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高标准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公开招租元/年,20年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高标准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公开招租元/年,20年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高标准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公开招租(*.98元/年,20年)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28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22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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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94元/20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30 | |||||||||||||||||||||||||||||||||||||||||||||
评估机构 | 齐齐哈尔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租金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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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 (略) 基础 (略) 联系人:刘敖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莫旗城投关于高标准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的董事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莫旗人民政府 |
特别 | 1、莫旗城投高标准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占地共552亩,建设规模:基地存栏母猪5000头,年出栏育肥猪7.5万头,猪苗2.5万头。种公猪50头,总建筑面积*平米。(仅供参考) 2、土地有权属证书,基地所有设施权属归莫力达瓦达斡尔 (略) 基础 (略) 所有。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 * 潘瑞春,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出租方可协助),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租赁资产以现状为准,成交后,不得因面积变化、机器设备使用状况等调整租赁价格。(明细见附件) 5、该工业厂房及设备用于生猪养殖及其相关的生产经营,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6、标的租赁期限为20年,合同生效后的10年内,标的租金为成交价/年;第十一年起,标的年租金价格由出租方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若评估价高于成交价,则以评估价为准;若评估价低于成交价,则以成交价为准。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违反公告内容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为减少纠纷,避免对所参拍项目情况不明,所有参与竞拍的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到现场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需与意向标的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订《标段勘验情况确认书》,承租方与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参与竞拍,没有查勘的人员不能参与竞拍。意向承租方勘验、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竞拍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标段勘验情况确认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中心将在收到相关资料的3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承租方方可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需在在合同签订当日将押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提前交纳的费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6、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挂牌期内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8-28 09:00:00 至 2023-09-22 23:59:59 | |||
报名手续 | 资料清单.doc实物资产受让(法人).doc实物资产受让(自然人).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3-09-22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8-28 09:00:00-2023-09-25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 | ||||
附件下载 | 租赁物清单(申请书附件)(2).xls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高标准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公开招租(*.98元/年,20年)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N0109FCZZ*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28 09: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22 23:59:59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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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94元/20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5-30 | |||||||||||||||||||||||||||||||||||||||||||||
评估机构 | 齐齐哈尔信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租金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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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 (略) 基础 (略) 联系人:刘敖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莫旗城投关于高标准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的董事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莫旗人民政府 |
特别 | 1、莫旗城投高标准生猪生态养殖示范基地占地共552亩,建设规模:基地存栏母猪5000头,年出栏育肥猪7.5万头,猪苗2.5万头。种公猪50头,总建筑面积*平米。(仅供参考) 2、土地有权属证书,基地所有设施权属归莫力达瓦达斡尔 (略) 基础 (略) 所有。 3、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勘验联系人: * 潘瑞春,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涉及承租方经营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出租方可协助),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租赁资产以现状为准,成交后,不得因面积变化、机器设备使用状况等调整租赁价格。(明细见附件) 5、该工业厂房及设备用于生猪养殖及其相关的生产经营,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6、标的租赁期限为20年,合同生效后的10年内,标的租金为成交价/年;第十一年起,标的年租金价格由出租方选定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评估,若评估价高于成交价,则以评估价为准;若评估价低于成交价,则以成交价为准。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方违反公告内容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10、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租赁相关条件"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为减少纠纷,避免对所参拍项目情况不明,所有参与竞拍的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到现场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需与意向标的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签订《标段勘验情况确认书》,承租方与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参与竞拍,没有查勘的人员不能参与竞拍。意向承租方勘验、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扣除竞拍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标段勘验情况确认书》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中心将在收到相关资料的3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承租方方可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需在在合同签订当日将押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出租方在收到第一年度租金提前交纳的费用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房屋移交。 4、后续房租由出租方和承租方自行结算,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最终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6、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挂牌期内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8-28 09:00:00 至 2023-09-22 23:59:59 | |||
报名手续 | 资料清单.doc实物资产受让(法人).doc实物资产受让(自然人).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3-09-22 23: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承租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0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付清年度租金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出租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5)意向承租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 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租金、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第一年度租金的等额部分; (2)若竞租不成功,内蒙古产权 (略) 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意向承租方。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8-28 09:00:00-2023-09-25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 | ||||
附件下载 | 租赁物清单(申请书附件)(2).xlsx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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