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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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有效期12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0.*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答疑澄清时间2023-08-18 15:37:30
递交时间2023-08-18 16:00:01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有关补充通知发布如下,请各投标人据此投标。

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组成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 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现调整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组成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以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 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招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

招标人:慈利县 (略)

代理机构:天策致远 (略)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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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12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元)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0.*元(人民币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答疑澄清时间2023-08-18 15:37:30
递交时间2023-08-18 16:00:01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有关补充通知发布如下,请各投标人据此投标。

原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组成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 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现调整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组成不超过 2 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以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 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 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招标文件原定开标时间不变。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已上传,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

招标人:慈利县 (略)

代理机构:天策致远 (略)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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