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拍卖-江西省九鼎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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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五宗店铺经营权
公开招租公告
受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出租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5日10: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开标室对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五宗店铺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号 | 店铺名称 | 建筑面积(㎡) | 合同期限(年) | 现状 | 递增比例 | 起租价 (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大余县建设路13号综合楼(店4) | 38.43 | 3 | 在租 | 无递增 | 2128.5 | 2000 |
2 | 大余县建设路13号综合楼(店5) | 38.43 | 3 | 在租 | 2128.5 | 2000 | |
3 | 大余县建设路13号综合楼(店8) | 40.01 | 3 | 在租 | 2128.5 | 2000 | |
4 | 梅关镇 (略) (酿酒厂) | 91 | 3 | 在租 | 400 | 1000 | |
5 | 农民一条街12间店面(农药化肥店) | 391.12 | 5 | 在租 | 3750 | 3000 |
经营要求:
1、租金缴纳方式:按季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当期到期日前5日内缴纳下一季度租金。租金无递增。
2、标的经营范围无特殊要求,标的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3、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面积的为准。
4、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具体租赁租期起止时间依双方协议为准,竞租人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如有转租转借行为,一经查实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招租方式
本次采用现场增价招租的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人的竞租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4日17:00止;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7:00止;
3、招租会时间:2023年9月5日10:30开始;
4、招租会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4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各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租单位: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王先生 *
②招租机构: (略) (略) 吴先生 *
七、报名事项
1、竞租者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3年9月4日17时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年9月4日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3、如需要招租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租者,请在竞租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九鼎赣饶 (略) (大余 (略) 内B1栋二楼) (略) (略) (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办理;
4、竞租者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依现状招租。出租单位、招租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和招租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网上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租人须同一人,如竞租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租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租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范本)。
九、咨询电话
1、出租单位: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王先生 *
2、招租机构: (略) (略) 吴先生 *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赖先生400-998-0000(服务热线)*
十、详情请登*下列网站并参见《招租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大余县人民政府网(http://**)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略) (略)
2023年8月22日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五宗店铺经营权
公开招租公告
受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出租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9月5日10:3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开标室对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五宗店铺经营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号 | 店铺名称 | 建筑面积(㎡) | 合同期限(年) | 现状 | 递增比例 | 起租价 (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大余县建设路13号综合楼(店4) | 38.43 | 3 | 在租 | 无递增 | 2128.5 | 2000 |
2 | 大余县建设路13号综合楼(店5) | 38.43 | 3 | 在租 | 2128.5 | 2000 | |
3 | 大余县建设路13号综合楼(店8) | 40.01 | 3 | 在租 | 2128.5 | 2000 | |
4 | 梅关镇 (略) (酿酒厂) | 91 | 3 | 在租 | 400 | 1000 | |
5 | 农民一条街12间店面(农药化肥店) | 391.12 | 5 | 在租 | 3750 | 3000 |
经营要求:
1、租金缴纳方式:按季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须在当期到期日前5日内缴纳下一季度租金。租金无递增。
2、标的经营范围无特殊要求,标的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有毒、有害物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3、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及登记面积的为准。
4、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具体租赁租期起止时间依双方协议为准,竞租人不得将标的转租、转借。如有转租转借行为,一经查实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招租方式
本次采用现场增价招租的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三、竞租人的竞租条件
1、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及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遵守委托人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五、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4日17:00止;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4日17:00止;
3、招租会时间:2023年9月5日10:30开始;
4、招租会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余县分中心开标室。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4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各标的所在地。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租单位: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王先生 *
②招租机构: (略) (略) 吴先生 *
七、报名事项
1、竞租者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3年9月4日17时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年9月4日17时前到达指定账户;
3、如需要招租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租者,请在竞租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九鼎赣饶 (略) (大余 (略) 内B1栋二楼) (略) (略) (赣州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办理;
4、竞租者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标的依现状招租。出租单位、招租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和招租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网上报名、保证金的缴纳以及现场竞租人须同一人,如竞租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租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租并填写授权委托书,详见《授权委托书》(范本)。
九、咨询电话
1、出租单位: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王先生 *
2、招租机构: (略) (略) 吴先生 *
3、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赖先生400-998-0000(服务热线)*
十、详情请登*下列网站并参见《招租资料》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大余县人民政府网(http://**)
大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略) (略)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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