特许经营权,砂石资源量6280.96万立方米(密度1.5t/m3),经营期限为15年。详细资料见《 (略) 公安县中小河流清淤综合利用砂石资源勘测报告》、《公安县中小河流清淤工程清淤砂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及《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

二、拍卖特别提示:

1、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县级及以上人民 (略) 场经营主体;

7、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的无不良行为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竞买人如有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得参与竞买;

10、竞买人须提交资料:竞买申请书、承诺书、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水利工程和河道采砂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营业执照副本及机构代码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须到现场进行考察,委托人不负责处理处置区域及周边矛盾纠纷的协调,由买受人自行协调处理,其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涉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12、清淤工程必须按委托人提供的图纸划定的红线范围内有序进行,并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平整和恢复工作,委托人无任何补偿;

13、拍卖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到标的所在地充分了解标的数量、规格、品质等现状,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此次拍卖活动完全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4、该拍卖标的委托人只是按现状收取余料处置综合利用款,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处置量的,不得再行处置,退出处置区域,委托人不退还综合利用款;

15、拍卖成交后,运输车辆必须到委托人报备登记,发放相关运输证,方可运输;运输保障、损耗及安全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6、涉及到处置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及发生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17、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沙市区义乌1期7栋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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