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语言类培训项目合作权A栋三楼公开竞价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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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语言类培训项目合作权A栋三楼公开竞价转让项目

受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语言类培训项目合作权(A栋三楼)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

2、标的名称: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语言类培训项目合作权(A栋三楼)。

3、标的地址: (略) 丰泽区刺桐东路7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A栋三楼。

4、标的面积:483㎡。

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合作金挂牌价:19200元/月。

7、项目合作期限:5年(含装修期)。

8、装修期:15天(免合作金)。

9、合作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合作金递增方式:无。

11、用途:语言类培训(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未载明。

13、履约保证金(押金):三个月合作金。

14、交易保证金:15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项目合作方报名并行使优先合作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合作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价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项目合作方,项目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项目合作方于缴纳第一期合作金时一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合作金,第一期合作金不足部分项目合作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项目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

16、公告时间:2023-08-22至 2023-09-04。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3-09-04 17:00:00。

(1)意向竞价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①原项目合作方报名并行使优先合作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合作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②各意向竞价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价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价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看样时间:2023-08-22至2023-09-04(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19、动态一次竞价:

(1) 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和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3-08-22开始至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项目合作方之外的竞价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项目合作方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非原项目合作方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开始时间:2023-09-05 10:00:00, 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网上报名:

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若竞价成功,标的将在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移交,项目合作协议存在特殊约定的,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4)原项目合作方报名成为竞价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

(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合作方: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项目合作方报名成为竞价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合作权:①有其他竞价人且其他竞价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项目合作方选择行使优先合作权,则由原项目合作方以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项目合作权;若原项目合作方选择放弃行使优先合作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项目合作权。②若无其他竞价人或其他竞价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项目合作方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项目合作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项目合作方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项目合作权

(6)原项目合作协议到期日:2023年8月31日;

(7)消防验收情况:有;

(8)若原合作方未取得合作权,原合作方必须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将其所有物品清空,若原合作方在5日内不清空,委托方将按法律程序起诉原合作方,向新合作方的标的移交时间顺延到法律程序终结时;

(9)资产维护要求:①合作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如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经委托方审批可以对房屋内部进行装饰,装修费用自理;②合作方应做好校园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安全防火防盗设施,如发生事故应负全部责任,造成该房屋损坏,还应承担赔偿责任;③合作期间产生的水、电费按计量表交费,由合作方承担;

22、特别约定事项:

(1)合作方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师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道德品质的时代新人;

(2)合作方需严格遵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教育教学工作,遵守校外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校外教育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校外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3)合作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费用并自觉纳税;

(4)合作方应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如发生意识形态问题,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负相关责任;

(5)合作方对参与本培训项目的学生的安全负全责,须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次培训做好点名记录,并负责查询学生缺席的原因,留意课间离开的学生,课后要保证每位学生都被家长接走或安全离开;

(6)合作方应配合 (略) 、 (略) 创建工作,合作方应保持校区内及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做好垃圾分类和控烟督导;

(7)合作方应积极配合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各类妇女儿童公益活动:

①积极配合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节日主题活动的开展,如“三八”节、“六一”节系列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每年开展3 次以上;

②合作期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语言类公益培训。如:以诗歌、童谣等创作和吟诵的形式,引领儿童感悟传承母语之美,提升文化自信;以闽南语朗诵、“讲古”等形式,开办泉州地域特色课程,积极传播闽南语;每年分春季、暑期、秋季 3 次开班,每期招生不少于 15 人,每期 24 课时,每课时 45 分钟,每期收取材料费不超过 300 元/人;

③每年暑假期间,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暑期特长培训班,为关爱培训活动选派优秀教师及提供相关教材、教具;

④配合并组织学生参与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的少年儿童主题教育活动、公益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以“世遗泉州”为载体,用研学的形式,传播泉州文化,培养儿童文化自信。

(8)合作方若无法完成上述第(7)所列内容,需支付当年总合作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23、竞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培训学校办学资质,且专兼职教师人数不少于10人(提供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及聘用合同)。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4、对项目合作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项目合作方应于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合作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项目合作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4)项目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项目合作方与委托方之间的项目合作协议即时成立并生效,项目合作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项目合作协议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项目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竞价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合作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不得采取转让、挂靠、转包、转租、分包、分租、提成等方式履行项目合作协议或将标的地点转租、转借给他人;

(7)项目合作方应认可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基本条款;

(8)其他详见项目合作协议。

25、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及聘用合同;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6、意向竞价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7、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8、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9、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项目合作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合作金

30、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5-*、*

传真:0595-*

电子邮箱:*@*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http://**

(略) 产权交易中心

2023-08-22

受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语言类培训项目合作权(A栋三楼)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

