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佳拍: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扣留违法车辆摩托车拍卖公告
光大佳拍: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扣留违法车辆摩托车拍卖公告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将于2023年9月7日10 时起至2023年9月8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中拍平台(http://**)对下列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扣留车辆(摩托车)113辆,详情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现113辆整体对外竞卖。
三、起拍价:21070元,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数倍
特别提醒:
1、该批违法车辆系报废车辆,按报废车辆或废旧汽车配件处置,均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全部做报废处理。竞买人须充分了解车辆状况后,自行判断能否参与竞买,一旦参与竞买后,表明竞买人已充分掌握车辆配件、启动、行驶等方面的情况,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不承担车况问题的相关责任;
2、竞买人 (略) 范围内注册的符合报废机动车相关管理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的企业,若不具备相应资质参与竞拍,将不予以交付,且已交纳的保证金及拍卖款、费用均不予退还;
3、本次拍卖的车辆处于停用状态,不能过户,不能年审,不能上路行驶等,买受人提取车辆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4、车辆清运、报废等手续由买受人自理,费用及安全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报废车辆的拍卖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
6、拍卖成交后对附件标的物清单中既无车牌号码,又无发动机号以及车驾号的标的物,交付时委托人根据相关的资料进行标的物的确认。
四、咨询、看样
自拍卖公告分布之日起,关于标的物的咨询、看样以及报名及竞价指导工作等竞拍相关事宜,咨询电话:400-*税老师* 。
看样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5日
预展地点:渝中区嘉润停车场和协佳停车场
4、意向竞买人看样时需出示《勘验货样通知函》(格式见附件),并签字盖章后将 (略) *@*djiapai.com。
无论竞买人是否到现场看样,成交后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瑕疵责任,对标的不作任何解释,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五、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已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六、竞买资格
1、报名资质
(略) 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单位方可参与本标的拍卖,报名时需提交:(1)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营业执照》;(2) (略)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3) (略)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4) (略)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5)《申请看样确认函》或《自动放弃看样确认函》、《勘验货样通知函》,若有委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企业个人账号参拍授权函》,以上资料格式参见附件。
上述资料需查看原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被授权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2023年9月6日16:00时 (略) (公司地址:重庆渝北区金山路18号附29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获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七、保证金的缴纳及违约责任
1、有意竞买者请于竞拍前在中拍平台注册及实名认证,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2、违约责任
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有提出附加条件的;
3)、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
4)、不及时进行支付拍卖价款、服务费、软件平台费,实物清点、清运的;
5)、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上述情况均视为买受人违约,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委托人有权重新启动拍卖。
八、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略) 不能保证该标的还可能存在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 (略) 和拍卖公司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务必看样充分了解本次拍卖物资,便于测算竞拍成本和利润,充分考虑实物数量及质量和清单存在偏差、装车、运输、人工、实物交接时间成本等各种因素,慎重报价。
2、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陈述介绍、评价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处置资产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出价时充分考虑价格波动,现场进行实物交接时规格、数量等指标可能有负偏差,最终成交数以现场交接为准,请竞买人在看样时充分考虑价格、装车、运输、人工、实物交接时间成本等各种因素,慎重报价。
3、不管竞买人是否到现场看样,成交后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瑕疵责任,对标的不作任何解释, 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4、为了让竞买人充分了解本次竞标的实物情况,通过资质审核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竞买人可持拍卖人出具的看样通知书查看实物。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6、若回收商缴纳回收款需要开具收据,请携带银行汇报 (略) 公安局渝中分局开具相关收据。
7、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在环保转移过程中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环保单位的检查,并承担一切后果和处罚。
8、买受人按约定时间与地点进行提货,进入提货现场时买受人有义务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及提货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和移动电话号码,如任一份证明材料不全,委托人有权拒绝提货。
9、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买受人自行负责其人员、车辆及货物的拆卸、包装、搬运、清点等相关事项,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交接清算单签字确认后,买受人所有的运输安全、货物安全、人身安全、其它与废品回收有关的手续证件办理等问题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买受人在交接清算单上签字确认后物资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在此之后提出的任何问题委托人与拍卖人将不予受理与解释。
九、买受人成交后的要求
1、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价款的缴纳,拍卖价款汇入账户(开户行: (略) 重庆渝中分支行 ;开户名称: (略) 公安局渝中分局案件暂扣款;账号:*2831)。
2、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5%支付给重庆 (略) 服务费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 (略) ;开户银行:浦发上清寺支行;账号:*00055)。
3、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内 (略) 支付中拍协平台发布媒体费用800元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 (略) ;开户银行:浦发上清寺支行;账号:*00055)。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发布的为准。
5、买受人必须于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平台费及拍卖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逾期提货超过10个工作日,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提货,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有权自行处理,买受人已交的全部保证金和、全部货款及费用等不予退回。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车辆的入库及拆解等事项,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等所有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在接收报废车辆10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车辆销毁,向拍卖公司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报废车辆入库清单和车辆销毁情况说明书,拍卖公司在收到买受人的入库清单和车辆销毁情况说明书后,原路退竞买保证金。
8、若买受人未将此批车辆全部做报废处理,后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9、根据《固废法》要求,转移普通 (略) 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相应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对废旧物资的转运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其他监管要求,否则,对违法违规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全部由回收商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公司地址:重庆渝北区金山路18号附29号(中渝都会首站1栋)
