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的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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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齐星集团有限公司万元本金及其利息债权拟转让的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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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8月8日, (略) (以下简称“齐星集团”)的债权本金12381.64万元,利罚息14470.97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1) (略) (以下简称“西王集团:)在最高额5亿元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追加 (略) 为西王集团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赵长水夫妇在最高额5亿元内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抵押担保

以山东无棣齐 (略) 的5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主要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2.3质押担保

(1) (略) 持有的山东 (略) 90%股权质押担保;

(2) (略) 持有的山东无棣齐 (略) 100%股权质押担保;

(3) (略) 持 (略) 100%股权质押担保;

(4) (略) 持有的邹平齐 (略) 100%股权质押担保;

(5) (略) 持有的邹 (略) 100%股权质押担保。

3.处置情况

2018年7月16日, (略) (略) 《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 (略) (略) 重整程序;

齐星集团保证人西王集团已裁定破产和解,债权人已申报债权并已确认。

轮候查封了永华投资持有西王食品的股票244,154,025股。

二、资产卖点

债权权属清晰,法院已裁定认可西王集团和解协议方案,目前待分配清偿款。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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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一、资产基本信息

1.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8月8日, (略) (以下简称“齐星集团”)的债权本金12381.64万元,利罚息14470.97万元。

2.担保方式

2.1保证担保

(1) (略) (以下简称“西王集团:)在最高额5亿元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追加 (略) 为西王集团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赵长水夫妇在最高额5亿元内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抵押担保

以山东无棣齐 (略) 的50万吨氧化铝生产线主要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2.3质押担保

(1) (略) 持有的山东 (略) 90%股权质押担保;

(2) (略) 持有的山东无棣齐 (略) 100%股权质押担保;

(3) (略) 持 (略) 100%股权质押担保;

(4) (略) 持有的邹平齐 (略) 100%股权质押担保;

(5) (略) 持有的邹 (略) 100%股权质押担保。

3.处置情况

2018年7月16日, (略) (略) 《合并重整计划草案》并 (略) (略) 重整程序;

齐星集团保证人西王集团已裁定破产和解,债权人已申报债权并已确认。

轮候查封了永华投资持有西王食品的股票244,154,025股。

二、资产卖点

债权权属清晰,法院已裁定认可西王集团和解协议方案,目前待分配清偿款。

※特别声明※

1、本信息仅用于招商推介,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邀请或转让承诺,转让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上述资产的合法有效性,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转让方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欢迎意向人垂询。

2、交易对象不得为:

(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及上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2)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交易资金来源不得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盗窃、偷漏税、诈骗客户资金、 (略) 财产等各类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资产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的反洗钱调查与管理,如无法落实转让方反洗钱管理要求,转让方有权在不承担任何赔偿的前提下中断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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