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山市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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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山市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广东 (略) (下称“粤财公司”) (略) (略) (下称“汇达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粤财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担保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权、抵押担保权、质押担保权等)以及附属合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就债务清偿事宜所达成的还款协议、债务重组方案、补充协议等合同项下权益) (略) 。 (略) 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承继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以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 (略) 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 (略)

(略) (略)

2023年8月9日


广东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中路43 (略) 广场南塔24、26、27楼;联系电话:020-*转8756;联系人:江先生;
(略) (略) 地址: (略) 古镇镇同益工业园乐临街10号B区1楼之6;联系电话:*;联系人:冯先生;

注:1.本公告清单所列借款本金截至2019年6月10日,借款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2.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及担保人原签订合同为准。

序号

借款人

借款合同编号

币种

借款本金余额

(单位:元)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人

1

(略) 东方

灯饰有限公

《融资额度协议》(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融资额度协议》(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人民币

*.00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1)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2)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3)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4)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5)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3)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4)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5)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6)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04)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5)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46)

1、 (略) 宝迪

斯照明有限公

司;2、林润彩;

3、苏杰培;4、

林转见;5、苏

卓华;6、邓焕

琼;7 苏卓杰;8、

苏松辉;9、苏

淑萍;10、苏淑

玲。


根据广东 (略) (下称“粤财公司”) (略) (略) (下称“汇达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粤财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担保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权、抵押担保权、质押担保权等)以及附属合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借款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就债务清偿事宜所达成的还款协议、债务重组方案、补充协议等合同项下权益) (略) 。 (略) 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承继人、担保人及其承继人、相关债务承接主体、清算主体以及其他义务人,从公告 (略) 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 (略)

(略) (略)

2023年8月9日


广东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东风中路43 (略) 广场南塔24、26、27楼;联系电话:020-*转8756;联系人:江先生;
(略) (略) 地址: (略) 古镇镇同益工业园乐临街10号B区1楼之6;联系电话:*;联系人:冯先生;

注:1.本公告清单所列借款本金截至2019年6月10日,借款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至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2.本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及担保人原签订合同为准。

序号

借款人

借款合同编号

币种

借款本金余额

(单位:元)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人

1

(略) 东方

灯饰有限公

《融资额度协议》(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融资额度协议》(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人民币

*.00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1)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2)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3)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4)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5)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3)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4)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5)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6)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04)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5)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046)

1、 (略) 宝迪

斯照明有限公

司;2、林润彩;

3、苏杰培;4、

林转见;5、苏

卓华;6、邓焕

琼;7 苏卓杰;8、

苏松辉;9、苏

淑萍;10、苏淑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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