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对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的51%债权
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对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的51%债权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梅江镇祝宅村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明 | ||
成立日期 | 2023-05-10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GAQQ551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文具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办公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略) | 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304.* | 1304.* | 5000.*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浙江金元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定书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金华安泰会计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的标的包括: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对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的51%债权(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10日的51%债权中借款本金*元,利息45463.92元), (略) (略) (略) (略) 51%股权转让底价为*.83元、 (略) (略) (略) (略) 享有的51%债权转让底价为*.92元。如该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计入股权转让价款。 6.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7.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优先权。 8.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9.其他事项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中影响净资产的重要事项).doc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振兴路508号C座501室)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赵飞 | 成立日期 | 2017-12-18 | |
注册资本(万元) | 16,0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9QXFN4W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0X67563Y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7-1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 (略) (略) 51%股权及债权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对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的51%债权 |
转让底价 | 3,231.*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地块的开发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梅江镇 (略) 西侧工业用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体指标及要求执行。 2.本项目在股转挂牌披露期间,项目公司可能会进行部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工作、方案设计、清表、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土石方外运及回填和现场围护等),如有产生相关合理费用的,受让方应予以认可。 3. (略) 在完成相应地块除以上基本开发要求外还需完成以下产业招商要求: (1)需负责引进文教工艺美术和印刷包装为主导产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家、小升规培育企业5家(投产后满2个会计年度内升规)、中小微企业60-80家,单个企业厂房最小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2)在建设期内招引总部经济企业1-3家,在3年建设期内完成梅江入库税收1000万元(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 (略) 和属地政府签定的《项目投资管理协议》为准,双方共同争取属地政府优惠政策。 (3)项目建设期为完成本次(51%)股权转让(以股权交割日为准)之日起30个月内,项目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年创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前5个会计年度内最少2个会计年度完成达产验收, (略) 向地方财政补足。股权转让前期工作导致超出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期由转让方负责向属地政府申请延期。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至*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银行账号:*9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兰溪城西支行),作为受让方履行规上企业、总部经济、亩产税收要求的担保,或出具经转让方认可的相应等额商业保函。 5. (略) 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何女士 | 电话 | 0579-* |
手机 |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婺城区八一南街387号八楼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金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略) 梅江镇祝宅村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明 | ||
成立日期 | 2023-05-10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CGAQQ551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文具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办公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略) (略) | 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审计机构 | /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7月31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304.* | 1304.* | 5000.* | |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浙江金元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定书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金华安泰会计 (略)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的标的包括: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对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的51%债权(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10日的51%债权中借款本金*元,利息45463.92元), (略) (略) (略) (略) 51%股权转让底价为*.83元、 (略) (略) (略) (略) 享有的51%债权转让底价为*.92元。如该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计入股权转让价款。 6.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7.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优先权。 8.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9.其他事项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中影响净资产的重要事项).doc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兰溪经济开发区(兰江街道振兴路508号C座501室) | ||
经济类型 |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赵飞 | 成立日期 | 2017-12-18 | |
注册资本(万元) | 16,00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其他制造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9QXFN4W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B0X67563Y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07-10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
决议文件名称 | 关于同 (略) (略) 51%股权及债权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兰溪市鸿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对兰溪市兰欣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的51%债权 |
转让底价 | 3,231.*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地块的开发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梅江镇 (略) 西侧工业用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体指标及要求执行。 2.本项目在股转挂牌披露期间,项目公司可能会进行部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工作、方案设计、清表、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土石方外运及回填和现场围护等),如有产生相关合理费用的,受让方应予以认可。 3. (略) 在完成相应地块除以上基本开发要求外还需完成以下产业招商要求: (1)需负责引进文教工艺美术和印刷包装为主导产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家、小升规培育企业5家(投产后满2个会计年度内升规)、中小微企业60-80家,单个企业厂房最小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2)在建设期内招引总部经济企业1-3家,在3年建设期内完成梅江入库税收1000万元(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个人所得税), (略) 和属地政府签定的《项目投资管理协议》为准,双方共同争取属地政府优惠政策。 (3)项目建设期为完成本次(51%)股权转让(以股权交割日为准)之日起30个月内,项目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年创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前5个会计年度内最少2个会计年度完成达产验收, (略) 向地方财政补足。股权转让前期工作导致超出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期由转让方负责向属地政府申请延期。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至*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 (略) (略) ;银行账号:*94;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兰溪城西支行),作为受让方履行规上企业、总部经济、亩产税收要求的担保,或出具经转让方认可的相应等额商业保函。 5. (略) 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何女士 | 电话 | 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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