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德兴市铜矿玉兰路1号2处房产转让
上饶市德兴市铜矿玉兰路1号2处房产转让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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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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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3ZC00181 | 监测编号 | GR2023JX*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德兴市铜矿玉兰路1号2处房产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399.* | ||||||||||||||||
挂牌日期 | 2023-08-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18 | ||||||||||||||||
资产概述 | 上饶市德兴市铜矿玉兰路1号2处房产转让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房权证德发办字第*号~186号 | 地址 | (略) 铜矿玉兰路1号(原德铜支行综合楼) | ||||||||||||||||
建筑面积 | 2498.12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经度 | 纬度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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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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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上饶分行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信州区滨江西路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立 | 注册资本(万元) | 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F*U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审批意见表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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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22 |
挂牌公告期 | 19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成交价款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昌讯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赣昌讯房估【2022】字第06-21号。2.标的房产及土地面积来自权证或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房屋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本次拍卖的房产只办理了房产产权证明,未办理土地权证。经咨询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德兴铜矿大证内;由于“三公一业”已 (略) 国资办。拍卖公司、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对是否可以办理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作任何保证。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不能办理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为由向转让方、拍卖公司、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要求任何补偿或者赔偿,且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竞买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4.产权权属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土地与房产交易费、印花税等由受让方承担,其它税、费由转让方承担。产权权属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5.本次拍卖的标的所有权人为中国 (略) 德兴铜矿支行,委托中国 (略) 上饶分行处置。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转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转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房产过户中的契税、土地与房产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由受让方承担,其余由转让方承担。(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 (略) 产权交易平台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官先生)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 名: (略) (略) 账 号:*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3年9月20日下午14时30分拍卖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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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3-*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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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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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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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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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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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3ZC00181 | 监测编号 | GR2023JX* |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德兴市铜矿玉兰路1号2处房产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399.* | ||||||||||||||||
挂牌日期 | 2023-08-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18 | ||||||||||||||||
资产概述 | 上饶市德兴市铜矿玉兰路1号2处房产转让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房权证德发办字第*号~186号 | 地址 | (略) 铜矿玉兰路1号(原德铜支行综合楼) | ||||||||||||||||
建筑面积 | 2498.12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年 | |||||||||||||||||
经度 | 纬度 | ||||||||||||||||||
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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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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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上饶分行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信州区滨江西路25号 | ||
法定代表人 | 黄立 | 注册资本(万元) | 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F*U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审批意见表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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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8-22 |
挂牌公告期 | 19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成交价款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交接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昌讯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赣昌讯房估【2022】字第06-21号。2.标的房产及土地面积来自权证或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转让方、拍卖公司、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房屋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拍卖成交后,标的在办证时以相关部门实地重新测量确定的面积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本次拍卖的房产只办理了房产产权证明,未办理土地权证。经咨询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德兴铜矿大证内;由于“三公一业”已 (略) 国资办。拍卖公司、转让方、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对是否可以办理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作任何保证。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不能办理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为由向转让方、拍卖公司、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要求任何补偿或者赔偿,且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竞买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全部承担。4.产权权属过户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土地与房产交易费、印花税等由受让方承担,其它税、费由转让方承担。产权权属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5.本次拍卖的标的所有权人为中国 (略) 德兴铜矿支行,委托中国 (略) 上饶分行处置。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转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受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转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房产过户中的契税、土地与房产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由受让方承担,其余由转让方承担。(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 (略) 产权交易平台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 (略) 联系电话:*(官先生)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 名: (略) (略) 账 号:*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2023年9月20日下午14时30分拍卖地点: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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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略) 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3-*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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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联合收购协议(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响应该项目受让条件的材料(若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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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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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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