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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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3〕43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2〕3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 (略) 人民政 (略) 鹤城镇东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7230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0.6702公顷、草地0.0528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 (略) 鹤城镇东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7230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189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4.590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 (略) 鹤城镇东南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3年9月25日前到鹤城镇东南村(联系人:潘小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略) 鹤城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31号文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 (略) 鹤城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 (略) 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8月25日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鹤自然资征地字〔2023〕43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2〕31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 (略) 人民政 (略) 鹤城镇东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7230公顷。土地现状地类为林地0.6702公顷、草地0.0528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24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 (略) 鹤城镇东南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0.7230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1895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34.5905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 (略) 鹤城镇东南经济联合社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3年9月25日前到鹤城镇东南村(联系人:潘小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略) 鹤城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2〕31号文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 (略) 鹤城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 (略) 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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