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资产解放路138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部分资产解放路138号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标的资 (略) (略) 上城区解放路138号,总建筑面积28070.34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27221.98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848.36平方米。标的资产由1号楼、1号楼裙楼、2号楼、2号楼附楼组成。1号楼及裙楼建成于1994年,2号楼及附楼建成于1997年,钢砼结构,房产证号为浙(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杭房权证上更第*号;1号楼土地证载到期时间为2042年8月28日、2号楼土地证载到期时间为2046年4月23日。 (略) 内有车位65个,其中地面车位47个,地下车位18个,地面车位无产权证,地下车位部分无单独产权证,登记在2号楼产权证附记部分,属于标的资产附属车位。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7682.67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浙(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3188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9978.76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9560.55
资产类别土地坐落位置上城区解放路138号
土地证号杭上国用(2006)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3247
用途商业用地类型出让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标的资产存在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详见本公告重要信息披露内容。
重要信息披露1.中国纺织总会服装技术开发中心(现为航天通信 (略) )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于1999年5月5日签订了《协议书》。该协议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同意将杭州解放路108号的纺织服装大楼主楼第三层(即现解放路138号1幢主楼第三层)建筑面积660平方米的产权归属于中国纺织总会服装技术开发中心(现为航天通信 (略) ),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至2042年可无偿使用上述房屋,且在使用期内有权出租该房屋。同时,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在使用上述房屋期间,中国纺织总会服装技术开发中心(现为产权持有人)不得将产权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作抵押或转让。经与航天通信 (略) 沟通并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分析意见》,将该房产纳入评估范围,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对于该房产的使用权,因受让方不具备使用权,本次评估对该部分房产仅考虑房产残值。 (略) 场价值12,612,600.00元(评估单价19,110.00元/平方米),本次评估残值123,600.00元(评估单价190元/平方米)。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标的资产2号楼1层(建筑面积749.35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826.11平方米) (略) 杭州营业部签订五十年期的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为1997年5月20日,租赁期限为土地到期日,并于签订租赁协议两年内付清租金,约定租金8,929,316.00元,经与航天通信 (略) 沟通并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分析意见》,涉及海通证券营业部对于该房产的使用权,因受让方不具备使用权,本次评估对该部分房产仅考虑房产残值。 (略) 场价值15,166,844.00元(评估单价20,240.00元/平方米),本次评估残值127,400.00元(评估单价170.00元/平方米); (略) 场价值16,902,210.60元(评估单价20,460.00元/平方米),本次评估残值140,400.00元(评估单价170.00元/平方米)。3.转让方与中国 (略) 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9年本级(抵)字0009号,以标的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及其相应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浙(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解放路138号1幢部分】设定抵押,抵押权证号为浙(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抵押最高金额为18,000万元,抵押期限自2019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止;转让方与航天 (略) 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F-*BG01,以标的资产1号楼11-18层,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杭上国用(2006)第*号设定抵押,抵押最高金额为18180万元,抵押期限自2019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5日止;转让方与航天 (略) 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F-*,以标的资产2号楼1-9层,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杭上国用(2006)第*号设定抵押,抵押最高债权数额10500万元,抵押期间自2022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9日止。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押权事项对资产价值产生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依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事项进行考虑。4.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有11851.67平方米已签订租赁合同,经评估人员调查,该部分租约约定的租金平均水平与本次评估 (略) 场平均租金水平相符,本次测 (略) 场租金确定其价值,未就已在手租约进行单独考虑。
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就本次交易已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中国 (略) 杭州分行、航天 (略) ,并获得其同意。转让方承诺可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前解除抵押。2.目前标的资产处于委托经营状态,由转让方委托浙江 (略) 进行自主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本项目挂牌时点,标的资产有13650.44平方米已签订租赁合同,其中2783.16平方米由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10867.28平方米由浙江 (略) 签订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见交易所备查文件。本项目挂牌期间,标的资产租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请意向受让方注意。3.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航天通信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解放路138号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其他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信息披露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交纳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全额原路返还。2.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3.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资产,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2)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标的资产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未支付交易价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个自然日,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资产,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6.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承诺已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2)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同意以标的现状交接,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3)承诺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针对本地区房屋买卖制定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自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标的资产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4)同意标的资产涉及的物业、水、电、采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承诺本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不以任何理由更换受让方主体。(6)在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后,同 (略) 场租金的价格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不少于转让方现使用面积,租赁合同到期后转让方对租赁面积享有优先租赁权。(7)同意标的资产现有租户、获得使用权的主体按照已签订的协议(合同)继续使用场地至相应协议(合同)到期。(8)在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后,同意后续转让标的资产时,转让方或其指定的控股单位享有优先受让权。(9)受让方若非中国 (略) 、中国 (略) 控股企业的,不得使用“航天通信大厦”及包含“航天”的名称作为标的资产名称。(10)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按照《协议书》(交易所备查)约定的内容继续使用场地,并与转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签订三方协议,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使用房屋期间,受让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同意不得将产权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作抵押、拍卖或转让。(11)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955.*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公示期内
