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国土告字〔202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国土告字〔2023〕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托中拍在线 (略) 联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对长国土告字〔2023〕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位 置 | 出让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绿 地 率 (%)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竞 买 准备金 (万元) |
龙舟坪镇 龙门社区 | 11982.00 | 商服 | 40 | ≤3.0 | ≤62 | ≥5 | 310.00 | 5.00 |
1.本宗地起始价3100.00万元。2.停车位不少于310个。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法人、其他组织在“信用中国”平台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2.自然人个人信用报告中有欠税记录或强制执行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3日17:30(休息时间除外),持有效证件(原件或盖章版复印件)到中拍在线 (略) 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免费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3日16:30(休息时间除外),到中拍在线 (略) 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6:3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和拍卖人将在2023年9月13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9月14日上午10:00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首次缴纳不得低于50%,余款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不包括地块房屋征收前期安置补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
(三)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四)土地竞得人其他义务:土地竞得人须认可县项目投资服务中心与相关单位和个人签署的相关协议,承担前期安置补偿义务,在土地成交后10日内全面履行其他义务,并作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土地竞得人须 (略) 客厅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办理相关许可后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田女士
联系电话:0717-*;0717-*
2.中拍在线 (略)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1106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长阳支行
账 号:4220 1338 4010 5020 3385
4.竞买准备金账户
收款单位:中拍在线 (略)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宜昌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4220 1331 6010 5021 122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拍在线 (略)
2023年8月24日
经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托中拍在线 (略) 联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对长国土告字〔2023〕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含地下空间)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位 置 | 出让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绿 地 率 (%)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竞 买 准备金 (万元) |
龙舟坪镇 龙门社区 | 11982.00 | 商服 | 40 | ≤3.0 | ≤62 | ≥5 | 310.00 | 5.00 |
1.本宗地起始价3100.00万元。2.停车位不少于310个。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拍卖出让须知》中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法人、其他组织在“信用中国”平台有失信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2.自然人个人信用报告中有欠税记录或强制执行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人资格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3日17:30(休息时间除外),持有效证件(原件或盖章版复印件)到中拍在线 (略) 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免费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3日16:30(休息时间除外),到中拍在线 (略) 或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6:3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和拍卖人将在2023年9月13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9月14日上午10:00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首次缴纳不得低于50%,余款自成交之日起一年内付清),不包括地块房屋征收前期安置补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二)竞得人于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在合同约定开工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
(三)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踏勘。
(四)土地竞得人其他义务:土地竞得人须认可县项目投资服务中心与相关单位和个人签署的相关协议,承担前期安置补偿义务,在土地成交后10日内全面履行其他义务,并作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前置条件;土地竞得人须 (略) 客厅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办理相关许可后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以拍卖文件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有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及账户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号;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
联 系 人:李先生;田女士
联系电话:0717-*;0717-*
2.中拍在线 (略)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A1106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3.竞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长阳支行
账 号:4220 1338 4010 5020 3385
4.竞买准备金账户
收款单位:中拍在线 (略)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宜昌高新科技支行
账 号:4220 1331 6010 5021 122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中拍在线 (略)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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