400咨询电话:400-*
联系人:税老师*
重庆 (略)
2023年8月24日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将于2023年9月7日10 时起至2023年9月8日10 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中拍平台(http://**)对下列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物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扣留车辆(摩托车)113辆,详情意向竞买人可自行踏勘现场,现113辆整体对外竞卖。
三、起拍价:21070元,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数倍
特别提醒:
1、该批违法车辆系报废车辆,按报废车辆或废旧汽车配件处置,均不能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全部做报废处理。竞买人须充分了解车辆状况后,自行判断能否参与竞买,一旦参与竞买后,表明竞买人已充分掌握车辆配件、启动、行驶等方面的情况,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不承担车况问题的相关责任;
2、竞买人 (略) 范围内注册的符合报废机动车相关管理规定的购买资格或者条件的企业,若不具备相应资质参与竞拍,将不予以交付,且已交纳的保证金及拍卖款、费用均不予退还;
3、本次拍卖的车辆处于停用状态,不能过户,不能年审,不能上路行驶等,买受人提取车辆时,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4、车辆清运、报废等手续由买受人自理,费用及安全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5、本次报废车辆的拍卖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
6、拍卖成交后对附件标的物清单中既无车牌号码,又无发动机号以及车驾号的标的物,交付时委托人根据相关的资料进行标的物的确认。
四、咨询、看样
自拍卖公告分布之日起,关于标的物的咨询、看样以及报名及竞价指导工作等竞拍相关事宜,咨询电话:400-*税老师* 。
看样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5日
预展地点:渝中区嘉润停车场和协佳停车场
4、意向竞买人看样时需出示《勘验货样通知函》(格式见附件),并签字盖章后将 (略) *@*djiapai.com。
无论竞买人是否到现场看样,成交后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瑕疵责任,对标的不作任何解释,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五、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已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六、竞买资格
1、报名资质
(略) 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单位方可参与本标的拍卖,报名时需提交:(1) (略)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营业执照》;(2) (略)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3) (略)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4) (略)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5)《申请看样确认函》或《自动放弃看样确认函》、《勘验货样通知函》,若有委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委托》、《企业个人账号参拍授权函》,以上资料格式参见附件。
上述资料需查看原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被授权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2、2023年9月6日16:00时 (略) (公司地址:重庆渝北区金山路18号附29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获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七、保证金的缴纳及违约责任
1、有意竞买者请于竞拍前在中拍平台注册及实名认证,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2、违约责任
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买受人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
2)、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有提出附加条件的;
3)、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
4)、不及时进行支付拍卖价款、服务费、软件平台费,实物清点、清运的;
5)、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
上述情况均视为买受人违约,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委托人有权重新启动拍卖。
八、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略) 不能保证该标的还可能存在其它缺陷,诸如本公告列举但可能并未穷尽的涉及到标的物的各种瑕疵情况或者其他的各种不利情况和负担、不利影响等。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 (略) 和拍卖公司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务必看样充分了解本次拍卖物资,便于测算竞拍成本和利润,充分考虑实物数量及质量和清单存在偏差、装车、运输、人工、实物交接时间成本等各种因素,慎重报价。
2、委托人所提供的资料,陈述介绍、评价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处置资产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出价时充分考虑价格波动,现场进行实物交接时规格、数量等指标可能有负偏差,最终成交数以现场交接为准,请竞买人在看样时充分考虑价格、装车、运输、人工、实物交接时间成本等各种因素,慎重报价。
3、不管竞买人是否到现场看样,成交后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瑕疵责任,对标的不作任何解释, 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4、为了让竞买人充分了解本次竞标的实物情况,通过资质审核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竞买人可持拍卖人出具的看样通知书查看实物。
5、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6、若回收商缴纳回收款需要开具收据,请携带银行汇报 (略) 公安局渝中分局开具相关收据。
7、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在环保转移过程中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环保单位的检查,并承担一切后果和处罚。
8、买受人按约定时间与地点进行提货,进入提货现场时买受人有义务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及提货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和移动电话号码,如任一份证明材料不全,委托人有权拒绝提货。
9、废旧物资回收过程中,买受人自行负责其人员、车辆及货物的拆卸、包装、搬运、清点等相关事项,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交接清算单签字确认后,买受人所有的运输安全、货物安全、人身安全、其它与废品回收有关的手续证件办理等问题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买受人在交接清算单上签字确认后物资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在此之后提出的任何问题委托人与拍卖人将不予受理与解释。
九、买受人成交后的要求
1、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拍卖价款的缴纳,拍卖价款汇入账户(开户行: (略) 重庆渝中分支行 ;开户名称: (略) 公安局渝中分局案件暂扣款;账号:*2831)。
2、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价的5%支付给重庆 (略) 服务费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 (略) ;开户银行:浦发上清寺支行;账号:*00055)。
3、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内 (略) 支付中拍协平台发布媒体费用800元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重庆 (略) ;开户银行:浦发上清寺支行;账号:*00055)。
4、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发布的为准。
5、买受人必须于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平台费及拍卖佣金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逾期提货超过10个工作日,则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提货, (略) 公安局渝中区分局警保处有权自行处理,买受人已交的全部保证金和、全部货款及费用等不予退回。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按本公告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车辆的入库及拆解等事项,产生的搬运费、运输费等所有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在接收报废车辆10个工作日内将报废车辆销毁,向拍卖公司提供加盖其公章的报废车辆入库清单和车辆销毁情况说明书,拍卖公司在收到买受人的入库清单和车辆销毁情况说明书后,原路退竞买保证金。
8、若买受人未将此批车辆全部做报废处理,后续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9、根据《固废法》要求,转移普通 (略) 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相应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对废旧物资的转运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其他监管要求,否则,对违法违规所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全部由回收商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公司地址:重庆渝北区金山路18号附29号(中渝都会首站1栋)
400咨询电话:400-*
联系人: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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