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食来香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出让公告
安龙县食来香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出让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公司拟将国有房屋资产出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安龙县财政局关于《食用菌研发中心、文创中心、 (略) 场等处资产》事宜的批复(安财国资【2023】51号文)。
二、出售对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三、标的物简介具体情况如下:
1、安龙县春潭街道平寨社区蘑菇小镇旁七处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6项、土地使用权1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权利 类型 | 权利 性质 | 结构 | 所在楼 层/总 层数 | 用途 | 面积(㎡) |
土地使 用权 | 安龙县食 来香饮食 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国有建 设用地 使用权 | 出让 | / | / | 商服 用地 | 70,798.49 |
地上建 筑物 | 安龙县食 来香饮食 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4/4 | 商业 服务 | 3,035.25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3/3 | 商业 服务 | 4,980.07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钢结 构 | 1/1 | 商业 服务 | 2,426.76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3/4 | 商业 服务 | 5,562.87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钢结 构 | 1/1 | 商业 服务 | 2,752.00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钢结 构 | 1/1 | 商业 服务 | 2,752.00 |
2、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十一处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10项、土地使用权1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权利 类型 | 权利 性质 | 结构 | 所在楼 层/总 层数 | 用途 | 面积(㎡) |
土地使 用权 | 安龙县 (略)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 (略) 片区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出让 | / | / | 零售 商业 用地 | 21,802.82 |
地上建 筑物 | 安龙县榔府城设有限责 任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1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3/3 | 商业 服务 | 2,554.98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6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0.52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2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0.13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5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0.79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9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80.14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4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4.77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8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1.57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3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678.62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10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222.14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7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50.52 |
3、安龙县栖凤街道幺塘村大水井组十一处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10项、土地使用权1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权利 类型 | 权利 性质 | 结构 | 所在楼 层/总 层数 | 用途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 | 安龙春晖 林业种植 有限责任 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 国有建 设用地 使用权 | 出让 | / | / | 商服 用地 | 45,012.30 |
地上建筑物 | 安龙春晖 林业种植 有限责任 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4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40.47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6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2.22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5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2.22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2.22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2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58.31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1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3/3 | 商业 服务 | 961.04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8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65.18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3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58.31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10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2.88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9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3.67 |
4、本次转让起始价为*.00元;竞价幅度1000.00元/次;保证金20000.00元。
注:标的以展示为准,现状转让,平方数以最终产权登记证书为准,成交价格不受实际面积影响。
四、标的展示:本次出售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展示时间为2023年 08 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上班时间(9:00-18:00节假日不休),意向竞买人可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 李念念
联系电话: *
五、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 (略)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六、参与竞价应当办理的手续
(一)注册登录
1.未注册账号的: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login)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信息入库注册
2.已注册账号的:已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用户登录→交易大厅”。
(二)操作流程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下载中心→竞买人、自然人操作手册”;
(三)咨询电话
1.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9-*(交易受理科),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自然人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
2.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贵州CA:*、深圳CA:0859-*),办理成功后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
(四)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线下竞买申请及资料获取,如因交易主体未注册信息而导致不能进行申请、网上竞价、资料获取等情形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竞买申请时间、地点
(一)申请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至2023年09月26日10时截止,网上申请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暂定,时间跨度待确定)。
(二)申请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V7.0)
http://**:8099/TPBidder/memberLogin
(三)网上申请操作方法详见以下链接阅读操作手册(业务咨询电话:0859-*)
八、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交纳时间: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年 08月29日 09时至 2023年09月26日10 时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意向竞租人 (略) 统一注册平台登记的本人银行卡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
