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原阜峻公司土地及房产公开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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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原阜峻公司土地及房产公开拍卖公告

原阜峻公司土地及房产公开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3】08-005号

经县有关部门批准,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将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拍卖, (略) (略) 受委托具体负责上述项目的拍卖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序号

资产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参考拍卖价

(万元)

竞拍保证金

(万元)

网上竞价时间

1

原阜峻公司土地及房产

平方米

2633.2/1528

60.21

13

2023.09.21

09:00

注:此表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的结构、数量、质量、新旧完好程度等实体状况均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请务必实地看样。

二、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9月19日17时在标的物场所展示。

三、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拍卖为公有资产拍卖,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拍卖代理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4、产权人只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在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矛盾均有买受人自行解决。

四、参考拍卖金额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五、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网络线上(不见面)方式。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此次标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整或其整数倍。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买收取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本次竞买收取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1、 凡自愿参与竞买的自然人和单位,请在2023年9月21日上午9时前, 登录http://222.188.47.130:17172/TPBidder/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价保证金。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与单位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资格确认书”和“缴纳查询”,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系统因为竞价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价大厅的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竞买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拍卖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梁昌东 *)。竞买人应先与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预约看标的物,认可标的瑕疵和内容。

八、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竞买人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略) (略) 与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买卖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若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竞买人承担违约责任。若拍卖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拍卖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竞买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汇入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此付款方式为本标的成交价款唯一支付方式。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阜宁县沟墩镇人民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略)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竞买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及成交人三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拍卖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拍卖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拍卖秩序的;

(3)拍卖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竞拍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

联系方式: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 梁昌东 *

联系地址: (略) 阜宁县中心东路19号

联系方式: (略) (略) 陈工 *

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报名流程咨询:0515-* *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原阜峻公司土地及房产公开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FNCQ【2023】08-005号

经县有关部门批准,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将部分资产对外公开拍卖, (略) (略) 受委托具体负责上述项目的拍卖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序号

资产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参考拍卖价

(万元)

竞拍保证金

(万元)

网上竞价时间

1

原阜峻公司土地及房产

平方米

2633.2/1528

60.21

13

2023.09.21

09:00

注:此表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的结构、数量、质量、新旧完好程度等实体状况均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请务必实地看样。

二、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2023年9月19日17时在标的物场所展示。

三、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物拍卖为公有资产拍卖,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该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标的信息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信息发布所载清单、图片展示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拍卖代理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4、产权人只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在其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矛盾均有买受人自行解决。

四、参考拍卖金额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五、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网络线上(不见面)方式。设置20分钟自由竞价延时出价功能,延时出价是在20分钟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每2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2分钟。此次标的加价幅度为10000元整或其整数倍。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本次竞买收取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本次竞买收取保证金:详见拍卖标的概况

1、 凡自愿参与竞买的自然人和单位,请在2023年9月21日上午9时前, 登录http://222.188.47.130:17172/TPBidder/或中文输入“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线办理报名手续和缴纳相应数额的竞价保证金。注册报名账号时必须在诚信库中录入与单位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上一致的基本账号和开户银行,保证金只能通过该账号转入到系统自动生成的缴纳保证金子账户中,其余账号转账或汇款均会被视为无效缴纳。保证金成功缴纳后请务必点击“资格确认书”和“缴纳查询”,否则无法正常进入竞价系统因为竞价人操作问题导致无法登录竞价大厅的竞价人自行承担责任。

2、竞价结束后,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结束后,原路退回。成交人的保证金待公示结束,凭竞买人的书面退款通知(见附件),由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批退款,参拍保证金不抵算成交价款或其它应交款项。无论是成交人或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均不计息。如有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情形之一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保证金直接上缴财政国库专户。

3、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1)竞价人之间有互相串通行为的。

(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文书的。

(3)竞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成交的。

(4)恶意质疑、投诉,干扰拍卖活动的。

(5)未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的。

(6)未按“合同”约定及有关规定完全履行义务的。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17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梁昌东 *)。竞买人应先与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预约看标的物,认可标的瑕疵和内容。

八、成交价款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竞买人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略) (略) 与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买卖合同》等并按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若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竞买人承担违约责任。若拍卖双方届时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签约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拍卖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交价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竞买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款项汇入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此付款方式为本标的成交价款唯一支付方式。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阜宁县沟墩镇人民 (略)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略)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竞买人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将标的物交付成交人。

3、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的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竞买报名人、缴纳保证金者及成交人三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资产拍卖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资产拍卖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拍卖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拍卖秩序的;

(3)拍卖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 (略) )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竞拍文件》和《操作指南》。详细报名竞价流程见附件《操作指南》。

联系方式: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 梁昌东 *

联系地址: (略) 阜宁县中心东路19号

联系方式: (略) (略) 陈工 *

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报名流程咨询:0515-* *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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