2、标的名称: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语言类培训项目合作权(A栋三楼)。

3、标的地址: (略) 丰泽区刺桐东路7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A栋三楼。

4、标的面积:483㎡。

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合作金挂牌价:19200元/月。

7、项目合作期限:5年(含装修期)。

8、装修期:15天(免合作金)。

9、合作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合作金递增方式:无。

11、用途:语言类培训(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未载明。

13、履约保证金(押金):三个月合作金。

14、交易保证金:15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项目合作方报名并行使优先合作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合作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价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项目合作方,项目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项目合作方于缴纳第一期合作金时一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合作金,第一期合作金不足部分项目合作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项目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

16、公告时间:2023-08-22至 2023-09-04。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3-09-04 17:00:00。

(1)意向竞价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①原项目合作方报名并行使优先合作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合作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②各意向竞价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价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价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看样时间:2023-08-22至2023-09-04(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19、动态一次竞价:

(1) 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和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3-08-22开始至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项目合作方之外的竞价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项目合作方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非原项目合作方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开始时间:2023-09-05 10:00:00, 原项目合作方行使优先合作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20、网上报名:

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若竞价成功,标的将在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移交,项目合作协议存在特殊约定的,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4)原项目合作方报名成为竞价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

(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项目合作方: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项目合作方报名成为竞价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合作权:①有其他竞价人且其他竞价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项目合作方选择行使优先合作权,则由原项目合作方以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项目合作权;若原项目合作方选择放弃行使优先合作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项目合作方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项目合作权。②若无其他竞价人或其他竞价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项目合作方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项目合作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项目合作方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项目合作权

(6)原项目合作协议到期日:2023年8月31日;

(7)消防验收情况:有;

(8)若原合作方未取得合作权,原合作方必须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将其所有物品清空,若原合作方在5日内不清空,委托方将按法律程序起诉原合作方,向新合作方的标的移交时间顺延到法律程序终结时;

(9)资产维护要求:①合作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如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经委托方审批可以对房屋内部进行装饰,装修费用自理;②合作方应做好校园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安全防火防盗设施,如发生事故应负全部责任,造成该房屋损坏,还应承担赔偿责任;③合作期间产生的水、电费按计量表交费,由合作方承担;

22、特别约定事项:

(1)合作方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师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道德品质的时代新人;

(2)合作方需严格遵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教育教学工作,遵守校外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校外教育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校外培训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3)合作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物价局规定收取费用并自觉纳税;

(4)合作方应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求,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如发生意识形态问题,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负相关责任;

(5)合作方对参与本培训项目的学生的安全负全责,须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次培训做好点名记录,并负责查询学生缺席的原因,留意课间离开的学生,课后要保证每位学生都被家长接走或安全离开;

(6)合作方应配合 (略) 、 (略) 创建工作,合作方应保持校区内及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做好垃圾分类和控烟督导;

(7)合作方应积极配合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各类妇女儿童公益活动:

①积极配合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节日主题活动的开展,如“三八”节、“六一”节系列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每年开展3 次以上;

②合作期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语言类公益培训。如:以诗歌、童谣等创作和吟诵的形式,引领儿童感悟传承母语之美,提升文化自信;以闽南语朗诵、“讲古”等形式,开办泉州地域特色课程,积极传播闽南语;每年分春季、暑期、秋季 3 次开班,每期招生不少于 15 人,每期 24 课时,每课时 45 分钟,每期收取材料费不超过 300 元/人;

③每年暑假期间, (略) 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关爱留守流动儿童暑期特长培训班,为关爱培训活动选派优秀教师及提供相关教材、教具;

④配合并组织学生参与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开展的少年儿童主题教育活动、公益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教育活动,以“世遗泉州”为载体,用研学的形式,传播泉州文化,培养儿童文化自信。

(8)合作方若无法完成上述第(7)所列内容,需支付当年总合作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23、竞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培训学校办学资质,且专兼职教师人数不少于10人(提供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及聘用合同)。

(2)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4、对项目合作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项目合作方应于被确定为项目合作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合作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项目合作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4)项目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项目合作方与委托方之间的项目合作协议即时成立并生效,项目合作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项目合作协议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项目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竞价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合作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不得采取转让、挂靠、转包、转租、分包、分租、提成等方式履行项目合作协议或将标的地点转租、转借给他人;

(7)项目合作方应认可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基本条款;

(8)其他详见项目合作协议。

25、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办学许可证、教师资格证及聘用合同;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或签字(自然人);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6、意向竞价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 (略) 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7、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表述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出入之处,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8、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9、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项目合作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合作金

30、报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95-*、*

传真:0595-*

电子邮箱:*@*zcq0595.com

本中心网站:http://**

(略) 产权交易中心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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