户 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黔西南分行
账 号:*9
行 号:*
(二)转账注意事项
1.保证金采用随机码方式交纳。
2.随机码获取:意向竞买人申请成功后即生成唯一随机码。
3.转账方式支持柜台转账,网银转账。
4.意向竞买人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对应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连续、完整、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
5.建议意向竞买人于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汇款,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为准)。
6.未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交易结束后由出让单位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退还指令,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单位保证金退还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退还。
7.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后,由出让单位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退还指令,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单位保证金退还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退还。
九、网上竞价时间、规则
(二)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09 月26日10时至11 时。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在自由竞价截止后5分钟内,有竞价人报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十、注意事项
(一)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签订《资产买卖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以企业身份竞买的,签订《资产买卖合同》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意向竞买人成功申请,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公告内容。
(四)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网上竞价时应事先对标的实地踏勘,仔细了解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报价行为。一经报价,不得撤销、反悔,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意向竞买人网上竞价结束后反悔或不承认报价事实的,出让人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按《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通知要求,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五)本次网上竞价的时间均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为顺利实现本次标的物的远程交易,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网上竞价期间,自行确保自身软硬件配备和网络正常,如自身的硬件发生故障或断网、断电等情形,均由意向竞买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十一、特别约定
(一)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后,无意向竞买人报价的,做流标处理。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安龙县食来香 (略) 指定账户。
(三)竞得人按照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单位签订《资产买卖合同》,不按《资产买卖合同》交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出让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有权重新组织二次产权交易。
(四)交易相关税费由竞买方支付。
(五)本次拍卖房屋价款已含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代扣代缴至指定账户。
(六)竞得人需在交易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户。
十二、免责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所涉交易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二)所涉交易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交易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非竞买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以上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出让人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交易;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网上竞价转为现场竞价,出让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竞买人按照公告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竞价。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安龙县食来香 (略)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买卖合同》,本竞价公告和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安龙县食来香 (略)
2023年08月28日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公司拟将国有房屋资产出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安龙县财政局关于《食用菌研发中心、文创中心、 (略) 场等处资产》事宜的批复(安财国资【2023】51号文)。
二、出售对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
三、标的物简介具体情况如下:
1、安龙县春潭街道平寨社区蘑菇小镇旁七处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6项、土地使用权1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权利 类型 | 权利 性质 | 结构 | 所在楼 层/总 层数 | 用途 | 面积(㎡) |
土地使 用权 | 安龙县食 来香饮食 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国有建 设用地 使用权 | 出让 | / | / | 商服 用地 | 70,798.49 |
地上建 筑物 | 安龙县食 来香饮食 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4/4 | 商业 服务 | 3,035.25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3/3 | 商业 服务 | 4,980.07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钢结 构 | 1/1 | 商业 服务 | 2,426.76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3/4 | 商业 服务 | 5,562.87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钢结 构 | 1/1 | 商业 服务 | 2,752.00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春潭街道平 寨社区蘑菇小镇旁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钢结 构 | 1/1 | 商业 服务 | 2,752.00 |
2、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十一处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10项、土地使用权1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权利 类型 | 权利 性质 | 结构 | 所在楼 层/总 层数 | 用途 | 面积(㎡) |
土地使 用权 | 安龙县 (略)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 (略) 片区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出让 | / | / | 零售 商业 用地 | 21,802.82 |
地上建 筑物 | 安龙县榔府城设有限责 任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1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3/3 | 商业 服务 | 2,554.98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6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0.52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2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0.13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5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0.79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9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80.14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4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4.77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8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71.57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3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678.62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10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222.14 | ||
黔(2023)安龙县不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招 (略) 片区南部商业街 7 幢 | 房屋所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2/2 | 商业 服务 | 1,450.52 |
