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虔锦置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赣州虔锦置业有限公司90%的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0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略) (略) (略) 持有的 (略) 90%的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略) 成立于2020年4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97AKF6No 类型: (略) ,住所: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法定代表人:刘伟强,注册资本:8000万元。营业期限:2020年04月2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近一期财务报告数据(2023年7月13日):资产总额26609.54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所有者权益26609.54万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59884.95元,净利润-59884.95元,标的企业评估情况(由江西重德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提供评估报告数据显示)以及股东持股情况详见下表:
标的企业评估情况(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 (单位:万元) |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总资产 | 26609.54 | 26609.54 | |||
流动资产 | 26609.54 | 26609.54 | |||
非流动资产 | 0 | 0 | |||
总负债 | 0 | 0 | |||
流动负债 | 0 | 0 | |||
净资产 | 26609.54 | 26609.54 |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
1 | (略) (略) (略) | 法人 | 90% | ||
2 | (略) 南康区城发集团城 (略) | 法人 | 10% |
特别提示:
1、标的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也依法报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委托人所持的股权相对应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等一并转移至受让方。
3、本标的一旦确认成交,在受让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继续享有和承担。
4、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资产及经营情况均以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真实合法文件资料为准,意向竞买人可向委托方咨询和查阅相关资料,也可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查询。
5、本次股权转让在变更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委托人、受让人双方各自承担,受让人按规定全部缴清股权转让价款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其它相关转让事宜以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二、转让方式
一人报名的,采用挂牌方式,出价不低于交易起始价的举牌应价成交;两个(含)以上报名的,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有意者自行查看;
四、转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本次转让起始价为23948.59万元(不含税),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
五、竞买人需满足的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竟买人应为在中国大*(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2)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拍。
2、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在转让会前应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截止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
3、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所提供的报告复印件等证明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
六、其他需说明事项
1、本次转让所涉及到标的有关概况和标的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名下所持有的资产均以实际现状交付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审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现状以及投资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本次转让成交价款不含税费、产权交易服务费以及拍卖佣金,所涉费用由受让人按转让文件规定及时缴纳。
3、本次转让标的为委托人合法拥有,并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本次股权转让在变更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委托人、受让人双方各自承担,受让人按规定全部缴清股权转让价款后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其它相关转让事宜以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七、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赖先生
拍卖公司电话:0797-* * 叶先生
八、详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并参见相关文件。
(略) (略) (略)
(略)
2023年8月14日
受委托,我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0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略) (略) (略) 持有的 (略) 90%的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略) 成立于2020年4月2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397AKF6No 类型: (略) ,住所: (略)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陈赞贤大道与赣南大道交界处金融中心2#楼,法定代表人:刘伟强,注册资本:8000万元。营业期限:2020年04月22日至长期。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近一期财务报告数据(2023年7月13日):资产总额26609.54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所有者权益26609.54万元,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59884.95元,净利润-59884.95元,标的企业评估情况(由江西重德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提供评估报告数据显示)以及股东持股情况详见下表:
标的企业评估情况(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 (单位:万元) |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总资产 | 26609.54 | 26609.54 | |||
流动资产 | 26609.54 | 26609.54 | |||
非流动资产 | 0 | 0 | |||
总负债 | 0 | 0 | |||
流动负债 | 0 | 0 | |||
净资产 | 26609.54 | 26609.54 |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类型 | 持股比例 | ||
1 | (略) (略) (略) | 法人 | 90% | ||
2 | (略) 南康区城发集团城 (略) | 法人 | 10% |
特别提示:
1、标的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股权转让行为也依法报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委托人所持的股权相对应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等一并转移至受让方。
3、本标的一旦确认成交,在受让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受让人继续享有和承担。
4、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资产及经营情况均以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真实合法文件资料为准,意向竞买人可向委托方咨询和查阅相关资料,也可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查询。
5、本次股权转让在变更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委托人、受让人双方各自承担,受让人按规定全部缴清股权转让价款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其它相关转让事宜以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二、转让方式
一人报名的,采用挂牌方式,出价不低于交易起始价的举牌应价成交;两个(含)以上报名的,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有意者自行查看;
四、转让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本次转让起始价为23948.59万元(不含税),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
五、竞买人需满足的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竞买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竟买人应为在中国大*(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
(2)不接受自然人及联合体竞拍。
2、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在转让会前应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截止前三个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
3、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所提供的报告复印件等证明需加盖公章,且提供原件备查。
六、其他需说明事项
1、本次转让所涉及到标的有关概况和标的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名下所持有的资产均以实际现状交付为准,竞买人应自行审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现状以及投资风险,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受让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本次转让成交价款不含税费、产权交易服务费以及拍卖佣金,所涉费用由受让人按转让文件规定及时缴纳。
3、本次转让标的为委托人合法拥有,并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本次股权转让在变更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委托人、受让人双方各自承担,受让人按规定全部缴清股权转让价款后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其它相关转让事宜以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七、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赖先生
拍卖公司电话:0797-* * 叶先生
八、详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并参见相关文件。
(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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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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