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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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资产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太和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09: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预算金额 ¥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彦芳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太和区中信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彦芳0416-*

项目概况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3-118

项目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转让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所涉及的污水处理厂地上物、土地及 (略) 场价值评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2) (略) 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证书或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3)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下载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需要准备的资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略) 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证书或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③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报名。

3.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请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太和区中信路3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刘彦芳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芳

电 话:  04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太和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4日 09: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25日至2023年08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预算金额 ¥1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彦芳
项目联系电话 0416-*
采购单位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太和区中信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彦芳0416-*

项目概况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3-118

项目名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价值资产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转让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所涉及的污水处理厂地上物、土地及 (略) 场价值评估。(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略) 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2) (略) 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证书或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3)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5日 至 2023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下载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需要准备的资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略) 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证书或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登记备案公告;③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报名。

3.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请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太和区中信路30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刘彦芳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彦芳

电 话: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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