3、安龙县栖凤街道幺塘村大水井组十一处资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10项、土地使用权1宗;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权利 类型 | 权利 性质 | 结构 | 所在楼 层/总 层数 | 用途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 | 安龙春晖 林业种植 有限责任 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 国有建 设用地 使用权 | 出让 | / | / | 商服 用地 | 45,012.30 |
地上建筑物 | 安龙春晖 林业种植 有限责任 公司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4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40.47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6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2.22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5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2.22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2.22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2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58.31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1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3/3 | 商业 服务 | 961.04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8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65.18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3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58.31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10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2.88 | ||
黔(2023)安龙县不 动产权第 * 号 | 安龙县栖凤街道幺 塘村大水井组 9 幢 | 房屋所 有权 | 自建 房 | 混合 结构 | 1-1/1 | 商业 服务 | 373.67 |
4、本次转让起始价为*.00元;竞价幅度1000.00元/次;保证金20000.00元。
注:标的以展示为准,现状转让,平方数以最终产权登记证书为准,成交价格不受实际面积影响。
四、标的展示:本次出售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展示时间为2023年 08 月29日至2023年09月05日,上班时间(9:00-18:00节假日不休),意向竞买人可对标的物进行现场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
联 系 人: 李念念
联系电话: *
五、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 (略)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六、参与竞价应当办理的手续
(一)注册登录
1.未注册账号的: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http://**#/login)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信息入库注册
2.已注册账号的:已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用户登录→交易大厅”。
(二)操作流程
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门户网站(http://**)“下载中心→竞买人、自然人操作手册”;
(三)咨询电话
1.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9-*(交易受理科),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自然人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
2.办理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贵州CA:*、深圳CA:0859-*),办理成功后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按需开展业务。
(四)其他
本项目不接受线下竞买申请及资料获取,如因交易主体未注册信息而导致不能进行申请、网上竞价、资料获取等情形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竞买申请时间、地点
(一)申请时间:2023年08月29日09时至2023年09月26日10时截止,网上申请全天24小时均可进行。(暂定,时间跨度待确定)。
(二)申请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西南州V7.0)
http://**:8099/TPBidder/memberLogin
(三)网上申请操作方法详见以下链接阅读操作手册(业务咨询电话:0859-*)
八、保证金交纳和退还
(一)交纳时间:意向竞买人须于2023年 08月29日 09时至 2023年09月26日10 时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意向竞租人 (略) 统一注册平台登记的本人银行卡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
户 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略) 黔西南分行
账 号:*9
行 号:*
(二)转账注意事项
1.保证金采用随机码方式交纳。
2.随机码获取:意向竞买人申请成功后即生成唯一随机码。
3.转账方式支持柜台转账,网银转账。
4.意向竞买人汇款时必须在转(汇)款附言栏(摘要、备注、用途等)中填写对应的随机码;填写随机码要求:必须是连续、完整、清晰可见的(不能填写特殊字符如“*”或其他不是正常的汉字或者文字)。
5.建议意向竞买人于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汇款,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为准)。
6.未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交易结束后由出让单位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退还指令,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单位保证金退还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退还。
7.竞得人保证金的退还: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后,由出让单位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退还指令,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出让单位保证金退还指令后2个工作日内由系统原路退还。
九、网上竞价时间、规则
(二)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09 月26日10时至11 时。自由竞价时间为60分钟;在自由竞价截止后5分钟内,有竞价人报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十、注意事项
(一)以自然人身份竞买的,签订《资产买卖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以企业身份竞买的,签订《资产买卖合同》时,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意向竞买人成功申请,即视为完全理解和认可公告内容。
(四)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网上竞价时应事先对标的实地踏勘,仔细了解标的物,并严肃、谨慎地作出报价行为。一经报价,不得撤销、反悔,即承认一切标的现状;意向竞买人网上竞价结束后反悔或不承认报价事实的,出让人不予退还保证金并按《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通知要求,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五)本次网上竞价的时间均以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为顺利实现本次标的物的远程交易,意向竞买人在参与网上竞价期间,自行确保自身软硬件配备和网络正常,如自身的硬件发生故障或断网、断电等情形,均由意向竞买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十一、特别约定
(一)网上竞价截止时间后,无意向竞买人报价的,做流标处理。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公告公示期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安龙县食来香 (略) 指定账户。
(三)竞得人按照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让单位签订《资产买卖合同》,不按《资产买卖合同》交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资格,出让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有权重新组织二次产权交易。
(四)交易相关税费由竞买方支付。
(五)本次拍卖房屋价款已含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代扣代缴至指定账户。
(六)竞得人需在交易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户。
十二、免责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所涉交易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二)所涉交易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交易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非竞买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以上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出让人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交易;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网上竞价转为现场竞价,出让人可以发布补充公告,竞买人按照公告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竞价。
十三、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安龙县食来香 (略) ,公告未尽事宜,详见《资产买卖合同》,本竞价公告和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安龙县食来香 (略)
2023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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