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股权及债权
60%股权及债权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杭州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富阳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富阳区富春街162号第3层 |
法定代表人 | 王昱杰 | ||
成立日期 | 2023-05-05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GJ6ETX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杭州 (略) | 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6月30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35.* | -3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35.*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富春江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本次转让标的为杭州 (略) 持有的杭州 (略) 60%股权及享有的60%债权,挂牌价为91490.5197万元,其中股权挂牌价为0.0001万元,债权挂牌价为91490.5196万元。若成交价高于挂牌价,则溢价部分计入股权,债权不溢价。 7.根据杭州 (略) 章程显示,转让方应于2033年4月17日前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信息披露日前,转让方就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在标的企业所认缴的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由受让方承担其受让的标的企业60%股权的价值亏损和注册资本金的注资等义务。 8.受让方同意,在受让股权后至交易价款与利息清偿完毕前,将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份质押给转让方,办理质押的费用(如有)由受方承担。若期间涉及办理项目土地开发融资等业务需要设立股权质押,经转让方同意后转让方解除质押。 9.受让方同意,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的印章证照资料、银行账户及财务印鉴U盾等物品资料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管,保管于转让方的保险柜内。转让方持有经办U盾,对标的企业的财务往来行使经办权,直至转让方不再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或标的企业注销。 10.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截至信息披露日前标的企业账面已计入的负债及尚未入账的负债等。 11.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2.标的企业 (略) ,无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13.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何女士;联系方式:0571-*。 14.以下内容摘自摘自评估报告(浙印资评字【2023】第0368号)“特别事项说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富政储出(2021)23号(银湖60号地块)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杭州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街162号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昱杰 | 成立日期 | 2002-03-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14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富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0W*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8-1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转让杭州 (略) 、杭州 (略) 等两家企业股权及债权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富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杭州富阳富汪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债权 |
转让底价 | 91,490.5197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款(27447.1560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64043.3637万元)应按年利率3.6%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标的企业取得首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支付剩余价款及利息,最晚不超过《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若项目溢价,则各期价款支付同比例增加,首期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款(27447.1560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64043.3637万元)应按年利率3.6%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标的企业取得首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支付剩余价款及利息,最晚不超过《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若项目溢价,则各期价款支付同比例增加,首期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8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交易合同(样稿)》.docx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赵女士 | 电话 | 0571-*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http://**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羊经理 | 电话 | 057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杭州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富阳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富阳区富春街162号第3层 |
法定代表人 | 王昱杰 | ||
成立日期 | 2023-05-05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GJ6ETX2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杭州 (略) | 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6月30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 | -35.* | -3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35.*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浙江富春江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不涉及向管理层转让。 6.本次转让标的为杭州 (略) 持有的杭州 (略) 60%股权及享有的60%债权,挂牌价为91490.5197万元,其中股权挂牌价为0.0001万元,债权挂牌价为91490.5196万元。若成交价高于挂牌价,则溢价部分计入股权,债权不溢价。 7.根据杭州 (略) 章程显示,转让方应于2033年4月17日前缴纳认缴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至信息披露日前,转让方就其持有的标的股权在标的企业所认缴的出资600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后由受让方承担其受让的标的企业60%股权的价值亏损和注册资本金的注资等义务。 8.受让方同意,在受让股权后至交易价款与利息清偿完毕前,将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份质押给转让方,办理质押的费用(如有)由受方承担。若期间涉及办理项目土地开发融资等业务需要设立股权质押,经转让方同意后转让方解除质押。 9.受让方同意,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的印章证照资料、银行账户及财务印鉴U盾等物品资料由受让方和转让方共管,保管于转让方的保险柜内。转让方持有经办U盾,对标的企业的财务往来行使经办权,直至转让方不再持有标的企业股权或标的企业注销。 10.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截至信息披露日前标的企业账面已计入的负债及尚未入账的负债等。 11.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12.标的企业 (略) ,无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13.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人:何女士;联系方式:0571-*。 14.以下内容摘自摘自评估报告(浙印资评字【2023】第0368号)“特别事项说明”: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富政储出(2021)23号(银湖60号地块)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中,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杭州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街162号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王昱杰 | 成立日期 | 2002-03-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614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富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0W*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8-14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意转让杭州 (略) 、杭州 (略) 等两家企业股权及债权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富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杭州富阳富汪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债权 |
转让底价 | 91,490.5197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款(27447.1560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64043.3637万元)应按年利率3.6%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标的企业取得首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支付剩余价款及利息,最晚不超过《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若项目溢价,则各期价款支付同比例增加,首期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首期款(27447.1560万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64043.3637万元)应按年利率3.6%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标的企业取得首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支付剩余价款及利息,最晚不超过《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若项目溢价,则各期价款支付同比例增加,首期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8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交易合同(样稿)》.docx | ||
材料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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