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校园超市使用权出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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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校园超市使用权出租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2023-BYZY-021

1、 (略) 宝应中等专业 (略) 宝应中等专业 (略) 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

2、扬州筑苑 (略)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租事宜。

3、项目概况

(1)招租人: (略) 宝应中等专业学校

(2)标的地址: (略) 宝应中等专业学校宿舍楼一楼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 使用面积约40平方米(面积以实物为准)

(4)招租底价:26万元/年

(5)租赁期限:二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4、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较好的经营信誉;

(3)未有过经济纠纷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纪录;

(4)经营要求:承租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无噪音并与校园环境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自行加工或无包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经营葵花、花生等带壳的食品,严禁向学生供应烟、酒、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经营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承租人必须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台账,随时接受校内安全卫生部门检查、负责校园区域卫生;

5、评标办法:投标人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单位。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扬州筑苑 (略) 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报名时应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 (略) 门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有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后,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份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筑苑 (略) 三楼代理室,宝应县经济开发区荷香路288号田田圈厂房内(原老明亿)

8、其他事项

8.1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8.2投标保证金(现金):10000元(*万)

代理机构:扬州筑苑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芳      

2023年8月22日

招标序号:2023-BYZY-021

1、 (略) 宝应中等专业 (略) 宝应中等专业 (略) 使用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

2、扬州筑苑 (略)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租事宜。

3、项目概况

(1)招租人: (略) 宝应中等专业学校

(2)标的地址: (略) 宝应中等专业学校宿舍楼一楼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 使用面积约40平方米(面积以实物为准)

(4)招租底价:26万元/年

(5)租赁期限:二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出租方实际交房时间为准)

4、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较好的经营信誉;

(3)未有过经济纠纷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纪录;

(4)经营要求:承租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无噪音并与校园环境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不得经营自行加工或无包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不得经营葵花、花生等带壳的食品,严禁向学生供应烟、酒、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经营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承租人必须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台账,随时接受校内安全卫生部门检查、负责校园区域卫生;

5、评标办法:投标人报价高于招租底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报价最高者为承租单位。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到扬州筑苑 (略) 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报名时应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 (略) 门市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有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后,购买招租文件,招租文件每份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筑苑 (略) 三楼代理室,宝应县经济开发区荷香路288号田田圈厂房内(原老明亿)

8、其他事项

8.1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确定为承租人后,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8.2投标保证金(现金):10000元(*万)

代理机构:扬州筑苑 (略)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芳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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