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新城公产房出租方案
农科新城公产房出租方案
为解决农科新城公产房空置问题,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障增值, (略) 场调研,制定此出租方案。
一、出租房屋情况
本次出租公产房为产权归山西农业大学所有,由山西农业 (略) 负责管理的农科新城小区1号楼-5号楼空置公产房95套。本次公产房出租以成套方式办理承租或退租,房屋状态为毛坯状态对外出租。
二、申请对象
本次公产房出租的申请对象为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职工及社会其他个人。
同时,为解决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职工用房需求,凡属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单位在职职工具有优先承租权。
三、申请材料
单位职工申请租赁房屋,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属于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单位双职工的,仅准予申请租用一套。
社会其他个人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办理租赁手续。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本方案要求,在规定的申请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及复印件到山西农业 (略) (龙城校区东区18号楼5层)经营管理部办公室提交上述材料进行报名、登记。
(二)审核申请材料
山西农业 (略) 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照报名顺序结合在职职工优先承租权因素综合确定承租人,由承租人选择确认房源,并签订《住宅类公产房租赁合同》。
五、价格确定
公司根据现场踏勘测定的建筑面积, (略) ,综合考虑此次出租公产房所在小区的地理位置、建筑年代、使用现况等因素进行评估,租金价格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房屋租赁租金底价以评估出具的每户年租金为准。
此次公产房对外出租租金实行在评估价基础上浮15%,对享有优先租赁权的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单位在职职工以评估价为标准出租。
六、方案实施时间
2023年8月18日开始实行出租方案。
七、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限到期后续租办法
1.租赁期限为5年,设置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租金。
2.租赁合同到期后,需延续租期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 (略) 场价格进行评估,依据新评估价对外出租。
3、在租赁期限内,因国家、省、市政策或学校建设及住房调整等原因需要收回住房,本公司有权收回房屋,并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退房,承租人应予退还。
八、申请租用条件
1.承租人必须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办理租赁手续。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具备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
3.承租人应当遵守国家、本市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住宅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4.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不得用于任何经营性活动。
5.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不得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不得转租、分租。
6、承租人需及时缴纳管理费及物业代收的其它费用,要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缴费方进行交纳。
7、承租人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山西农业 (略)
2023年8月18日
为解决农科新城公产房空置问题,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障增值, (略) 场调研,制定此出租方案。
一、出租房屋情况
本次出租公产房为产权归山西农业大学所有,由山西农业 (略) 负责管理的农科新城小区1号楼-5号楼空置公产房95套。本次公产房出租以成套方式办理承租或退租,房屋状态为毛坯状态对外出租。
二、申请对象
本次公产房出租的申请对象为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职工及社会其他个人。
同时,为解决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职工用房需求,凡属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单位在职职工具有优先承租权。
三、申请材料
单位职工申请租赁房屋,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属于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单位双职工的,仅准予申请租用一套。
社会其他个人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办理租赁手续。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本方案要求,在规定的申请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及复印件到山西农业 (略) (龙城校区东区18号楼5层)经营管理部办公室提交上述材料进行报名、登记。
(二)审核申请材料
山西农业 (略) 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按照报名顺序结合在职职工优先承租权因素综合确定承租人,由承租人选择确认房源,并签订《住宅类公产房租赁合同》。
五、价格确定
公司根据现场踏勘测定的建筑面积, (略) ,综合考虑此次出租公产房所在小区的地理位置、建筑年代、使用现况等因素进行评估,租金价格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房屋租赁租金底价以评估出具的每户年租金为准。
此次公产房对外出租租金实行在评估价基础上浮15%,对享有优先租赁权的山西农业大学( (略) (略) )单位在职职工以评估价为标准出租。
六、方案实施时间
2023年8月18日开始实行出租方案。
七、租赁期限及租赁期限到期后续租办法
1.租赁期限为5年,设置一个月装修期,装修期内免收租金。
2.租赁合同到期后,需延续租期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 (略) 场价格进行评估,依据新评估价对外出租。
3、在租赁期限内,因国家、省、市政策或学校建设及住房调整等原因需要收回住房,本公司有权收回房屋,并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退房,承租人应予退还。
八、申请租用条件
1.承租人必须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办理租赁手续。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具备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
3.承租人应当遵守国家、本市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住宅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4.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不得用于任何经营性活动。
5.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不得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不得转租、分租。
6、承租人需及时缴纳管理费及物业代收的其它费用,要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缴费方进行交纳。
7、承租人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山西农业 (略)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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