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苍溪县城投公司办公楼后院3号值班室处置-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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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苍溪县城投公司办公楼后院3号值班室处置-挂牌披露

(略) (略) 3号值班室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3SC*
项目名称 (略) (略) 3号值班室处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苍溪县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1,9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交易 (略) 后院3号值班室(临时构建物),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交易标的无抵押担保、无查封、无租赁。 二、交易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面积及其他情况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资产处置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移交为准,如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继续使用交易标的被罚没或被要求拆除,交易标的的结构、移交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四、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如需改造或拆除交易标的,不得影响到交易标的以外的建、构筑物主体完整,若因施工造成其他建、构筑物损坏的,受让方须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五、广元分所在收到生效后的《资产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七、其他内容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资产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略) (略) 3号值班室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3SC*
项目名称 (略) (略) 3号值班室处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苍溪县 (略)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11,9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交易 (略) 后院3号值班室(临时构建物),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交易标的无抵押担保、无查封、无租赁。 二、交易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面积及其他情况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凭据。《资产处置明细表》所述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移交为准,如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金额。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继续使用交易标的被罚没或被要求拆除,交易标的的结构、移交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以下简称“广元分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资产交接。 四、交易完成后,受让方如需改造或拆除交易标的,不得影响到交易标的以外的建、构筑物主体完整,若因施工造成其他建、构筑物损坏的,受让方须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五、广元分所在收到生效后的《资产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七、其他内容详见《资产处置明细表》《资产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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