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路市公安局8号门面五次转让公告
桂花路市公安局8号门面五次转让公告
一、项目编号: S*U
二、标的物名称: (略) 公安局8号门面
三、标的情况简介:
本次需招租的门 (略) 七星关区桂花路,市公安局8号门面,面积约20㎡; 实地踏勘联系人:高丹;联系电话:0857-*;(如有承租意向,请联系实地踏勘门面,确认门面现状后再行报名竞价;若无联系则默认承租人接受该门面现状,后续责任自负。)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水、电已安装;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承租方自行承担卫生费、水电费。需缴纳三年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如签约时不能交房,以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租期免租金装修期十天,免租期一切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承担),免租金装修期满后开始计算租期。
六、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一)承租方性质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同时,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师生的作息,严禁经营影响学生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十二、意向承租人承诺
(一)意向承租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承租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承租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租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竞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第一承租人必须在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承租人必须在第4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第三承租人必须在第6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承租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租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三)合同签订地点: (略) 嘉信 (略) ( (略) 七星 (略) 西街道办11楼),联系电话:0857-*。
一、项目编号: S*U
二、标的物名称: (略) 公安局8号门面
三、标的情况简介:
本次需招租的门 (略) 七星关区桂花路,市公安局8号门面,面积约20㎡; 实地踏勘联系人:高丹;联系电话:0857-*;(如有承租意向,请联系实地踏勘门面,确认门面现状后再行报名竞价;若无联系则默认承租人接受该门面现状,后续责任自负。)
四、标的配套设施情况:水、电已安装;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承租方自行承担卫生费、水电费。需缴纳三年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如签约时不能交房,以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租期免租金装修期十天,免租期一切责任及风险由承租方承担),免租金装修期满后开始计算租期。
六、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一)承租方性质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同时,不能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师生的作息,严禁经营影响学生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承担责任;挂牌后,不随意变动或无故取消所发布信息;
十二、意向承租人承诺
(一)意向承租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承租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承租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租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时间:竞价结束,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竞标成交结果公告挂网公示。第一承租人必须在第2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结果公示发布的第2天即为第1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第二承租人必须在第4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第三承租人必须在第6工作日17:00前签订合同。承租候选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主动联系出租人并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租赁权。
(三)合同签订地点: (略) 嘉信 (略) ( (略) 七星 (略) 西街道办11楼),联系电话: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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