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大战乡对山萤石矿深部及毗邻区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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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仙居县大战乡对山萤石矿深部及毗邻区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浙资交矿公开〔2020〕01号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9号)的规定,现将“ (略) 仙居县大战乡对山萤石矿深部及毗邻区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受让人信息

1.协议受让人:仙 (略) 。

2.地址: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阳光花园17幢3单元

二、基本情况

1.探矿权名称: (略) 仙居县大战乡对山萤石矿深部及毗邻区普查。

2.勘查区位置:仙居县大战乡对山一带。

3.勘查矿种:萤石。

4.勘查区范围:扩大后的勘查区块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勘查区块面积3.02平方公里,勘查区块范围坐标见表1。

5.探矿权出让期限:3年。

6.现有工作程度: (略) 第一地质大队提交的《仙居县大战乡对山萤石矿深部及毗邻区预查报告》,本次协议出让探矿权地质工作程度为预查,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北侧333-Ⅱ块段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70.04千吨,矿物量26.09千吨;深部333-Ⅲ块段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61.75千吨,矿物量33.06千吨。累计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31.79千吨,矿物量59.15千吨。

表1 勘查区块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东经

北纬

拐点

东经

北纬

1

120°46′00.000″

28°46′15.000″

4

120°47′00.000″

28°46′00.000″

2

120°48′00.000″

28°46′15.000″

5

120°47′00.000″

28°45′30.000″

3

120°48′00.000″

28°46′00.000″

6

120°46′00.000″

28°45′30.000″

三、探矿权出让收益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浙江之源 (略) 对该探矿权进行了评估,拟出让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112.9万元。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和承诺书等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经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体会审确定首期出让收益113万元,高 (略) 场基准价。

受让人自签订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首期探矿权出让收益113万元。达到详查程度后,经评审备案后的资源储量通过整体评估,探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按照浙财综〔2017〕35号第三条规定,受让人收到出让人出具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缴款通知书后1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出让收益缴入仙居县财政专户。

(略) 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2020年5月7日


浙资交矿公开〔2020〕01号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浙土资规〔2017〕9号)的规定,现将“ (略) 仙居县大战乡对山萤石矿深部及毗邻区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受让人信息

1.协议受让人:仙 (略) 。

2.地址: (略) 仙居县安洲街道阳光花园17幢3单元

二、基本情况

1.探矿权名称: (略) 仙居县大战乡对山萤石矿深部及毗邻区普查。

2.勘查区位置:仙居县大战乡对山一带。

3.勘查矿种:萤石。

4.勘查区范围:扩大后的勘查区块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勘查区块面积3.02平方公里,勘查区块范围坐标见表1。

5.探矿权出让期限:3年。

6.现有工作程度: (略) 第一地质大队提交的《仙居县大战乡对山萤石矿深部及毗邻区预查报告》,本次协议出让探矿权地质工作程度为预查,资源储量估算结果:北侧333-Ⅱ块段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70.04千吨,矿物量26.09千吨;深部333-Ⅲ块段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61.75千吨,矿物量33.06千吨。累计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131.79千吨,矿物量59.15千吨。

表1 勘查区块范围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东经

北纬

拐点

东经

北纬

1

120°46′00.000″

28°46′15.000″

4

120°47′00.000″

28°46′00.000″

2

120°48′00.000″

28°46′15.000″

5

120°47′00.000″

28°45′30.000″

3

120°48′00.000″

28°46′00.000″

6

120°46′00.000″

28°45′30.000″

三、探矿权出让收益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浙江之源 (略) 对该探矿权进行了评估,拟出让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112.9万元。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参数和承诺书等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经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体会审确定首期出让收益113万元,高 (略) 场基准价。

受让人自签订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首期探矿权出让收益113万元。达到详查程度后,经评审备案后的资源储量通过整体评估,探矿权出让收益剩余部分,按照浙财综〔2017〕35号第三条规定,受让人收到出让人出具的探矿权出让收益缴款通知书后1个月内一次性缴清,出让收益缴入仙居县财政专户。

(略) 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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