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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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略) 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

公开

浙矿交公开[2017]003号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 (略) 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的规定,现将“ (略) 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协议受让人: (略) 。

二、采矿权取得方式:协议方式出让。

三、矿区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 (略) 高山石灰石矿采矿权。

2、矿区位置:矿区位于桐庐县桐君街道北东5度方向,直距6公里处,行政隶属于桐君街道高山村管辖。

3、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4、矿区范围:扩大后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340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366米至+195米,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矿区范围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X坐标 Y坐标

J1,*.18,*.84

J2,*.51,*.23

J3,*.49,*.58

J4,*.49,*.58

J5,*.49,*.58

J6,*.49,*.58

J7,*.91,*.36

开采深度自+366米至+195米

5、采矿权出让期限:18年8个月。

6、生产规模:81.78万立方米/年(220万吨/年)。

7、矿区资源量:经浙土资储备字〔2016〕06号备案的地质报告中估算拟出让资源储量(122b+333)3159.66万吨,其中(122b)2546.94万吨,(333)612.72万吨。

四、采矿权出让所得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采矿权出让所得分三期收缴,具体如下:第一期自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出让所得总额的40%;第二期自首期缴款日一年内缴纳出让所得总额的30%;第三期自首期缴款日二年内缴纳出让所得总额的30%。受让人在缴纳第二、三期采矿权出让所得时,应自首期缴款日的次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缴纳资金占用费。采矿权出让所得缴入桐庐县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略) 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略) 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

公开

浙矿交公开[2017]003号

根据《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12〕14号)、《 (略) 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的规定,现将“ (略) 高山石灰石矿扩大矿区范围新增部分”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协议受让人: (略) 。

二、采矿权取得方式:协议方式出让。

三、矿区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 (略) 高山石灰石矿采矿权。

2、矿区位置:矿区位于桐庐县桐君街道北东5度方向,直距6公里处,行政隶属于桐君街道高山村管辖。

3、开采矿种:水泥用石灰岩。

4、矿区范围:扩大后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340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366米至+195米,矿区范围坐标见表1。

矿区范围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系)

拐点编号 X坐标 Y坐标

J1,*.18,*.84

J2,*.51,*.23

J3,*.49,*.58

J4,*.49,*.58

J5,*.49,*.58

J6,*.49,*.58

J7,*.91,*.36

开采深度自+366米至+195米

5、采矿权出让期限:18年8个月。

6、生产规模:81.78万立方米/年(220万吨/年)。

7、矿区资源量:经浙土资储备字〔2016〕06号备案的地质报告中估算拟出让资源储量(122b+333)3159.66万吨,其中(122b)2546.94万吨,(333)612.72万吨。

四、采矿权出让所得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采矿权出让所得分三期收缴,具体如下:第一期自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出让所得总额的40%;第二期自首期缴款日一年内缴纳出让所得总额的30%;第三期自首期缴款日二年内缴纳出让所得总额的30%。受让人在缴纳第二、三期采矿权出让所得时,应自首期缴款日的次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缴纳资金占用费。采矿权出让所得缴入桐庐县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略) 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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