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机场停车场经营权有偿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大理机场停车场经营权有偿转让国资监测编号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大理机场停车场经营权有偿转让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并确定其为受让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类型 | 经营权有偿转让 | 使用面积 | 25000㎡ | ||||||
项目现状 | 经营中 | |||||||||
项目位置 | (略) 大理白族 (略) 大理机场 | |||||||||
项目简介 | 项目为大理机场权属的场区范围内位置面积约2500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经营,具体内容为:停车场收费、停车场秩序维护、公共区域行李手推车收集等工作。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 (略) 大理机场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832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陈曦 | 联系电话 | 0872-*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由云 (略) (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经营权有偿转让公告信息。本转让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经营权有偿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本次经营权有偿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本转让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转让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经营权无法行使等情形,本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按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停车场收费业务资质。 四、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交 易 条 件 | 转让底价 | *元/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营业收入 提成比例 | 无 | |||||||||
履约保证金 | *元 | |||||||||
经营范围 | 仅限于大理机场停车场收费业态,严禁超出此经营范围规定; 业态具体经营范围: 项目为大理机场权属的场区范围内位置面积约2500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经营; 具体内容为:停车场收费、停车场秩序维护、场区内(含候机楼内)行李手推车收集、提供洗车服务业务 。 不得开展商旅卡、会员卡等任何形式的预售卡业务 | |||||||||
合同期限 | 5年 | |||||||||
免 租 期 | 无 | |||||||||
转让费递增方式 | 成交价对应190万旅客吞吐量,费用与经营期内旅客吞吐量等比例波动。计算公式为:当年固定租金(有偿转让经营权费)=当年旅客吞吐量/190万×成交价(计算方式见附件2) | |||||||||
支付方式 | 每月一付 | |||||||||
履 约 条 件 | 一、费用结算方式:受让方应于《有偿转让经营权合同》签订之日前【10】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费根据每月旅客吞吐量据实结算,自然年结束后再行复核全年费用。 二、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本次经营权有偿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三、受让方应在合同期满、中止或解除后10日内拆除经营场所内的装修并恢复原状,拆除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或可与后续经营方友好交接业务及设施设备。 四、本项目所涉及的标的为持续经营状态,最终受让方应该在机场的协调下与原经营方友好交接业务。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综合资源使用合同》(附件下载)。 | |||||||||
补充说明:在确定受让方【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转让方签订《综合资源使用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不与受让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标,履约保证金不退.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应于收到云交所出具的《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以到账为准)。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完成线上报名手续。 二、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一)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二)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请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三、纸质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登记表》《申请与承诺》(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一)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二)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材料邮寄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0871-*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保证金支付确认。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 |||||||||
处置方式 | 一、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经转让方确认后,剩余费用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项目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转让项目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转让项目、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项目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项目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项目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所涉及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转让费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转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项目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转让项目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项目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 (略)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祥云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女士 | 咨询电话 | 0871-*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大理机场停车场经营权有偿转让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并确定其为受让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类型 | 经营权有偿转让 | 使用面积 | 25000㎡ | ||||||
项目现状 | 经营中 | |||||||||
项目位置 | (略) 大理白族 (略) 大理机场 | |||||||||
项目简介 | 项目为大理机场权属的场区范围内位置面积约2500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经营,具体内容为:停车场收费、停车场秩序维护、公共区域行李手推车收集等工作。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 (略) 大理机场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832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陈曦 | 联系电话 | 0872-*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由云 (略) (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经营权有偿转让公告信息。本转让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经营权有偿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本次经营权有偿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本转让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转让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经营权无法行使等情形,本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并按本项目公告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材料。(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停车场收费业务资质。 四、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为准) 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易条件 | 交 易 条 件 | 转让底价 | *元/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挂牌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营业收入 提成比例 | 无 | |||||||||
履约保证金 | *元 | |||||||||
经营范围 | 仅限于大理机场停车场收费业态,严禁超出此经营范围规定; 业态具体经营范围: 项目为大理机场权属的场区范围内位置面积约25000平方米公共停车场经营; 具体内容为:停车场收费、停车场秩序维护、场区内(含候机楼内)行李手推车收集、提供洗车服务业务 。 不得开展商旅卡、会员卡等任何形式的预售卡业务 | |||||||||
合同期限 | 5年 | |||||||||
免 租 期 | 无 | |||||||||
转让费递增方式 | 成交价对应190万旅客吞吐量,费用与经营期内旅客吞吐量等比例波动。计算公式为:当年固定租金(有偿转让经营权费)=当年旅客吞吐量/190万×成交价(计算方式见附件2) | |||||||||
支付方式 | 每月一付 | |||||||||
履 约 条 件 | 一、费用结算方式:受让方应于《有偿转让经营权合同》签订之日前【10】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费根据每月旅客吞吐量据实结算,自然年结束后再行复核全年费用。 二、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本次经营权有偿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三、受让方应在合同期满、中止或解除后10日内拆除经营场所内的装修并恢复原状,拆除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或可与后续经营方友好交接业务及设施设备。 四、本项目所涉及的标的为持续经营状态,最终受让方应该在机场的协调下与原经营方友好交接业务。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综合资源使用合同》(附件下载)。 | |||||||||
补充说明:在确定受让方【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转让方签订《综合资源使用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不与受让方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标,履约保证金不退. | ||||||||||
交易服务费 | 受让方应于收到云交所出具的《收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以到账为准)。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cynee.net)完成线上报名手续。 二、纸质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一)现场提交的,应于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提交; (二)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请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前寄出(以寄件凭证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按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三、纸质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报名登记表》《申请与承诺》(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详见附件下载);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加盖鲜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并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一)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递交给云交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二)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材料邮寄地址: (略) 五华区祥云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0871-*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鲜章(法人单位)或签字、捺手印(自然人)。 | ||||||||||
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保证金支付确认。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 |||||||||
处置方式 | 一、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经转让方确认后,剩余费用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和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项目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转让项目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转让项目、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项目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项目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项目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所涉及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转让费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转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项目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转让项目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项目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 | |||||||||
附件下载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云 (略)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五华区祥云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女士 | 咨询电话 | 0871-*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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