展示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联系人杨昊洁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标的资 (略) (略) 上城区解放路138号,总建筑面积28070.34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27221.98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848.36平方米。标的资产由1号楼、1号楼裙楼、2号楼、2号楼附楼组成。1号楼及裙楼建成于1994年,2号楼及附楼建成于1997年,钢砼结构,房产证号为浙(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杭房权证上更第*号;1号楼土地证载到期时间为2042年8月28日、2号楼土地证载到期时间为2046年4月23日。 (略) 内有车位65个,其中地面车位47个,地下车位18个,地面车位无产权证,地下车位部分无单独产权证,登记在2号楼产权证附记部分,属于标的资产附属车位。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7682.67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浙(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3188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9978.76
资产类别不动产不动产登记证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9560.55
资产类别土地坐落位置上城区解放路138号
土地证号杭上国用(2006)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3247
用途商业用地类型出让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标的资产存在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详见本公告重要信息披露内容。
重要信息披露1.中国纺织总会服装技术开发中心(现为航天通信 (略) )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于1999年5月5日签订了《协议书》。该协议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同意将杭州解放路108号的纺织服装大楼主楼第三层(即现解放路138号1幢主楼第三层)建筑面积660平方米的产权归属于中国纺织总会服装技术开发中心(现为航天通信 (略) ),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至2042年可无偿使用上述房屋,且在使用期内有权出租该房屋。同时,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在使用上述房屋期间,中国纺织总会服装技术开发中心(现为产权持有人)不得将产权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作抵押或转让。经与航天通信 (略) 沟通并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分析意见》,将该房产纳入评估范围, (略) 纺织测试中心(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对于该房产的使用权,因受让方不具备使用权,本次评估对该部分房产仅考虑房产残值。 (略) 场价值12,612,600.00元(评估单价19,110.00元/平方米),本次评估残值123,600.00元(评估单价190元/平方米)。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标的资产2号楼1层(建筑面积749.35平方米)、2层(建筑面积826.11平方米) (略) 杭州营业部签订五十年期的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为1997年5月20日,租赁期限为土地到期日,并于签订租赁协议两年内付清租金,约定租金8,929,316.00元,经与航天通信 (略) 沟通并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分析意见》,涉及海通证券营业部对于该房产的使用权,因受让方不具备使用权,本次评估对该部分房产仅考虑房产残值。 (略) 场价值15,166,844.00元(评估单价20,240.00元/平方米),本次评估残值127,400.00元(评估单价170.00元/平方米); (略) 场价值16,902,210.60元(评估单价20,460.00元/平方米),本次评估残值140,400.00元(评估单价170.00元/平方米)。3.转让方与中国 (略) 杭州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9年本级(抵)字0009号,以标的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及其相应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浙(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解放路138号1幢部分】设定抵押,抵押权证号为浙(2019) (略) 不动产证明第*号,抵押最高金额为18,000万元,抵押期限自2019年2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止;转让方与航天 (略) 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F-*BG01,以标的资产1号楼11-18层,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杭上国用(2006)第*号设定抵押,抵押最高金额为18180万元,抵押期限自2019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5日止;转让方与航天 (略) 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F-*,以标的资产2号楼1-9层,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上更字第*号/杭上国用(2006)第*号设定抵押,抵押最高债权数额10500万元,抵押期间自2022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9日止。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抵押权事项对资产价值产生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依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事项进行考虑。4.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有11851.67平方米已签订租赁合同,经评估人员调查,该部分租约约定的租金平均水平与本次评估 (略) 场平均租金水平相符,本次测 (略) 场租金确定其价值,未就已在手租约进行单独考虑。
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就本次交易已及时通知抵押权人中国 (略) 杭州分行、航天 (略) ,并获得其同意。转让方承诺可在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前解除抵押。2.目前标的资产处于委托经营状态,由转让方委托浙江 (略) 进行自主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本项目挂牌时点,标的资产有13650.44平方米已签订租赁合同,其中2783.16平方米由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10867.28平方米由浙江 (略) 签订租赁合同,具体租赁情况见交易所备查文件。本项目挂牌期间,标的资产租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请意向受让方注意。3.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航天通信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解放路138号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其他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信息披露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保证金交纳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全额原路返还。2.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3.信息发布期满:①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资产,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4.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支付的付款方式。(1)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联交所指定账户。(2)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标的资产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未支付交易价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若超过30个自然日,则视作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资产,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联交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联交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6.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承诺已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同意按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2)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同意以标的现状交接,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3)承诺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针对本地区房屋买卖制定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自产权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标的资产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并要求受让方赔偿实际损失。(4)同意标的资产涉及的物业、水、电、采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5)承诺本受让方即为房产权证过户人,不以任何理由更换受让方主体。(6)在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后,同 (略) 场租金的价格与转让方签订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不少于转让方现使用面积,租赁合同到期后转让方对租赁面积享有优先租赁权。(7)同意标的资产现有租户、获得使用权的主体按照已签订的协议(合同)继续使用场地至相应协议(合同)到期。(8)在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后,同意后续转让标的资产时,转让方或其指定的控股单位享有优先受让权。(9)受让方若非中国 (略) 、中国 (略) 控股企业的,不得使用“航天通信大厦”及包含“航天”的名称作为标的资产名称。(10)承诺在成为受让方后,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按照《协议书》(交易所备查)约定的内容继续使用场地,并与转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签订三方协议,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使用房屋期间,受让 (略) 轻工业品质 (略) 同意不得将产权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作抵押、拍卖或转让。(11)同意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2,955.*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挂牌公示期内
展示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
联系人杨昊洁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