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交易编号:YZGZ-2023GTWG0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规划建设条件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预付款/保证金 | 底价设置 | 备注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
(万元) | ||||||||||||||
1 | (宁远县)宁远县九嶷大道水务集团旁地块 | 九嶷大道水务集团旁 | 6666.55 | 商业用地 | 40 | ≤3.5 | ≥20% | ≤55% | ≤36m | 2066 | 20 | 2066/413.2 | 有 | / |
2 | (宁远县)宁远县泠江东路原财政局地块 | 泠江东路原财政局 | 3649.06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70 40 | ≤3.5 | ≥30% | ≤40% | ≤54米 | 3050 | 30 | 3050/ 610 | 有 | 评估地价1948.23万元,地上建筑物1097.11万元,合计评估总价为3045.34万元。(商住比3:7) |
3 | (宁远县)宁远县泠江东路原交通局地块 | 泠江东路原交通局 | 2852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70 40 | ≤3.0 | ≥20% | ≤35% | ≤54米 | 1160 | 10 | 1160/ 232 | 有 | 评估地价992.21万元,地上建筑物165.93万元,合计评估总价为1158.14万元。(商住比3:7) |
4 | (宁远县)宁远县九嶷山原财政所地块 | 宁远县九嶷山原财政所 | 404.51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70 40 | / | / | / | ≤3层 | 112 | 1 | 112/22.4 | 有 | 评估地价80.41万元,地上建筑物30.11万元,合计评估总价为110.52万元。(商住比3:7) |
5 | (宁远县)宁远县园艺路与湘妃大道交会处北侧地块 | 园艺路与湘妃大道交会处北侧 | 51533.3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2.5 | ≥35% | ≤22% | ≤54米 | 20000 | 200 | 6000/ 4000 | 有 | |
6 | (宁远县)宁远县湘妃大道翡翠城旁地块 | 湘妃大道翡翠城旁 | 32602.46 | 城镇 住宅 | 70 | ≤2.5 | ≥35% | ≤22% | ≤54米 | 8070 | 50 | 4035/1614 | 有 | |
7 | 蓝山县经开区E3-1地块 | 蓝山县东方大道南侧、湘粤北路西侧 | 33076.50 | 零售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 2.8 | ≥35% | ≤ 30% | < 80m | 7588 | 100 | 1518/ 1517.6 | 有 |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比值控制在5%~15% |
二、出让人及挂牌人
1.出让人:
(1)1-6号标的: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2)7号标的:蓝山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罗先生;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2.挂牌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46-*;地址: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已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及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底价的地块,低于底价除外)。
五、出让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23日。
2、网上报名(缴纳预付款)截止时间: 2023年9月4日16:00。
3、挂牌出让时间:起始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00,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0:00。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2、缴款人必须与申请人一致。
3、竞买者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按规定执行;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信息发布媒体
上述出让地块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永州日报》等有关媒体同时发布。
八、其它事项说明
1、上述标的按现状条件出让;具体情况可查阅《挂牌出让文件》;竞买者自行踏勘现场,一经报名及报价,均视为对该地块出让无异议。
2、为便于操作,建议使用安装win10操作系统,浏览器可采用Edge、谷歌或火狐版本;同时,为便于证据采集和确保利益不受损害,建议进行竞买过程的全程无缝录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7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交易编号:YZGZ-2023GTWG0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规划建设条件 | 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预付款/保证金 | 底价设置 | 备注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
(万元) | ||||||||||||||
1 | (宁远县)宁远县九嶷大道水务集团旁地块 | 九嶷大道水务集团旁 | 6666.55 | 商业用地 | 40 | ≤3.5 | ≥20% | ≤55% | ≤36m | 2066 | 20 | 2066/413.2 | 有 | / |
2 | (宁远县)宁远县泠江东路原财政局地块 | 泠江东路原财政局 | 3649.06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70 40 | ≤3.5 | ≥30% | ≤40% | ≤54米 | 3050 | 30 | 3050/ 610 | 有 | 评估地价1948.23万元,地上建筑物1097.11万元,合计评估总价为3045.34万元。(商住比3:7) |
3 | (宁远县)宁远县泠江东路原交通局地块 | 泠江东路原交通局 | 2852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70 40 | ≤3.0 | ≥20% | ≤35% | ≤54米 | 1160 | 10 | 1160/ 232 | 有 | 评估地价992.21万元,地上建筑物165.93万元,合计评估总价为1158.14万元。(商住比3:7) |
4 | (宁远县)宁远县九嶷山原财政所地块 | 宁远县九嶷山原财政所 | 404.51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 70 40 | / | / | / | ≤3层 | 112 | 1 | 112/22.4 | 有 | 评估地价80.41万元,地上建筑物30.11万元,合计评估总价为110.52万元。(商住比3:7) |
5 | (宁远县)宁远县园艺路与湘妃大道交会处北侧地块 | 园艺路与湘妃大道交会处北侧 | 51533.3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2.5 | ≥35% | ≤22% | ≤54米 | 20000 | 200 | 6000/ 4000 | 有 | |
6 | (宁远县)宁远县湘妃大道翡翠城旁地块 | 湘妃大道翡翠城旁 | 32602.46 | 城镇 住宅 | 70 | ≤2.5 | ≥35% | ≤22% | ≤54米 | 8070 | 50 | 4035/1614 | 有 | |
7 | 蓝山县经开区E3-1地块 | 蓝山县东方大道南侧、湘粤北路西侧 | 33076.50 | 零售商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 零售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 2.8 | ≥35% | ≤ 30% | < 80m | 7588 | 100 | 1518/ 1517.6 | 有 | 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计容建筑面积比值控制在5%~15% |
二、出让人及挂牌人
1.出让人:
(1)1-6号标的:宁远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2)7号标的:蓝山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罗先生;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2.挂牌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46-*;地址: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存在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且未查处整改到位的、已列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及诚信体系“黑名单”的除外。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底价的地块,低于底价除外)。
五、出让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23日。
2、网上报名(缴纳预付款)截止时间: 2023年9月4日16:00。
3、挂牌出让时间:起始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00,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6日10:00。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2、缴款人必须与申请人一致。
3、竞买者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按规定执行;保证所提供的资料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七、信息发布媒体
上述出让地块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永州日报》等有关媒体同时发布。
八、其它事项说明
1、上述标的按现状条件出让;具体情况可查阅《挂牌出让文件》;竞买者自行踏勘现场,一经报名及报价,均视为对该地块出让无异议。
2、为便于操作,建议使用安装win10操作系统,浏览器可采用Edge、谷歌或火狐版本;同时,为便于证据采集和确保利益不受损害,建议进行竞买过程的全程无缝录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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