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汴河路南金茂商场1#楼123.84㎡现唐狮服饰房屋使用权租赁拍卖交易公告
宿州市汴河路南金茂商场1#楼123.84㎡现唐狮服饰房屋使用权租赁拍卖交易公告
(略) 汴河路南金茂商场1#楼123.84㎡(现唐狮服饰)
房屋使用权租赁拍卖
项目编号:SZCQ*
一、拍卖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至10时15分(延时除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2分钟延时出价功能,依网络平台时间为准。
二、拍卖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三、拍卖标的: (略) 汴河路南金茂商场1#楼123.84㎡(现唐狮服饰)房屋使用租赁权拍卖,租期五年,五年拍卖总保留价人民币*佰零*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00)按年平均支付。
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税金(含房屋因租赁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以成交后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咨询、展示、报名时间
自公告日至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委托人及拍卖人不组织集中查勘,意向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实地查勘,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人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建设银行
账号:*0188
提示:转账时需备注项目标的名称且与使用的CA证书主体信息保持一致 ,若因保证金与报名使用的CA证书主体信息不符等因素未能及时到账,您将无法参与竞买;但凡参加竞买者,视为已认可并接受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人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说明)》、网络平台规则等拍卖文件及相关条款。
参拍咨询:屈经理*
现场勘查电话:闵经理*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竞买人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 (略) 汴河路南金茂商场1#楼123.84㎡(现唐狮服饰)房屋使用租赁权拍卖,租期五年,五年拍卖总保留价人民币*佰零*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00)按年平均支付。
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税金(含房屋因租赁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以成交后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本场拍卖会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加价幅度为1000.00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拍卖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至10时15分(延时除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2分钟延时出价功能,依网络平台时间为准。
三、原房屋使用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原房屋使用人若有意向参与所承租房屋的拍租,应按照报名流程参与,在报名前应通知委托人及拍卖人确认身份,获得在拍租过程中享受“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利。即原房屋使用人在与一般竞租人竞价时,出价可以等于一般竞租人的出价;而一般竞租人的出价则需要大于原房屋使用人的出价。
四、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面积、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水、电、房屋质量等) 进行拍卖 、移交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瑕疵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了解瑕疵,并请到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外观、质量问题、面积数量差异等不作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
六、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付标的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房屋租赁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即成为买受人,竞买保证金在交清所有款项及签订租赁合同后经委托人同意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支付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①买受人须在标的成交后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至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成交价(第一年租金)*5%)]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宿州分行
帐号:*61
②买受人须在标的成交后中标公示(结果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交清标的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5万元并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如现买受人非现房屋使用人,标的物移交时间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如因政策等其他任何原因致使标的物无法移交的,均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清退款项不计息:
①拍卖成交标的款交纳至:
户名: (略) 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宿州科技广场支行帐号:*85571
②房屋租赁保证金交纳至:
户名: (略) 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城中支行
帐号:**
七、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物再行拍卖,原买受人承担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竞买人应对其参与拍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帐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帐户安全负责。在拍卖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络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九、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次拍卖会拍卖文件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拍卖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拍卖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拍卖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CA证书、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5.在网络竞价期间,因委托人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网络竞价期间,因委托人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公司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十、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十一、提示:竞买人参加本场网络拍卖会报名,即表示已收到并知悉本场网络拍卖会同步网上刊登的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会注意事项等拍卖文件。并承诺:网络拍卖成交后如有违约,愿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双方如有争议,一律在 (略) 的法人公司注册地(宿州) (略) 进行诉讼。
十二、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略) 汴河路南金茂商场1#楼123.84㎡(现唐狮服饰)
房屋使用权租赁拍卖
项目编号:SZCQ*
一、拍卖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至10时15分(延时除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2分钟延时出价功能,依网络平台时间为准。
二、拍卖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三、拍卖标的: (略) 汴河路南金茂商场1#楼123.84㎡(现唐狮服饰)房屋使用租赁权拍卖,租期五年,五年拍卖总保留价人民币*佰零*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00)按年平均支付。
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税金(含房屋因租赁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以成交后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咨询、展示、报名时间
自公告日至2023年8月30日(星期三)下午17时止,委托人及拍卖人不组织集中查勘,意向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实地查勘,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人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 (略) 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建设银行
账号:*0188
提示:转账时需备注项目标的名称且与使用的CA证书主体信息保持一致 ,若因保证金与报名使用的CA证书主体信息不符等因素未能及时到账,您将无法参与竞买;但凡参加竞买者,视为已认可并接受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人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说明)》、网络平台规则等拍卖文件及相关条款。
参拍咨询:屈经理*
现场勘查电话:闵经理*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竞买人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 (略) 汴河路南金茂商场1#楼123.84㎡(现唐狮服饰)房屋使用租赁权拍卖,租期五年,五年拍卖总保留价人民币*佰零*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00)按年平均支付。
注: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税金(含房屋因租赁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与买受人的权利义务以成交后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本场拍卖会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加价幅度为1000.00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拍卖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至10时15分(延时除外),本次拍卖活动设置2分钟延时出价功能,依网络平台时间为准。
三、原房屋使用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原房屋使用人若有意向参与所承租房屋的拍租,应按照报名流程参与,在报名前应通知委托人及拍卖人确认身份,获得在拍租过程中享受“同等条件优先承租”权利。即原房屋使用人在与一般竞租人竞价时,出价可以等于一般竞租人的出价;而一般竞租人的出价则需要大于原房屋使用人的出价。
四、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面积、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现状(水、电、房屋质量等) 进行拍卖 、移交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瑕疵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了解瑕疵,并请到标的物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外观、质量问题、面积数量差异等不作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以自己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
六、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交付标的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房屋租赁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即成为买受人,竞买保证金在交清所有款项及签订租赁合同后经委托人同意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支付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支付账户。
①买受人须在标的成交后3日内携带有效证件至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交纳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成交价(第一年租金)*5%)]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宿州分行
帐号:*61
②买受人须在标的成交后中标公示(结果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交清标的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5万元并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如现买受人非现房屋使用人,标的物移交时间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如因政策等其他任何原因致使标的物无法移交的,均互不追究违约责任,清退款项不计息:
①拍卖成交标的款交纳至:
户名: (略) 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宿州科技广场支行帐号:*85571
②房屋租赁保证金交纳至:
户名: (略) 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城中支行
帐号:**
七、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物再行拍卖,原买受人承担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竞买人应对其参与拍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帐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帐户安全负责。在拍卖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络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九、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次拍卖会拍卖文件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拍卖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拍卖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拍卖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CA证书、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5.在网络竞价期间,因委托人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网络竞价期间,因委托人来函终止(中止)项目的,系统当前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作为本项目成交依据。由此造成最高报价人未能成交的,本公司和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十、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十一、提示:竞买人参加本场网络拍卖会报名,即表示已收到并知悉本场网络拍卖会同步网上刊登的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会注意事项等拍卖文件。并承诺:网络拍卖成交后如有违约,愿承担《拍卖法》第39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双方如有争议,一律在 (略) 的法人公司注册地(宿州) (略) 进行诉讼。
十二、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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