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房产及负二层54个车位共计㎡整体招租
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房产及负二层54个车位共计㎡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 | 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房产及负二层54个车位(共计8592.73㎡)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11.* 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2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8-25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房产及负二层54个车位(共计8592.73㎡)整体招租 | ||||
坐落 | 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11.*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6个月(不包含在租期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3% | 招租用途 | 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产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酒吧、KTV、舞厅,禁止开展医疗及与医疗相关的产业,禁止经营噪音、环境污染、刺激性气味以及易燃易爆项目。承租方经营范围应合法合规,具体用途须报招租方审核备案。 | ||
产权证号 | 渝(2021)渝北区不动产权第* | ||||
楼层 | 负2及第1-6层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房屋证载用途 | 办公 | 房屋建筑面积 | 本次证载面积10826.16㎡,招租面积为8592.73㎡。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30日内移交标的(承租方需按约定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庆百臣房估(2023)字第6145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3-04-17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姚老师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移民管理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1)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房产及负二层54个车位整体招租,本次招租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2)本次负二楼1-6号车位不包含在招租范围内。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基建档案资料不齐;(2)房产证为大证未做分割;(3)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量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出入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当日将首期租金(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房屋维护、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保卫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9、除第8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 10、该标的所属的家属区物业管理合同已到期,现处于无物业状态。 11、房屋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楼内增加隔层等)、装修、排水管道整治、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并在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后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主要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改造、装修、装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保证实际装修与通过审核备案的装修设计图及装修效果图一致,装修完毕后须经招租方和涉及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改造、装修、装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等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12、(1)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移民管理机构使用需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招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2)租赁期内,承租方涉及的经营范围须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因承租方自身原因违法违规,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3、本次招租标的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绘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移交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4、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15、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16、备查资料:产权证、租赁合同、房屋租金咨询报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自身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须在信息披露期内,若为不同银行出具的,出具时间须为同一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杜经理 | 联系电话 | 023-* |
标的名称 | 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房产及负二层54个车位(共计8592.73㎡)整体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11.* 万元/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2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8-25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标的名称 | 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房产及负二层54个车位(共计8592.73㎡)整体招租 | ||||
坐落 | 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11.* 万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6个月(不包含在租期内) |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三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的租金基础上递增3% | 招租用途 | 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产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经营酒吧、KTV、舞厅,禁止开展医疗及与医疗相关的产业,禁止经营噪音、环境污染、刺激性气味以及易燃易爆项目。承租方经营范围应合法合规,具体用途须报招租方审核备案。 | ||
产权证号 | 渝(2021)渝北区不动产权第* | ||||
楼层 | 负2及第1-6层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房屋证载用途 | 办公 | 房屋建筑面积 | 本次证载面积10826.16㎡,招租面积为8592.73㎡。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30日内移交标的(承租方需按约定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重庆百臣房估(2023)字第6145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3-04-17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姚老师 | 联系电话 | * |
招租方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家移民管理局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1)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支路285号1幢房产及负二层54个车位整体招租,本次招租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2)本次负二楼1-6号车位不包含在招租范围内。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4、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租赁合同生效且结清本次交易涉及的款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第一年租金等)后,可凭租赁合同、资金结算凭据等资料到重庆联交所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事宜,自资料提交齐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其交易保证金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基建档案资料不齐;(2)房产证为大证未做分割;(3)招租面积系招租方自行测量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出入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7、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当日将首期租金(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房屋无损坏、完结退房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房屋维护、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保卫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9、除第8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 10、该标的所属的家属区物业管理合同已到期,现处于无物业状态。 11、房屋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楼内增加隔层等)、装修、排水管道整治、消防设施设备整改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并在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后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主要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改造、装修、装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需保证实际装修与通过审核备案的装修设计图及装修效果图一致,装修完毕后须经招租方和涉及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改造、装修、装潢、消防设施设备整改等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12、(1)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移民管理机构使用需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招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2)租赁期内,承租方涉及的经营范围须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因承租方自身原因违法违规,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3、本次招租标的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绘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移交以现状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4、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15、本项目资料仅供参考,重庆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他连带责任。 16、备查资料:产权证、租赁合同、房屋租金咨询报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自身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出具时间须在信息披露期内,若为不同银行出具的,出具时间须为同一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在其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杜经理 | 联系电话 | 023-*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