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报废铲车转让乌拉盖管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辆报废铲车转让乌拉盖管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 一辆报废铲车转让(乌拉盖管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24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30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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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乌拉盖管理区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35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28 | ||||||||||||||||||||||||||
评估机构 | 锡林郭勒盟君和旧机 (略) | ||||||||||||||||||||||||||
转让底价(元) | 235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乌拉盖管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可 联系方式: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委托内蒙古产权 (略) (下称“中心”)按申请书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标的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标的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获批准。 3、我方所提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标的产权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略) 场规定及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要求履行义务。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锡盟乌拉盖管理区财政局 |
特别 | 1、此次的报废车辆图片仅供参考,标的以实物为准各参选方务必亲自勘验标的,并录取视频资料,中选后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不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扣除保证金。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张可 *。 3、本次标的转让价款开票事宜请与转让方对接。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中心根据最终成交总价收取受让方服务费,不做调整。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范围中须包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对明细清单进行书面确认(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起受让申请、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及服务费后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运工作。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转让方《价款转付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乌拉盖管理区 勘验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30 勘验联系人:张可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8-24 00:00:00 至 2023-08-3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法人).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5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8-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 心从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 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按 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全部资产交接及清运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8-24 00:00:00-2023-08-31 10:15: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肖丽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东侧4号窗口,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分中心,电话:0479-*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 他 | 请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按项目名称查询后报名 |
项目名称 | 一辆报废铲车转让(乌拉盖管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项目编号 | N0109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24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30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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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乌拉盖管理区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35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28 | ||||||||||||||||||||||||||
评估机构 | 锡林郭勒盟君和旧机 (略) | ||||||||||||||||||||||||||
转让底价(元) | 235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乌拉盖管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可 联系方式: *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委托内蒙古产权 (略) (下称“中心”)按申请书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标的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标的产权转让行为已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并获批准。 3、我方所提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标的产权转让行为符合法律法规、 (略) 场规定及中心交易规则并按要求履行义务。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锡盟乌拉盖管理区财政局 |
特别 | 1、此次的报废车辆图片仅供参考,标的以实物为准各参选方务必亲自勘验标的,并录取视频资料,中选后不得以不了解车辆状况为由,不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扣除保证金。 2、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张可 *。 3、本次标的转让价款开票事宜请与转让方对接。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中心根据最终成交总价收取受让方服务费,不做调整。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范围中须包含废旧物资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并对明细清单进行书面确认(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要求向中心提起受让申请、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至中心《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及服务费后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 3、受让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处办理提货手续,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清运工作。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转让方《价款转付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交易凭证。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报废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乌拉盖管理区 勘验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30 勘验联系人:张可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8-24 00:00:00 至 2023-08-30 17:00:00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法人).doc 受让履约承诺书.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5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8-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 心从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 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按 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全部资产交接及清运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8-24 00:00:00-2023-08-31 10:15: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 (略)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肖丽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 | |
咨询地址 |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东侧4号窗口,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分中心,电话:0479-*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 | |
其 他 | 请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http://**)按项目名称查询后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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