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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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拍告〔2023〕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本次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增价幅度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高度

1

青川县青溪镇A5-2地块

青川县

青溪镇

51342.91㎡

(约77.02亩)

旅馆用地

≤40%

≤2.0

≥25%

≤36米

40

3928

786

10

备 注:青川县青溪镇A5-2地块含地面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固定价*.88元协同地块一并出让。

二、竞买资质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除应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土地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查询诚信记录(川国土资规〔2017〕4号)。③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这5种情形之一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国土资发〔2010〕151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 月22日至2023年9月11日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 (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11日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11日12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竞买条件的,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3年9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需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10:00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媒体及公告网址:广元日报、 (略) 场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gyggzyjy. cn/)、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cn)、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系电话:0839-*、0839-*

联 系 人:严女士、秦女士

开户单位: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青川县支行

银行账号:2229 41010 40013 246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839-*、199-4077-3422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3年8月22日



青自然资拍告〔2023〕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本次将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人民币、万元)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增价幅度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高度

1

青川县青溪镇A5-2地块

青川县

青溪镇

51342.91㎡

(约77.02亩)

旅馆用地

≤40%

≤2.0

≥25%

≤36米

40

3928

786

10

备 注:青川县青溪镇A5-2地块含地面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以固定价*.88元协同地块一并出让。

二、竞买资质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除应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土地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 (略) 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查询诚信记录(川国土资规〔2017〕4号)。③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这5种情形之一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国土资发〔2010〕151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 月22日至2023年9月11日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 (略) (略)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9月11日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 (略)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 11日12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竞买条件的,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3年9月1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人需持《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9月12日上午10:00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媒体及公告网址:广元日报、 (略) 场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gyggzyjy. cn/)、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cn)、青川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联系电话:0839-*、0839-*

联 系 人:严女士、秦女士

开户单位: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青川县支行

银行账号:2229 41010 40013 246


(略)

地 址: (略) 利州区万达广场晶座A12-2、12-3号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839-*、199-4077-3422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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