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山文化园三期地下停车场出租公告
康山文化园三期地下停车场出租公告
康山文化园(三期)地下停车场出租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出租单位 | (略) 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 (略) | |||
项目名称 | 康山文化园(三期)地下停车场 | 项目编号 | YZSCQGF*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04日16时00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SCQGF* | ||
标的名称(坐落) | (略) 南通东路128号,康山文化园(三期)地下停车场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3700.0 平方米 | |
挂牌价 | 32.396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3 年 | |
保证金金额 | 3.3 万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首年租金的25%(3个月租金) | |
竞价时间 | 2023-09-05 10:00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
其他说明 | 装修免租期2个月,租金标准在第三年递增3% | |||
出租方招租要求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 (略) 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标的资产用途为停车场及停车配套经营使用,如承租人租赁后作为停车场使用,则需要自行办理停车收费标准备案手续。室内现有洗车等设备所有权归原承租人。新承租人可与原承租人协商购买原有设备,如若协商无果,出租方负责清理原有设备。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停车场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方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停车场,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无条件归还停车场,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方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承租方须按照标的的租金支付方式提前一个月将租金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付。 9、承租人单独与租赁 (略)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按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提供一份物业管理合同交出租人备案。 10、涉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人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 | ????请各意向承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帐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 (略) 财政局,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2、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付。 3、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届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朱女士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
康山文化园(三期)地下停车场出租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出租单位 | (略) 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 (略) | |||
项目名称 | 康山文化园(三期)地下停车场 | 项目编号 | YZSCQGF* | |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 2023年08月22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9月04日16时00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项目终结 | |||
标的概况 | 标的编号 | YZSCQGF* | ||
标的名称(坐落) | (略) 南通东路128号,康山文化园(三期)地下停车场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标的面积 | 3700.0 平方米 | |
挂牌价 | 32.396 万元/年 | 租赁期限 | 3 年 | |
保证金金额 | 3.3 万元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 承租押金 | 首年租金的25%(3个月租金) | |
竞价时间 | 2023-09-05 10:00 | 竞价方式 | 加价竞价 | |
其他说明 | 装修免租期2个月,租金标准在第三年递增3% | |||
出租方招租要求 |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 (略) 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标的资产用途为停车场及停车配套经营使用,如承租人租赁后作为停车场使用,则需要自行办理停车收费标准备案手续。室内现有洗车等设备所有权归原承租人。新承租人可与原承租人协商购买原有设备,如若协商无果,出租方负责清理原有设备。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停车场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方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停车场,承租方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无条件归还停车场,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方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7、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8、承租方须按照标的的租金支付方式提前一个月将租金预交给出租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付。 9、承租人单独与租赁 (略)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按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提供一份物业管理合同交出租人备案。 10、涉及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的项目,原承租人未按出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手续或在交易行权环节未行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 |||
意向承租方承诺 | 意向承租方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 |||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 | ????请各意向承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否则会影响报名),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注册完成后登录交易系统上传申请登记材料电子件: ????1、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 |||
保证金 | 1、意向承租方应于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帐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 (略) 财政局,账号:**,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 2、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出租方登录交易系统发起保证金退付,其他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退付。 3、交易系统确定的承租方应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因承租人原因逾期或拒绝签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交易方式 | 经公开征集,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中心将成交结果通过交易系统和短信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按不低于公告中约定的挂牌底价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交易中心组织意向承租方按公告约定竞价方式进行网上竞价。届时请各意向承租方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参与网上竞价,因意向承租方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 | 联系人 | 朱女士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0514-*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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