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长丰汽车有限公司交通工具、电器设备、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资产一批国资监测编号
广汽长丰汽车有限公司交通工具、电器设备、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资产一批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略) 交通工具、电器设备、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资产一批 | 项目编号 | N0124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0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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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略) 雨花区玉竹路圭塘厂区、星沙基地两处厂区内,详见《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为依据,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确定的界面为准。 2、《固定资产-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中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资产已闲置多年,处于闲置待拆除状态。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28 | ||||||||||||||||||||||||||
评估机构 | 湖南恒基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3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公司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公司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略) 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公司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公司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公司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公司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 (略) 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广州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现状是指标的物现有产权、用途、结构、质量、数量、重量、性能、功能、运输、安装等现状),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物中有洒水车等交通设备, (略) 内使用,没有办理牌照。现已不能使用,受让方只能拆卸用作废金属等废材料处理,不能用作车辆使用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 (略) 用作实验用途的试验车多台,没有办理牌照。现已不能使用,受让方只能拆卸用作废金属等废材料处理,不能用作车辆使用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安全保卫协议书》,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或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等违约情况,则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并没收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9、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安全保卫协议书》(《安全保卫协议书》中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佩戴“施工负责人”标志牌;项目负责人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变更)。 ②须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③须交纳人民币5万元(大写:*万元整)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除拆卸。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环保达标处置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本次拆除不得破坏非拆除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道路和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如受让方破坏上述建筑物和设备,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由受让方全额赔偿。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先从受让方交纳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4、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交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含清洁卫生和清运拆卸垃圾)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期间标的资产的守护、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逾期未能完成提货(含清洁卫生和清运拆卸垃圾),需向转让方交纳场地占用费每天1000元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5、标的物的拆卸装运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允许用电、用火以及利用厂房原有的吊车等吊装设备作业。拆卸搬运需要的工人、工具、车辆和费用等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如需用水、用电必须在条件允许并征得转让方的同意下,自装水表、电表才能使用,所用水、电费由受让人承担。 6、所有标的物都必须拆卸运走。本次标的物中有许多办公台、椅、柜等办公设备,要求受让方需将该批办公设备全部拆除运走。 7、受让方对现场的财产负责。严禁受让方的看护人员和施工人员在现场煮饭菜等行为,同时,严禁在厂区内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负责。 8、转让方承诺,在受让方按要求完成设备资产的拆卸,转运等全部拆除拆卸工作,对拆卸提货场地进行清洁卫生,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将无息退还相应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9、本次资产转让,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1、展示地点:长沙星沙、圭塘;看货联系人:陈乐军,电话;*.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未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的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3、踏勘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雨花区玉竹路29号圭塘厂区、下午星沙基地两处厂区内)、2023年8月31日(上午雨花区玉竹路29号圭塘厂区、下午星沙基地两处厂区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8-22 09:00:00 至 2023-09-04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章程 6.受让决议 7.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复(国资) 8.《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受让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受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上述受让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受让方承担。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易保证金:70000元(大写:*万元整)。截止时间2023-09-0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3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8-22 09:00:00-2023-09-05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严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略) 交通工具、电器设备、机器设备以及其他办公资产一批 | 项目编号 | N0124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0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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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略) 雨花区玉竹路圭塘厂区、星沙基地两处厂区内,详见《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为依据,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确定的界面为准。 2、《固定资产-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中型号、规格、单位、数量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资产已闲置多年,处于闲置待拆除状态。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2-28 | ||||||||||||||||||||||||||
评估机构 | 湖南恒基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3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我公司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公司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略) 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公司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公司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公司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公司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 (略) 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广州 (略) |
特别 | 1、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 (略) 资产处置明细表》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现状为准(现状是指标的物现有产权、用途、结构、质量、数量、重量、性能、功能、运输、安装等现状),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标的物中有洒水车等交通设备, (略) 内使用,没有办理牌照。现已不能使用,受让方只能拆卸用作废金属等废材料处理,不能用作车辆使用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 (略) 用作实验用途的试验车多台,没有办理牌照。现已不能使用,受让方只能拆卸用作废金属等废材料处理,不能用作车辆使用用途。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安全保卫协议书》,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或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等违约情况,则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并没收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9、受让方进场施工前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安全保卫协议书》(《安全保卫协议书》中须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佩戴“施工负责人”标志牌;项目负责人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变更)。 ②须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③须交纳人民币5万元(大写:*万元整)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除拆卸。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环保达标处置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 3、本次拆除不得破坏非拆除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道路和不在转让范围内的设备。如受让方破坏上述建筑物和设备,必须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由受让方全额赔偿。因受让方破坏行为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的,由受让方赔偿经济损失。损失的赔偿先从受让方交纳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4、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资产交付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含清洁卫生和清运拆卸垃圾)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期间标的资产的守护、保管、拆除、运输、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逾期未能完成提货(含清洁卫生和清运拆卸垃圾),需向转让方交纳场地占用费每天1000元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从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另行支付。 5、标的物的拆卸装运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允许用电、用火以及利用厂房原有的吊车等吊装设备作业。拆卸搬运需要的工人、工具、车辆和费用等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如需用水、用电必须在条件允许并征得转让方的同意下,自装水表、电表才能使用,所用水、电费由受让人承担。 6、所有标的物都必须拆卸运走。本次标的物中有许多办公台、椅、柜等办公设备,要求受让方需将该批办公设备全部拆除运走。 7、受让方对现场的财产负责。严禁受让方的看护人员和施工人员在现场煮饭菜等行为,同时,严禁在厂区内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负责。 8、转让方承诺,在受让方按要求完成设备资产的拆卸,转运等全部拆除拆卸工作,对拆卸提货场地进行清洁卫生,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将无息退还相应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9、本次资产转让,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1、展示地点:长沙星沙、圭塘;看货联系人:陈乐军,电话;*.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未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的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3、踏勘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雨花区玉竹路29号圭塘厂区、下午星沙基地两处厂区内)、2023年8月31日(上午雨花区玉竹路29号圭塘厂区、下午星沙基地两处厂区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8-22 09:00:00 至 2023-09-04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章程 6.受让决议 7.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复(国资) 8.《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受让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受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上述受让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受让方承担。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易保证金:70000元(大写:*万元整)。截止时间2023-09-0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3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8-22 09:00:00-2023-09-05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严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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