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11号绿地·国博广场3号楼1-6层房产及部分扩建构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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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11号绿地·国博广场3号楼1-6层房产及部分扩建构筑物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略) 将于2023年9月18日10时至2023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 (略) 汉阳区四新北路111号绿地·国博广场3号楼1-6层房产及部分扩建构筑物,权证号:鄂(2020) (略) 汉阳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5503.45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3366.16平方米(详情见评估报告)。

    现场为酒店、咖啡店经营使用,其中15100平方米已经出租第三方作为酒店经营,租赁日期为设定抵押权签订日期之后。咖啡店承租一楼部分40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0年11月5日起至2035年11月4日止,早于本案申请执行人设定抵押日之前(本案设定抵押日最早为2021年1月12日),系以租金抵债,具体情况需竞买人自行核查,以实际情况为准。

评估价:16034.63万元,起拍价:11224.241 万元,保证金:2200万元,增价幅度:56万元(或其整数倍)。

  1.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2023年 8月18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及家庭成员须符合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才可参与竞拍。若竞买成功后, (略) 审查发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领取成交裁定书时, (略) 提交自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且拍卖成交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各自承担。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竞买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各自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航东路支行,账号:*21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一)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 (略) 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竞买公告》的要求在止付期内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 (略) 执行款账户。

(三)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 (略) 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国佳房 (略) 作出的编号为武汉国佳(2023)估字第FC*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 (略) 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武汉中利 (略)

喻经理:*

法院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常青路156号。

网址:http://**1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略) (略)

2023年8月18日

,湖北, (略) ,汉阳区,武汉

(略) (略) 将于2023年9月18日10时至2023年9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 (略) 汉阳区四新北路111号绿地·国博广场3号楼1-6层房产及部分扩建构筑物,权证号:鄂(2020) (略) 汉阳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5503.45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3366.16平方米(详情见评估报告)。

    现场为酒店、咖啡店经营使用,其中15100平方米已经出租第三方作为酒店经营,租赁日期为设定抵押权签订日期之后。咖啡店承租一楼部分40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0年11月5日起至2035年11月4日止,早于本案申请执行人设定抵押日之前(本案设定抵押日最早为2021年1月12日),系以租金抵债,具体情况需竞买人自行核查,以实际情况为准。

评估价:16034.63万元,起拍价:11224.241 万元,保证金:2200万元,增价幅度:56万元(或其整数倍)。

  1.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 (略) 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时间:自2023年 8月18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拍卖标的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及家庭成员须符合当地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才可参与竞拍。若竞买成功后, (略) 审查发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领取成交裁定书时, (略) 提交自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且拍卖成交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各自承担。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竞买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各自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9月15日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 (略) (略) (略) 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航东路支行,账号:*216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略) 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

十二、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一)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 (略) 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竞买公告》的要求在止付期内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 (略) 执行款账户。

(三)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 (略) 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国佳房 (略) 作出的编号为武汉国佳(2023)估字第FC*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 (略) (略) (略) ,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 (略) 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 (略) 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武汉中利 (略)

喻经理:*

法院监督电话:027-*

联系地址: (略) 常青路156号。

网址:http://**1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略) (略)

2023年8月18日

,湖北, (略) ,汉阳区,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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