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宁园管理所一批房屋2年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
银川市宁园管理所一批房屋2年租赁权项目公开拍卖
(略) 宁园管理所一批房屋2年租赁权项目
拍 卖 公 告
(略) 拍卖公告 |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宁园管理所一批房屋2年租赁权项目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HB2023-08-03 | 拍卖机构 |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3年8月29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年9月7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兴庆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所属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并由 (略) 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出租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2.我方公开拍卖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委托人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宁园管理所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兴庆区解放东街100号 | ||||||||
法人代表 | 党永东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财政局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宁园管理所一批房屋,共计4间,租期均为2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 底价 | 房屋1,宁园南面意志巷,面积:18.5㎡,起拍价:22803.12元/年。 | |||||||
房屋2,宁园南面意志巷,面积:19㎡,起拍价:25055.28元/年。 | |||||||||
房屋3,宁园南面意志巷,面积:29㎡,起拍价:36597.6元/年。 | |||||||||
房屋4,宁园内,面积:12㎡,起拍价:6800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三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与竞买相关的其它条件 | 1.有意报名参拍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 (略) , (略) 及自然人有效证件。 2.原租赁户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房屋4参拍保证金为1000元/份,其它房屋参拍保证金均为5000元/份。一份保证金仅能成交一个标的。 | ||||||||
交纳时间 | 2023年9月7日16:00前交纳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 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 ||||||||
交纳账号 | *3717-99B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带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 ||||||||
拍卖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宁夏法治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唐明华 | 联系电话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 静 | 联系电话 | * | ||||||
办公室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
(略) 宁园管理所一批房屋2年租赁权项目
拍 卖 公 告
(略) 拍卖公告 | |||||||||
拍卖标的名称 | (略) 宁园管理所一批房屋2年租赁权项目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HB2023-08-03 | 拍卖机构 |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3年8月29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年9月7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兴庆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提出申请,将所属的标的物公开拍卖,按本公告内容由 (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并由 (略) 组织实施拍卖活动。本委托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拍卖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出租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2.我方公开拍卖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拍卖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纰漏; 4.我方在公开拍卖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委托人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略) 宁园管理所 | |||||||
注册地(住所) | (略) 兴庆区解放东街100号 | ||||||||
法人代表 | 党永东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略) 财政局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略) 宁园管理所一批房屋,共计4间,租期均为2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 底价 | 房屋1,宁园南面意志巷,面积:18.5㎡,起拍价:22803.12元/年。 | |||||||
房屋2,宁园南面意志巷,面积:19㎡,起拍价:25055.28元/年。 | |||||||||
房屋3,宁园南面意志巷,面积:29㎡,起拍价:36597.6元/年。 | |||||||||
房屋4,宁园内,面积:12㎡,起拍价:6800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三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与竞买相关的其它条件 | 1.有意报名参拍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 (略) , (略) 及自然人有效证件。 2.原租赁户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房屋4参拍保证金为1000元/份,其它房屋参拍保证金均为5000元/份。一份保证金仅能成交一个标的。 | ||||||||
交纳时间 | 2023年9月7日16:00前交纳 (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名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行 | 石嘴山银行银川新华街支行 | ||||||||
交纳账号 | *3717-99B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3.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后全额带息退还;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拍卖时间 | 2023年9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 ||||||||
拍卖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宁夏法治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唐明华 | 联系电话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 静 | 联系电话 | * | ||||||
办公室 | 0951-*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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